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导入的案例教学法与《财产与责任保险》教学改革探索


  摘要:本文结合《财产与责任保险》课程特点,探讨问题导入的案例教学法在保险专业课程教学中的必要性,认为采用该方法需要在问题征集、资料和案例库建设以及考核方式方面进行突破。新的教改方法将有助于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社会真正需要的复合型和创新型人才。
  关键词:问题导入 案例教学法 教学改革
  中国高等教育二十多年来一直走的是规模扩张模式,教学管理以严进宽出为主。文科院校混日子的学生比例远高于理工科院校,其中财经类院校新生入校后普遍认为大学生活很轻松,加上大部分课程重期末轻平时的特点,部分学生出现专业课选逃、选修课必逃的情况,究其原因,与当前财经类院校专业课教学方式方法滞后、难以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有很大的关系。因此变革传统教学方法,提高学生自主学习动力和能力,成为摆在高校面前的一项重大的课题。
  一、《财产与责任保险》教学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一)课程和人才培养的要求
  《财产与责任保险》课程目标是服务于保险专业培养需要,重点培养学生具备扎实深厚的财产与责任保险理论基础,能够在财产与责任保险领域进行各种创新活动。课程教学长期以来以讲授法为主,学生常常处于被动接受状态,教学效果不佳。当前保险行业正在飞速发展,人才已成为制约产业进一步升级的瓶颈因素之一。理论与实务必须同步更新,课程本身、教材、教师都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急需要寻找新的突破点来培养社会满意的人才。
  (二)学生对专业知识深度和广度学习的要求
  《财产与责任保险》课程目前开设于第五学期。保险专业的学生在本学期进入大三的学习阶段。该阶段的学生,从心理学上来说,少了大一学生的青涩和大二学生的迷茫,对于保险专业知识逐渐产生浓厚的兴趣,即明白了专业学习是一个人今后职业生涯的基础。通过大一大二阶段通识教育的熏陶,以及《保险学》、《人寿与健康保险》等保险课程的学习,具備了一定的专业理论基础和实务知识。
  大三的学生视野开阔,学生求知欲望强烈,教师和课堂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财产与责任保险》如果继续沿袭讲授-听课-记笔记的传统教学方式,课堂将会失去吸引力,学生被动学习的状态将得不到根本改变,学生的能力培养也会成为一句空话。作为教师应该根据00后大学生的特点,及时调整授课方式,运用多种教学方法以达到良好的授课效果。
  (三)课程涉及领域广、体系庞杂的要求
  保险专业的实务性极强,作为专业必修课程的《财产与责任保险》不但与实践联系密切,而且与多门学科存在交叉关系。以部分章节为例,如火灾保险,涉及到企业火灾风险和火灾现场查勘,需要与气象、地质和消防部门紧密合作。机动车辆保险需要了解汽车的构造和行驶特点,熟悉承保车辆所属地区的道路交通状况、人口密度等等。责任保险要求学生应熟知《民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的条文和相关司法解释,并深谙民事诉讼流程。至于《财产与责任保险》中难点最多的《海上保险》一章,内容涉及海事、航运和国际贸易惯例等等,课程信息量大,学生学习任务重。如果每一章都泛泛而谈,难免缺乏深度。如果每一章都深挖,课时量又明显不够。以往以讲授为主的教学方法教师投入巨大、学生袖手旁观,教与学割裂开来,难以适应课程和实务的变化。
  二、问题导入的案例教学法教学改革实践
  (一)问题的提出
  为了激发学生积极参与课堂的兴趣,我们在课程实践中进行了多种教学方法的尝试,并及时进行总结。在授课实践中,考虑到本门课程的案例非常多,在案例中往往会体现出各种知识的综合运用,因此案例教学法成为主要采取的教学方法之一。
  案例教学法通常会根据案例所属章节设定问题,问题由谁提出就显得很重要。传统上教师设问,学生在分析中解答,最后由教师总结,给出案例的正解。学生在一开始便陷入被动,对于教师的问题缺乏解决的动力,部分学生甚至依赖网络给出相关答案。长此以往,问题的提出、分析和解决能力很难得到有效的提高。因此,在案例教学法中问题的提出成为关键。我们结合大三学生的特点,征集关于《财产与责任保险》课程的问题,问题可以来自于学生的生活体验,也可以来自于对实务的思考,甚至是来自社会热点问题。汇总之后由教师根据所提问题进行有重点的案例库建设。在基础部分讲授3-6周后会二次征集问题,并根据新征集问题有针对性的对案例库进行取舍和增添,使案例更加贴近学生的兴趣所在,更重要的是让这些问题能融入到案例中,引导学生在案例分析过程中寻求答案。
  (二)问题导入的案例教学实例
  《财产与责任保险》课程实务部分案例非常多,在浩如烟海的案例中寻找典型包括争议案例是教师的首要职责,这些案例蕴含着学生所提出的问题。以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为例,通过问题征集,我们发现问题主要集中在两点:第一,交强险与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中所说的第三者到底指哪些人;第二,交强险与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关系。关于第三者的界定,我们为学生提供了三个案例。案例1,某人在驾驶私家车出车库时不慎碾压妻子,妻子是否属第三者?案例2,司机临时停车忘拉手刹,车辆溜坡撞到司机,即司机撞到自己是否属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案例3,某人在大货车低速行驶过程中从副驾驶位下车,不慎摔倒,被大货车碾压致死,是否属第三者?这三个案例都是关于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的典型案例。案例1解决家庭成员是否属于第三者问题,案例2解决驾驶者本人是否属于第三者问题,案例3则回答了事故发生时受害人车上车下位置的变化是否能界定为第三者问题。我们把这三个案例交给学生分组讨论,大家争先发言,其中不乏独到的观点。通过观点的交流与碰撞,同学们对第三者的概念了然于胸并且印象深刻。关于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关系,我们选取了典型的“教科书式耍赖”这一新闻事件,让同学们进行分析。该新闻事件中黄某被判决向受害人支付总计125万元的人身伤害赔偿金,但其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总计支付40万元,尚有85万元余款拖欠未付。通过这一新闻素材,再结合其他真实事件,使学生生动形象地明了两者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同学们课后反馈该部分知识掌握非常扎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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