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共同体建设的伦理学思考


  内容摘要:乡村是中国政治、经济、文化和道德生活的根基,自改革开放后,传统乡村自给自足的封闭状态开始走向式微,乡村也不再是“熟人社会”,年轻的村民们开始外出打工。所以要建设新时代的乡村共同体,需要结合发展伦理学的要求,首先要实现发展的目标——美好生活,即维持生存、尊重和自由,其次还需要结合发展伦理学的战略原则——“拥有足够”以“改善生存”、“普遍团结”。将发展伦理学与乡村共同体的建设相结合,可以为今天的乡村建设开辟新的思路。
  关键词:发展伦理学 美好生活 乡村共同体 尊重 自由
  乡村是中国政治、经济、文化和道德生活的根基,也是中国伦理文化孕育和生成的源头,传统的乡村从地理空间上有着明显的地缘纽带特征,乡村共同体基本是地缘共同体。对于传统乡村而言,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1]对于一个乡村共同体而言,他们世代在共同的环境中生活,形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这是一个“熟人社会”,也可以称作“礼俗社会”,是人们在稳定的、封闭和习以为常的关系中建立起来的。村民在这样的共同体中劳作耕种、生老病死、婚丧嫁娶,并结成了各种生产和生活的关系。
  今天随着社会的发展、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加快,传统乡村的生产生活方式开始发生变化。从伦理学的角度看,根植于传统乡村社会生产、生活和交往方式的伦理文化渐渐“退场”,但是与现在乡村发展相适应的伦理文化还未“出场”,由此产生乡村伦理“缺场”的现象。[2]因此笔者从乡村入手,用发展伦理学的相关观点分析乡村共同体的建设问题。
  1.以美好生活为发展目标的价值导向
  发展对于我们当今社会是相当重要的,那么发展是为了什么呢?根据德尼·古莱发展伦理学的相关观点,发展的总目标之一是保护生命,但是当我们超越了维持生命的物品的范围而提出把生命“更加丰富”或“更加人道”作为根据来确认发展,不同意见就会产生。[3]发展的最终目标都是美好生活。在物质条件不发达的年代,人们对于美好生活的定义多为温饱层面的,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工业和经济的发展,人们对于美好生活的定义开始发生了变化。德尼·古莱认为,有三种价值观是所有个人和社会都在追求的目标:最大限度的生存、尊重和自由。
  发展伦理学认为,要实现美好的生活,首先需要维持生命,即减少死亡,这就需要提高医疗水平,比如改善营养与医疗副产品,使得更多的生命存在下来,如果一个地方存在着缺乏维持生命的事物(比如食物、医药、适当的居所和保护等),那这个地方就是必然不发达的。总之要让这个社会发展起来,就必须要为社会成员提供更多、更好的生存物品。
  除此之外,实现美好生活的第二个重要条件是尊重,即人们对于自身受到尊重、他人不能违背自身意愿而用以达到其目的的感受。[4]要实现尊重就要以某种方式产生或改善物质生活条件以达到所希望的尊重需要。[5]由于世界上大多数人是“不发达”的,如果大家鄙视贫困人群的话,这个世界便是不公平的,因此尊重实际上也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尤其是人格的平等。
  第三个条件是自由,自由是人们摆脱压制性奴役(大自然、愚昧无知、受制于他人、体制和信仰)而取得的。[6]自由的真正目的是人们要摆脱一切束缚,以得到更多自我实现的机会。试想,在一个没有自我的社会或集体中,何谈自我价值和自我理想的实现,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得不到充分的发挥。无论是发达的社会还是不发达的社会,对于自由的重视程度都是相当之高的,总体来说,发达社会对于自由的评价是高于不发达社会的。要实现自由,必须要接触到更美好和更公平的事物,发达社会相比之下更容易实现,因此要实现自由,还必须促进整个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不能够以多数人的贫困来换取少数人的自由。
  对于乡村伦理共同体的重建来说,以美好生活为发展目标的价值导向是必不可少的。所以建设乡村伦理共同体时,同样要坚持美好生活的价值导向,即需要实现生存、尊重和自由。
  2.发展伦理学的战略原则
  文章第一部分已经论述了发展的目标——美好的生活,那么要实现美好的生活,具体的战略原则是什么呢?
  第一个原则:“拥有足够”以“改善生存”。[7]人类要改善生存条件的前提,就是要拥有足够多的货物以保证生存需要。简单地说,人类要实现发展,首先需要保证温饱问题,只有在基本生活得以保障的前提下,人们才有可能进一步地改善生活条件,进而实现社会的发展。试想,如果人们在食物、医药、衣物和住处都不足够的地方生存,何以谈理想、尊重和自由呢?长期在物质条件匮乏的状态下,人们只会变得冷漠和自私。所以最重要的是创造良好的经济条件,让每个人都不再为基本的生存而担忧。
  第二个原则:普遍团结。[8]关于普遍团结,德尼·古莱认为第一个团结的基础是“人性”;第二个团结的基础是人类居住在同一个星球上;第三是人类命运的统一。[9]可见要真正的实现发展,必须要实现普遍的、广泛的团结,这样的团结最好是超越国界的,才有利于实现世界范围内的发展。要实现普遍的团结,既不能是完全的个人主义,也不能是完全的集体主义,而是要把两者相结合,才能实现稳中取胜。
  对于乡村共同体的建设而言,在保证村民们团结的基础上,还要发挥个别村民的创造力,这样才能促进整个乡村共同体的进步。
  3.从发展伦理学的角度分析乡村共同体的建设问题
  3.1乡村共同体的现状
  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传统的乡村自给自足、相对封闭的生产生活方式开始发生了根本的改变,基层的乡村建立了新型的政治、经济制度和组织结构。[10]人民公社制度建立后,实际上农民对于自己所属的集体没有选择权,更多的是一种对集体经济的依赖以及对于权力的服从。改革开放后,中国的乡村发生了很明显的转型,传统的中国乡村伦理共同体开始式微。中国现在主要呈现的状况有以下几点:
  第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使得乡村的人口流动加剧。传统的乡村边界是很明显的,而改革开放后,人口的流动及村庄的合并导致乡村的边界不再明显。曾经的“熟人社会”也开始瓦解,这导致村民对于村庄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开始淡化,他们的“恋土情结”也不再浓厚。随着大量乡村青年的入城,他們开始向往城市生活,而不再留恋乡村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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