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传播学视角的交通警察形象塑造


  摘 要:从传播学的角度,以拉斯韦尔的5W模式“谁;说了什么;通过什么渠道;对谁;取得了什么效果”对交通警察形象塑造过程进行分析,探析形成交通警察形象危机的主要原因,进而提出明确界定主体职责、规范执法、加强沟通、完善应急机制等提升交通警察形象的途径,为交通警察形象的重塑提出参考建议。
  关键词:交通警察;传播学;形象;塑造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17-0036-03
  一、交通警察形象的传播学分析
  传播学是20世纪二三十年代从美国发展起来的、以人类社会信息传播活动为主要研究对象的一门交叉学科。它的主要研究范围包括传播者、传播内容、传播媒介、传播过程、受众、传播效果、传播制度与法规等[1]。从一般意义上讲,“形”是交通警察自身的外在展示,“象”是交通警察展示的“形”在社会公众心中经过自己感知、塑造后所成的像。因此,从传播学的角度对交通警察形象的传播者、内容、媒介、过程、受众及效果进行分析,对重塑交通警察形象有重要的意义。
  (一)交通警察形象及其传播
  交通警察形象的传播者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交通警察形象是公众对交通警察评价的总和,本质上体现着其整体的价值取向、行为及行为的效果等因素。传播者是交通警察,传播内容是交通警察基于其法定职责而做出的行为的外在表现以及其在日常生活中带有公众性的行为表现,传播的媒介是交通警察形象赖以传播的介质,受众则是接受信息的广大群众。这样从传播学的角度,交通警察形象的形成和确立是遵循交通警察行为——媒介——受众的过程,交通警察做出的各种行为在受众心中形成印象,并经过逐步累积塑造出对交通警察的整体影响,这一过程不完全依赖于作为传播主体的交通警察做出的行为,还与传播媒介和受众自身的需求和感知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交通警察形象的塑造與交通警察自身、传播媒介以及受众本身都有着重要的关联。良好的交通警察形象的塑造是三个方面共同发挥作用的结果;如果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有可能影响交通警察形象的塑造。
  (二)交通警察形象塑造的传播学要素分析
  分析交通警察形象塑造的要素,我们借鉴传播学中拉斯韦尔的5W模式,它提出了传播研究中最有名的五个命题:谁;说了什么;通过什么渠道;对谁;取得了什么效果。从这五个方面,我们可以相对清晰地分析出交通警察形象形成的过程及各要素间的相互作用。虽然互联网的发展进入了“自媒体”时代,但是这“5W”依然是传播的重点,只不过各个要素间的互相影响作用更加凸显,特别是受众本身也可能成为媒介,传播过程的自主性也随之加强。
  1.交通警察形象的传播者是交通警察的总和
  交通警察形象是社会公众对交通警察整体的认知和评价,因此交通警察形象的形成依赖于作为整体的交通警察的共同作用,既包括交通警察的组织,也包括交通警察个人。同时,当交通警察组织作为政府形象的一部分时,它独立于政府形象也依赖于政府的形象,政府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会直接影响交通警察组织的形象,而警察组织在公众中的形象也会影响公众对交通警察的行为产生影响。前述交通警察形象传播的主体整体与个人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只有在整体与个人之间形成良性循环,互相促进才能逐步提升交通警察形象。
  2.传播内容
  交通警察形象就是传播的内容,这方面的观点相对较多,但鲜见单独对交通警察形象的研究[2]。基于交通警察职责的角度,出于本文研究内容的考虑,这里将交通警察形象的要素界定为警容、执法、素质、服务四个方面。其中警容是泛指,既包括办公场所和秩序,也包括交通警察个人在执法中和日常工作的警容面貌;执法是交通警察在行使职权、执行职务时的表现;素质则更多的是从受众的角度对交通警察各种行为及表现的综合评定;服务则是范围更宽,一方面交通警察所有的职责行为都体现为对公众的服务,另一方面则是特指交通警察在特定方面提供的服务行为,如在车辆登记管理和驾驶证管理中提供的各种服务行为等。
  3.传播媒介
  传播媒介是连接传播主体与公众之间的桥梁,但是传播媒介有着自身的主动性。在它作为媒介对交通警察形象进行传播时,往往结合自身特点和看法进行,因而由于介质的介入,公众形成的结论就有可能偏颇。这里的偏颇没有褒贬之分,只是说媒介传播的内容可能无法完全客观。
  4.社会公众
  社会公众是交通警察形象的认知者,也是交通警察形象的载体,离开了公众的认知,讨论交通警察形象塑造也就失去了意义。本文关注的交通警察形象的塑造正是基于社会公众对交通警察形象的认知而来。
  5.传播效果
  传播效果既是对当前交通警察形象的总体评价,也是分析可能导致交通警察形象偏差原因的方法,对于传播效果的分析,发现其中的问题,是找到重塑交通警察形象的重要手段和途径。
  基于传播学的交通警察形象要素及相互关系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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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 交通警察形象要素及相互关系
  二、当前交通警察形象评估及原因分析
  近些年警察形象问题已经引起了学者的关注,在知网以“警察形象危机”为检索词,结果如图2所示。从检索的文章来看,虽然不是专门研究交通警察形象危机,但是对警察形象整体的研究自然也包含对交通警察形象危机的研究。
  ■图2 2004年起知网检索“警察形象危机”结果图
  在这些关注警察形象的文章中,大多指出了警察面临着一种形象危机,这对塑造交通警察的形象带来了不利的影响。目前学者对警察危机的认识有两种观点:一是认为警察危机是一种使警察形象受到威胁的事件或者活动[3];二是认为警察危机是警察形象受到严重不良影响和评估的状态[4]。应当说就交通警察而言也是处于相对严重危机状态,造成这种情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也是综合的。据《中国社会心态研究报告(2012~2013)》的描述,“社会总体信任水平进一步降低”,“被调查者对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国家执法机构的信任得分均在65分上下,属于尚可信任水平,其中公安部门得分最低。”[5]根据人民警察网的数据显示,2008年至2012年我国警察因公牺牲2 204人,负伤16 821人,从统计数据可以看出,派出所和交通警察伤亡人数在总人数中比例最高。①这其中固然有多种的原因,但交通警察在社会公众中形象不佳而影响了其执法的权威,也是不可忽略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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