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地理标志保护的问题与对策


  【摘 要】河南省是农业大省、文化大省,地理标志作为一种天然的“亲农”性的知识产权,对于河南省经济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对河南省地理标志保护情况的实证调研和分析,深入了解河南省地理标致保护的现状和问题,对河南省地理标志保护的出路和前景提供一些政策建议,从而促进河南省地理标志保护的有序、健康发展,为河南省粮食生产核心区战略的实现提供决策启迪思路。
  【关键词】河南省;地理标志保护;知识产权
  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具有的特殊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在本质上因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行政部门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命名的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包括“来自本地区的种植、养殖产品”和“原材料全部来自本地区或部分来自其他地区,并在本地区按照特定工艺生产和加工的产品”这两大类。地理标志因为其产品的独特性而对当地的经济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河南省是实施粮食生产核心区战略、中原经济区战略的主要区域,缘于农业关键与文化丰厚,与地理标志联系紧密。本文对河南省地理标志保护和地理标志产品的现状与发展进行了较为深入、广泛、细致的调研,在此基础上对河南省地理标志的保护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引发这些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多层次的分析,并提出了有关对策与建议,以期对读者有所启发。
  一、河南省地理标志保护的现状
  (一)河南省地理标志保护的数量分析
  据国家农业部、国家工商局商标总局和国家检疫检验总局的权威统计,至2013年1月1日,河南省拥有的地理标志数量已达144个,总数量位居全国前十五名。在河南省的18个地级市中,除了漯河市没有一件地理标志产品被保护外,已有17个地级市对该地的地理标志产品,或多或少进行了保护。按照保护数量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是:信阳市(数量28个)、南阳市(数量19个)、郑州市(数量19个)、三门峡市(数量17个)、洛阳市(数量15个)、焦作市(数量14个)、驻马店市(数量12个)、新乡市(数量11个)、许昌市(数量11个)、开封市(数量7个)、平顶山市(数量5个)、商丘市(数量5个)、安阳市(数量4个)、濮阳市(数量4个)、周口市(数量3个)、鹤壁市(数量2个)和济源市(数量2个)。
  (二)河南省地理标志保护的种类分析
  河南省地理标志保护的数量和地区分布情况各异,而这些地理标志产品的种类又各不相同。按照全国第二次地理标志调研报告的分类方法,可以将河南省地理标志产品作如下分类。河南省的地理标志产品主要有十类,按照从高到低的次序排列,第一类是蔬菜瓜果类,有61个,占总数的34.27%,低于全国的同类产品在各类产品中的比重,略低于全国的比例;其次是中草药材类,数量是42个,占总数的23.60%;第三是粮食油料类,数量是21个,占总数的11.80%;第四是畜禽蛋类,数量是12个,占总数的6.74%;第五是轻工产品类,数量是11个,占总数的6.18%;第六是食品饮料类,数量是8个,占总数的4.49%;第七是水产品类,数量是8个,占总数的4.49%;第八个是酒类,数量是7个,占总数的3.93%;第九是茶叶类,数量是5个,占总数的2.81%,远远低于全国茶叶类产品在所有产品中8.77%的比例;第十是其他类,数量是3个,占总数的1.69%。
  二、河南省地理标志保护的问题与原因
  (一)河南省地理标志保护的问题
  1. 地理标志申请和授权的数量较少。特定的历史条件和自然环境使河南省拥有丰富的地理标志资源,但从全国范围看,河南省所拥有的地理标志不仅相对数量少,而且近年来,增长的速度和其他发达省份相比也明显变缓:2005年全国地理标志的总数量为323个,我省有34个,绝对数量位居全国第二名。2011年全国已增至1949个,河南省仅有99个,绝对数量已从全国的第二跌至第五。2013年全国地理标志数量已猛增至3000多个,河南省仅仅为144个,绝对数量排名已退出了全国前十名。
  2. 地理标志出产品重复保护。河南省的地理标志产品在国家检疫局、农业部和国家商标局三个部门均进行了保护,三个部门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总数量已达178个,单个实际数量为144个。其中,有的地理标志在一个部门保护,有的在两个部门保护,有的在三个部门都进行了保护。在农业部和国家检疫局两个部门都保护的有3个,占总数的1.69%。在国家商标局和国家检疫局都保护的有17个,占总数的9.55%。在三个部门都保护的有1个,即偃师银条,占总数的0.56%。重复率高达11.70%。既在国家质监局又在农业部保护的有三个,分别是:三门峡的仰韶小米和仰韶大杏,以及开封的杞县大蒜。既在国家质监局又在国家工商局保护的有17个,分别是:南阳的桐柏桔梗、西峡香菇、西峡猕猴桃和南阳黄牛。焦作的怀山药、怀牛膝、怀菊花、怀地黄。许昌的钧瓷、开封的汴绣、新乡的原阳大米、郑州的新郑红枣、三门峡的灵宝苹果、周口的黄花菜,信阳的固始鸡和信阳毛尖。
  3.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水平低。河南省很多地理标志产品在注册登记后,就束之高阁,“注而不用”、“用而不管”、“管不到位”的现象较为普遍,后续管理和保护严重不足,甚至出现某地理标志产品在没有被注册登记时,产品效益不错,登记注册后,随着名气增大,侵权现象愈加严重。如原阳大米1992年就获得了地理标志的保护,由于保护不力,侵权严重,良莠不分,产品声誉大跌,种植面积已大大萎缩。
  4. 地理标志产品的附加值低。河南省的地理标志产品主要是初级农产品,生产规模小,附加值低,中粮油进口的日本大米40-50元一斤,原阳大米只卖2~3元一斤。日本苹果一个卖80元,灵宝苹果仅卖10元钱左右一个。地理标志产品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而我们却仅仅看到其经济利益,很少去挖掘其深厚的历史和文化内涵。更少在这上面做文章提升产品的附加值。
  5. 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低。河南省很多地理标志产品的科技含量低、标准不统一、工艺粗糙、损害了地理标志产品的声誉。甚至出现了原阳“毒大米事件”和许昌“吊白块腐竹”等现象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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