高考疫情防控温馨提示

 高考疫情防控温馨提示 2021 年高考在即,按照国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和河北省疫情防控要求,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XX 疫情防控温馨提示。

 做好身体健康状况监测 从考前第 14 天开始(5 月 24 日)至高考结束,所有考生自觉接受每日健康状况监测,记录体温测量结果,体温异常及出现其他身体状况异常的,要及时报告。如实填写《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或下载“河北健康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连续上报考前 14 天体温。考生进入考点时,需出示《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或打印的“河北健康码”以及 14 天健康记录。考试期间,考生健康情况落实晨(午)检,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积极配合防疫检查 考生进入考点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体温低于 37.3℃方可进入考点。对有发热等症状的考生,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如复测体温正常,可正常参加考试。若体温仍达到或超过 37.3℃,须服从考点应急处置安排,及时进行评估,在保障考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前提下,综合研判提出参加考试的条件和措施。考试期间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须立即报告。

 严格遵守防疫规定

 考生须提前了解并确保自己符合考试所在地防疫规定和要求,进出考点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候考期间,应尽量与他人保持 1 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和交流。考试结束时,考生须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错峰离场,保持人员间距,不得在考试区域内滞留。要提前熟悉考点,每场考试要预留足够的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相关检查,以免影响考试。

 合理安排出行计划 考前 14 天起,考生及共同生活人员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跨市流动,避免去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尽量避免与外来人员接触。去考点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点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人员间距。就近住宿的考生,须选择卫生条件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住宿场所,确保住宿和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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