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家软实力的文化:国家文化资本论(上)


  摘要:论文以文化软实力和文化资本为主要研究对象,结合中国的文化发展现状,在评析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基础上,以布尔迪厄的文化资本论和奈的软实力理论为基础,提出国家文化资本的概念,并对其含义及类型学进行了深入的剖析,指出国家文化资本与文化资源及文化软实力的关系,并对国家文化资本概念的运用范畴及其功用进行了描划。
  关键词:文化;软实力;文化资本;国家文化资本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862X(2013)05-0125-005
  中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有着极为丰富的民族文化传统和庞大的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乃至世界文化史上一笔宝贵的财富。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实现了放飞经济的梦想,综合国力有了显著提高:按GDP总量计算,中国2010年已跃居世界第二位;有关专家预测,按照目前的发展速度,到2020年,中国的GDP总量将首超美国而跃居世界第一位。但遗憾的是,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中国特色的道路上,国家和民族文化的发展却远远滞后于经济发展,文化发展曾一度让位于所谓的经济,甚至沦落为“经济唱戏”搭台的配角,国家和民族文化发展与经济发展状况的严重失衡实在是与中国这样的世界文明古国和经济强国的地位极不相称。中国(中华)国家和民族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在全球化大潮的冲击下却原地踏步,不进反退,完全没有发挥五千年深厚文化作为国家软实力应有的作用,个中缘由发人深省。
  庆幸的是,自2011年起,党中央和国务院对文化在中国未来经济发展的影响、所扮演的角色、对中国国家形象的塑造及其国际影响力等方面予以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先后把中国国家和民族文化的发展纳入党和政府重点扶持的国策之中。早在2011年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发表讲话时就强调,要加快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形成与中国国际地位相对称的文化软实力,提高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仅三个多月后,在2011年10月15—18日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七届六中全会上,就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为《决定》),明确提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从时代要求与国家战略的角度,第一次从文化纲领、文化目标、文化政策上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奋斗目标和“中国道路”。《决定》强调了中国国家和民族文化未来的创造与文化创新,强化了国家和民族文化在国际竞争中作为软实力的重要性,吹响了中国从经济强国向文化强国迈进的号角。随后在次年召开的十八大决议中再次明确了文化发展在国家十二五规划及未来发展中的重要战略地位,这些都客观上为在全球化语境下宣传和推广中国(华)国家和民族文化,增强中国国家软实力及(中华)文化的国际竞争力提供了政策上的源动力和支持。问题也随之而来:国家的“文化强国”及其文化软实力战略目标虽然明确,但是迈向文化强国的“中国道路”到底该如何走?《决定》和十八大决议并没有给我们答案。正是带着这种明确的问题意识,本文立足于中国当前的国家和民族文化建设现状,以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尔迪厄(Pierre Bourdieu)的文化资本论和美国哈佛大学约瑟夫·奈(Joseph Nye) 教授的软实力理论为基础,提出国家文化资本的概念,并从理论上对国家文化资本的概念、构成要素及其类型学展开系统研究,力图聚焦中国国家文化资本的发展现状,并创新性地提出国家文化资本的全球影响指数研究,拟以构建中的中国国家文化资本全球动态数据库和案例库为基础和起点,通过创新性动态计算和发布中国国家文化资本在全球的年度影响指数,为中国实现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文化强国”的“中国道路”提供一种可选择的、可靠的合理路径及研究的视角,最终也将为中国国家和民族文化昂首走向世界提供不可或缺的数据和理论依据。
  一、布尔迪厄的文化资本论:理论述评
  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的文化创意研究、文化产业研究及其文化软实力的理论研究可谓方兴未艾,但分析之后不难发现,这些研究要么聚焦文化与经济的关系,重点关注文化的产业开发及其所能带来的经济效益,要么受到约瑟夫·奈的软实力理论的影响,着重从理论和宏观层面上对中国文化的软实力展开探讨,但对于文化作为一种资本和软实力实现的路径,尤其是从国家和民族文化发展的战略高度上对中国国家文化资本和软实力展开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十分鲜见。鉴于此,本文在布尔迪厄的文化资本理论及约瑟夫·奈的软实力理论的基础上,大胆提出国家文化资本的概念,并对其展开学理和类型学研究,提出国家和民族文化资本国际影响指数的理念及模型建构,以期为未来中国国家文化资本全球动态数据库及案例库的建设打下必要的理论基础。
  “文化资本”理论是由法国著名社会学家布尔迪厄于20世纪60年代系统地提出,后广泛应用于社会学、人类学,乃至经济学、地理、生物学、文学等领域,包括教育再生产、文学与文化经典形成研究等。但文化资本作为一个概念其实早在布尔迪厄之前就曾由孔德首先在《社会政体体制》中提及,古德纳随后跟进,在《作为文化资产阶级的新阶级》中提出:“这种文化向资产的转变,资产可以为私人所用并传之后代,正是古典政治经济学家所称的‘资本’。资本是对文化的私人占有,是把文化共有圈作私有”(Gouldner,1979:25)。
  继孔德、古德纳之后,布尔迪厄通过其对法国教育再生产的社会学研究再次明确指出,资本是社会内在规律的潜在原则;资本同时也是积累的劳动,其积累需要经过一定的时间,并能产生利润。布尔迪厄认为,人们一般只考虑经济理论中的资本,然而资本这种一向被视为十分“物质”的事物,完全可能以非物质的文化资本的形式出现。在布尔迪厄看来,文化虽不会直接转变成金钱,但却可以以一种隐形的方式产生利润。他坚持认为文化与经济上的资本有一些共同点,并特别指出文化“惯习”(habitus)和“倾向”(disposition)构成一个能够产生利润的源泉;它们可以为个人或团体所垄断,并在适当的条件下,可以代代相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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