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妇女参政,构建和谐社会] 关爱妇女健康.和谐社会

  摘 要:由于历史的、社会的、文化的等多种原因,我国妇女参政的整体水平依然不高,妇女参政工作还面临着不少问题和挑战,妨碍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议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妨碍女性参政议政的因素,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关键词:妇女参政;社会性别平等;和谐社会
  中图分类号:D0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1)36-0031-02
  
  和谐社会是社会资源兼容共生、人人享有同等机遇和权利,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也是一个注重男女公平、平等、协调发展的社会。妇女参政,促进男女平等,是实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可为妇女参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有利于促进更多的妇女参政;只有促进更多的妇女参政,充分发挥广大妇女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独特作用,才能加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目前,我国从宪法到妇女权益保障法,从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到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妇女参政的大环境、大背景十分有利于妇女干部的发展和成长,妇女参政议政已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由于历史的、社会的、文化的等多种原因,我国妇女参政的整体水平依然不高,妇女参政工作还面临着不少问题和挑战,妨碍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们建议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妨碍女性参政议政的因素,以进一步实现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方面的男女平等,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一、妇女参政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女性参政结构上“三多三少”问题突出,与妇女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和妇女对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不相称
  “三多三少”即副职多正职少,虚职多实职少,边缘部门多主干线少,主要表现在:中高级女领导干部、正职女领导干部比例偏低,女性领导在重要岗位上任重要职务的比例偏低,在党政主干线和重要部门的任职的少,分管文教、卫生、科学及妇女领域的多。新中国成立以来,女省委书记和省长有过四个。目前,孙春兰是唯一在任的女省委书记。而自青海省省长宋秀岩辞职后,中国女省长出现空缺。我国全国人大代表的女性比例虽然已经由第一届的12%上升到第十一届的21.3%,但与联合国要求的妇女在议会30%的比例还有差距,在国际上的排名由1994年的第12位下降至2009年的52位。2008年选举产生的新一届省级人大、政府、政协正职领导中,女干部仅占6.5%。2009年初,全国村委会主任中的女性仅占2.7%,与农村妇女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约60%的比例不相称。
  (二)“两大意识”不高问题突出,严重影响女性参政的数量和质量
  “两大意识”是指参政女性的女性主体意识和女性群体意识。主体意识是人作为主体对自己在客观世界中地位、作用和价值的自觉意识。在参政过程中女性在理性认识上有主体意识,但在实践上仍然延续了传统的模式,依赖、狭隘、虚荣、妒忌等心理弱点有时会束缚女性的心灵和手脚,减弱女性个体奋斗的欲望,而女性整体的“内耗”障碍增强。群体意识是指群体成员共同具有的信仰、价值观念和规范准则等,是共同性和特殊性的统一。群体意识是群体实践的结果,是对群体共同的社会生活的反映。很多参政女性参政后就成为了“穿裙子”的男人,尽可能忽略自己的性别,把自己包装成为与男性领导一样的领导干部,没有特别关注到女性群体的利益和需求。
  (三)社会对参政女性的刻板要求与女性自身求发展进步的矛盾为妇女参政带来诸多困扰
  参政女性面临着家庭和参政的选择,要家庭、生孩子、照顾孩子老人和家庭,还是下乡锻炼、外出学习、挂职,外派他地任职,是要按时回家做饭、做家务,还是从早到晚的应酬、开会,现代女性参政面临着传统文化和现代发展带来冲击和选择,参政女性在充满男性文化的仕途中生存遇到许多选择、权衡、平衡、协调,女性参政比男性有更多的困难和问题。
  二、原因分析
  (一)女性参政比例制度不完善
  现有对女性参政比例的规定制度具体规定的不多,如一些制度中规定的“妇女应当有适当名额”、“领导班子中至少有一名以上的女性”、“应配备女干部”等,“一个以上”取代了传统使用的百分比指标,致使女性参政比例达不到联合国提出的30%的女性参政比例。至少有一名女性的政策,在执行中往往变成只有一名女性,使得竞争变成了优秀女性之间的竞争。此外,男女公务员不同龄退休的规定除了造成女性高等人才的浪费,影响妇女进入老年期后的社会保障水平外,也影响到女性公务员的职位晋升乃至中国妇女整体的参政议政水平。近些年受男女公务员不同龄退休规定的影响,一些地方相应地把女性后备干部的年龄限定为县级40岁以下,地市级45岁以下,女性公务员提拔的机会因此大大减少。
  (二)女性干部培养制度不完善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缺乏全面考核女性领导执政能力的机制,主要表现为:现有的培养选拔女性领导干部力度不够,政策不够细化,软件较多,硬件较少,缺乏可操作性、连续性和稳定性,干部选拔时留给女性的门口窄,培养不够,女性领导干部成长空间狭小。同时存在“三重三轻”倾向,重比例轻规划,平时没有专门的培养女性领导干部的规划和有效措施,到用时临渴掘井;重“硬件”轻“软件”,即较注重年龄、专业、文化等硬指标,而对领导水平、驾驭全局的能力、开拓进取精神等考察不够;重调配轻培养,使女性领导干部输出多培养少,影响了她们的岗位适应和组织决策能力的提高。致使一些真正有从政意愿和管理能力的女性不能进入组织的视野,而为了数额比例的需要,使一些本无管理才能的女性进入了领导管理领域。此外,人事制度的不规范、不透明、不确定性,滋长了干部选拔中的腐败现象,使社会公正和公平受到挑战,而在以男性为主的权力圈子中,女性就较少能够进入关系网。
  (三)传统道德文化环境制约
  中国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夫权文化已深深扎根于人们的潜意识中。女性参政过程中,人们一定要把她看成是母亲、妻子,片面地夸大女性整个生命周期中生育、更年期等问题对妇女参政的负面影响;认为女性在领导能力上不如男性,男性更适合做领导,而且这种观念在教育、电视、报刊、杂志和广播宣传中仍然在强化。“男主外,女主内”、“贤妻良母”、“贤内助” 的传统观念在人们的心目中依然根深蒂固,在这样的环境影响下,大多数的妇女在价值取向上往往更注重家庭而非事业,最终导致女性参政的欲望不强,进取心和竞争意识不如男性。
  (四)早期女性参政道路过于平坦
  中国女性参政与大多数国家妇女参政道路不同,世界大多数女性参政是先有女性参政主体意识和群体意识,后争取女性参政权。而在20世纪50-70年代,中国政府通过干部委任制和积极的性别比例政策推动和保障女性在领导层和政府机构中的比例。这种强硬的政策在计划经济时期,对推动妇女政治参与起到了不可低估的积极影响,中国女性未经过艰苦争取过程而获得了西方国家女性经过千难万险争取到的参政权,传统文化对女性造成的自卑、依赖等心理严重影响妇女参政的质量。中国女性参政在获得参政权的同时如不培养主体和群体意识,这将也影响参政女性为女性群体利益需求的摇旗呐喊,也影响参政女性自身人生价值的实现。
  三、促进妇女参政,构建和谐社会的思考
  针对妇女参政中存在的问题,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创造条件、优化环境,为妇女参政提供一切有利的条件。
  (一)推动性别意识主流化
  女性参政不仅需要其自身有参政能力、意愿,还需要国家政策对之扶持、帮助,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社会发展和政府的公共决策主流,从人的基本权利出发,重新审视和反思现存的两性关系和性别规范,清理和消除两性发展中的政治、经济、文化壁垒和障碍,促进男女两性的全面健康发展。
  (二)推动先进的性别文化建设
  文化是影响人类生存、生活方式的重要影响力,其影响力之深、之远是其他手段如教育、政策难以比及的。因此,鄙弃传统封建的性别文化,倡导先进的性别文化对于推进女性参政将起到深远的影响。所谓先进性别文化,是相对传统封建性别文化而言,是一种主张男女两性的人格和尊严受到同等对待,保障男女两性参与政治、经济、教育、社会、文化和家庭生活的权利和机会平等,提倡男女两性在社会和家庭生活中平等相待和谐相处、良性互动、共同发展的文化。只有社会树立起先进性别文化,女性参政才能真正走上自由、平等发展的快车道。
  (三)制定、完善有利于女性参政的选举制度
  选举制度是促进女性参政的关键环节,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女性参政的选举制度,首先要考虑女性的生理特点和性别特征,要纠正原来法律中偏颇、盲视和显失公平的地方,要根据日益发展的新情况与时俱进推进法律的不断更新。其次,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来鼓励女性参政。应对妇女参政的比例有更为明确的数量规定,对候选人名单的排序也应适当考虑,在选举制度中制定比例制和多数制、门槛制度、选区制度等具体的机制等。
  (四)要建立一整套分性别的数据统计机制
  分性别的数据统计是联合国为了提高妇女参政的实质性和代表性,将担任正职和副职、担任不同领域、不同级别的男女领导单独统计。这种统计方式更具体真实地呈现女性参政的细致状况,有利于打破“职业隔离”和“玻璃天花板”造成的对女性参政情况的遮蔽,有利于对各项政策进行性别分析,进而制定行之有效的性别保护措施。我国的女干部统计也应参照国际规范,改变只算绝对数和以副代正的统计方式和认识,采取倾斜的政策措施,监测和评估妇女参政的进展和代表性,定时向公众报告监测和评估情况,逐步改变妇女参政的边缘化和形式主义状况,促进妇女和男子全方位地平等参与政治和决策。
  (五)要制定妇女干部培养规划和具体培养方案及目标
  选举、监督、统计等机制是政策促进妇女参政的重要手段,但是制定妇女干部培养规划和具体培养方案及目标是采取以上措施的保障手段,只有有计划、有目标、有要求地培养妇女干部,才能保障妇女参政的数量和质量,如果只是一味地“配”女干部,妇女参政的意义几乎完全消失,各级党政部门,特别是组织部门和妇联组织应在培养、培训女干部上下工夫,探索出一条培养、培训女干部的有效方式,使女干部真正能够选得上、用得上,不仅能实现参政女性自身价值,还能代表女性群体发挥作用。
  (六)要发挥妇联的主体作用
  妇联组织是国家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它要通过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参与开展自己的实践活动。在公共政策决策层面,推动社会性别意识的决策主流化,推动女性决策者在决策中的合理比例,多渠道、多形式增强妇女的参政意识和竞选意识;为妇女参与民主管理营造良好氛围,让妇联成为推进妇女参政的主体力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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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石 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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