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期社会公德失范问题的哲学分析


  摘要:当代社会的发展时期被很多学者称之为“转型期”。转型期时代背景下的社会公共生活领域出现了大量的社会公德失范问题,此问题如不能得到正确的认识和有效治理,必将逐步加大“规范”与“失范”的差距。运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来分析,其根本原因就在于理论(规范)与实践相脱节,知与行相悖离。解决问题的主要对策:开展社会公德的主体治理和社会治理。
  关键词:社会转型;社会公德失范;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原因;对策
  作者简介:赵谦(1979-),女,内蒙古赤峰人,内蒙古师范大学法政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与伦理道德;王志义(1956-),男,内蒙古包头人,内蒙古师范大学马列主义学院,教授,哲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与人才资源开发。(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10)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确立及随之发生的社会结构的变革,标志着我国进入了全面的社会转型期。社会的转型与变化必然对道德的发展提出了新要求。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旧道德虽缺乏活力,却依然影响着人们的认识和行为习惯;适应时代要求的新道德刚刚确立,尚缺乏足够的影响力和约束力。这一状况必然导致道德理论与实践的脱节、知与行的悖离,反映在公共生活领域便是不讲文明礼貌、不尊重他人、见义不为、破坏公共秩序、破坏自然环境等大量公德失范行为,由此造成了社会公德规范与失范的差距。马克思曾指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1]毛泽东也指出:“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认为十分重要的问题,不在于懂得了客观世界的规律性,因而能够解释世界,而在于拿了这种对于客观规律性的认识去能动地改造世界。”[2]笔者认为,只有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与新时期社会公德失范的实践研究相结合,才能真正发现并解决问题。(本文写作思路详见图1)
  一、社会公德失范原因分析
  马克思曾在《资本论》的研究中运用了抽象研究法,这一方法的最大优点就在于将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呈现,得出抽象的基本结论后再去逐步具体和丰富,对复杂现象加以解释。笔者在此也将运用抽象和演绎对社会公德的失范问题进行哲学分析,从认识论的角度透视社会公德失范的基本原因和主要原因。
  1.社会公德失范的基本原因
  社会公德从道德规范转化为社会实践存在着一个认识运行系统,并且这一系统只有具备了一定的要素,满足了一定的条件才能正常的运转,实现实践—认识—实践的飞跃。系统中的要素有三,分别为:社会公德规范、主体认知和公德实践。运行的条件是:三大要素互为前提,相互作用,良性运转。(见图2)
  图2演绎了社会公德的循环发展路径:首先应确立与当前社会发展要求相一致的公德规范。其二,主体必须真正认识这一规范并将其转化为实际行动,在社会实践活动中主动践履规范。其三,一方面,正确的公德实践使公德规范的现实效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促进主体更加主动地去认识和自觉遵守公德规范;另一方面,随着公德实践活动的不断丰富和发展,必然会对公德规范提出更高、更广泛的要求,从而进一步完善公德规范。如此便形成了社会公德的良性运转,这就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在社会公德实践过程中的体现。
  那么,现实状况又是如何呢?有了应然的参照,实然的问题就一目了然了。当前社会公德运行系统所面临的问题就在于从理论到实践的认识过程中断,三大要素不但没能有效运转,而且相互割裂、相互矛盾,导致了大量的社会公德失范。(见图3)
  图3演绎了社会公德失范的基本原因:一是公德规范与主体认知的关联中断,产生“供求”矛盾,公德规范没能内化于心。现实表现为:对公德规范麻木漠然、视公德为小事、拒不接受规范。二是主体认知与公德实践的关联中断,且相互矛盾,导致主体知行相悖。现实表现为:对待公德规范“说一套做一套”,知而不为、知而难为、明知故犯。三是社会实践与公德规范的关联中断,人们的现实行为与规范相互矛盾,使规范不能有效约束社会实践,造成公德失范。现实表现为:无视和漠视规范、拒不遵守规范。
  2.社会公德失范的主要原因
  上述分析深刻透视了社会公德失范的基本原因。然而这只是被简单化了的一条主线,仅仅依靠这条主线去研究和解决社会公德失范的问题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全面的。接下来需要以这条主线为依据和起点展开拓展研究,进一步挖掘与这条主线交织在一起的,同时影响和作用于这条主线的,导致社会公德失范的主要原因。
  第一,教育未能发挥应有作用,公德未能真正深入人心。其一,教育认识上重“经济人”轻“道德人”,忽略了马克思主义的人的终极价值,错误地将人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手段而非目的。其二,教育实践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公德规范与主体公德需求的现实矛盾。一方面,由于教育对主体的“公德需求”认知不够,在教育实践中没能将社会公德规范通过公德教育真正转化为主体自发的“公德需求”,造成主体知行不一,表现为公德规范的“供大于求”;另一方面,社会公德教育的覆盖面较窄,且形式、内容和范围未能与时俱进,教育手段单一,不能满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体公民的公德需求,表现为公德规范的“供不应求”。
  第二,社会客观现实环境不利于公德风尚的形成。环境是一种事物得以存在和发展或者一种行为得以发生、进行的重要的条件。社会公德环境是公德行为得以进行的社会环境。政治学家威尔逊和犯罪学家凯琳依提出的“破窗理论”①有力地论证了外部客观环境对公德主体的认知和实践活动的深刻影响。一是经济环境的影响。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导致个人主义、利己主义倾向败坏社会风气,影响人们对社会公德规范的践履。二是民主、法制环境的影响。新时期人们对公民权利和义务认知不够,社会中普遍缺乏现代公民意识和公共精神。同时法律在公共生活基础领域的约束力不够,没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保障作用。三是社会环境的影响。社会发展没有完全体现公平正义,社会公德奖罚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弱化,致使“劣币驱逐良币”,恶性循环,不利于公德风尚的形成。四是历史和传统文化的消极影响。中国小农经济下的传统文化和道德教化只重“私德”而不重公德,并已形成思维定式和稳定的生活方式,不断影响着新时期人们的道德行为。同时,十年文革对道德的践踏以及计划经济时期的道德仍存在一定影响,也是造成主体公德意识不强和行为失范的原因之一。
  第三,社会公德的基础性和简明性导致社会公德的理论研究、教育实践、主体行为和社会治理等被长期忽略,致使大量的公德失范现象在公共生活中蔓延滋生。社会公德的基础性和广泛性必然要求公德建设应需整体治理和全民参与,付诸实施覆盖面广,成本较高,从而加大社会公德建设的难度。
  二、社会公德失范的对策研究
  在以上研究中,我们运用抽象到具体的方法找到了社会公德失范的基本原因和主要原因。下一步应由具体到抽象,依据现实中的主要原因找到有效的对策,以此影响和作用于“三大要素”,进而逐步解决社会公德失范的问题。主要对策是将主体治理与社会治理有机结合。一方面,通过科学的社会公德教育实现主体治理;与此同时,创建和谐的社会公德外部环境实现社会治理。详见图4。
  图4表现了公德规范、主体认知、公德实践“三大要素”在科学的教育和和谐的外部环境的共同作用下良性运转。科学的教育实践将公德规范内化于与主体认知,提高主体公德修养,增养主体公共精神;公德主体通过教育实践的影响对公德规范产生正确的认知,并化作现实的公德需求体现于公德实践;公德实践不断反映出现实存在的大量问题,并通过公德教育和公德理论研究,逐步完善公德规范,使公德规范更具现实效力。与此同时,和谐的外部环境也在时时影响着“三大要素”,促进“三大要素”与公德教育的相互作用。如此,社会公德失范必将会在主体治理和社会治理的双重作用下得到有效改观,逐步实现社会公德良性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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