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性发展教育需理清的几个关系|治崎坏理什么个性

  当前,个性发展越来越受到重视,然而在个性发展教育中,个性发展与全面发展,个性发展与个性主义、自由主义,个性发展与集体主义的关系理解上常产生了一些曲解,这些曲解直接影响了个性发展教育的进程。
  
  个性发展与全面发展
  
  个性发展与全面发展关系历来是我国教育界普遍关注的问题。通常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两者是对立的,讲全面发展就要排斥个性发展,追求个性发展就是否定全面发展;另一种认为这两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主张个性发展是全面发展的基本内容,全面发展的实质就是个性发展。
  考察两者的关系,首先得搞清楚全面发展的本质内涵。什么是全面发展?全面发展就是个体所有的方面都得到发展吗?就是所有的人都得到同样的发展吗?显然不是。全面发展说的提出实际上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针对当时工场手工业工人的片面发展状况而言的。我国著名教育家张楚廷教授认为,就全面发展而言,它主要不是一个量的概念,它特别关注的是某些基本方面的发展。而非一切方面,也不可能一切方面都得到发展;全面发展并非各方面素质的平均发展,也不可能平均发展,实际上,学生不可能在德智体上全面发展,甚至也不可能在某一基本方面上得到全面发展。
  另一方面,不同的个体在社会生活中由于处于不同的环境,扮演不同的角色,具有不同的经验以及不同的智慧品质、兴趣爱好、价值观念、人生追求等,对教育也会有不同的态度和选择,因此全面是个人的全面,全面发展的过程,是个人的个性形成的过程。不管是群体还是个体,这种素质发展的差异性,构成了个性发展的必然前提,同时,社会的丰富多彩也需要个性迥异的个体而不是同规格的“标准件”人才,苏联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认为,“作为一个学生一方面要掌握各门学科的基础知识,另一方面还要在某一门学科上有突出的兴趣和特长,以凸显其才能、尊严、自信和今后持续发展的动力,从而形成自己的个性。”这是个性发展的必然性需要。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中说,取代资本主义“物的统治”的新的社会形态的特征是“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由此可知.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关系极为密切。说的是全面发展,但落脚点是以其为基础的自由个性的发展。关于个性发展,张楚廷进一步指出,从内容说,马克思说的主要是个性发展,丰富个性的发展和自由个性的发展,若从量的方面讲,是全面发展,若主要从内涵方面看。是个性发展。综合起来讲,全面发展实质的关注是个性发展。这指引我们从全面发展的实质着手来考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关系。
  关于两者的关系,可做如下分析。一是从内容上看,全面发展包含两部分内容,即基本方面的发展和个性发展,可见个性发展指的是全面发展中的个性发展。基本方面的发展即德智体等方面的发展,个性发展是相对于基本方面的发展.指个性心理尤其是主体性、独特性、创造性方面的发展。如果一个人基本方面都发展好了,但没有自己特色,每个人都一个模子同一个标准,显然不是教育的最终目的,因此,突出个性发展应是全面发展教育的重要内容。二是从逻辑上讲,个性发展的对立面是共性发展而非全面发展。全面的对立面是片面,全面发展在本质上的对立面应当是人的发展的基本范畴上的不完整性即片面发展。个性的对立面是共性,共性是指在群体和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共同的需求与兴趣,普遍的生活习惯、理念、规则和秩序,因此,个性就是个体与群体属性表现出独特的与众不同的地方即特殊性、个别性,显然易见,个性发展的对立面是共性发展而非全面发展。三是从效果上看,全面发展并不影响和阻碍个性发展,并不影响人在某方面的特殊性、个别性、创造性的发展,并非要以牺牲个性发展为代价。真正的全面发展教育关注的是学生在所有不同方面的一种有差异的和谐,把全面发展理解为个性发展是更靠近了创造教育,相反,把全面发展理解为平均方方面面的发展,则是远离了创造教育。实际上,每个人个性的充分发展不仅是社会进步的基本源泉,而且,“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遗憾的是,“长期以来,我国教育在指导思想上把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对立起来,用全面发展排斥学生的个性发展,结果不仅损害了学生的个性发展,而且损害了学生的全面发展”。
  
  个性发展与个人主义
  
  个性发展与个人主义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个性发展常指个体的个性倾向性与个性特征的组合与发展,反映个体的整体精神面貌。关于个人主义。我们要全面看待,不妨用广义与狭义加以区分。美国是世界公认的个人主义思想的典型,崇尚个人主义,他们不是把个人主义看成―个缺点而是看作一种近乎完美的品德,它代表创造性、开拓性、积极进取精神以及不向权威屈服的自豪,因此,个人主义通常产生骄傲感。美国人还认为个人主义是美国文明最独特、最吸引人的地方。并主张个人主义内容主要有三:(1)它强调个人是目的,认为同社会比,个人具有最高价值;(2)强调个人的民主和自由;(3)从个人出发,维护财产私有的社会制度。这是人本主义观点的重要体现,因为其中不乏合理成分,在此不妨将它作为广义的个人主义。狭义的个人主义特指利己主义的个人主义,也是本文所要探讨的与个性发展相区分的个人主义,它常指一切从个人出发,把个人利益放在集体利益之上,只顾自己不顾别人,以自我为中心,个人利益至上的思想。个性发展绝不是个人利己主义的表征,因为个性发展讲求社会化与个性化的统一,承担社会责任是良好个性的一个重要方面。相反,个人主义则认为个体与集体和社会是对立的,在两者出现冲突时,合集体、社会利益于不顾而只关心个人利益,不愿承担社会责任。可见,个性发展与个人主义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在现实中,个性发展时常表现出两种倾向。一种是相当一部分人不能正确理解个性发展的涵义,在树立人生观价值观问题上趋向于把个性比作“自我中心”,崇尚个人主义,因而在思想和行为上判断上以“自我”为至上标准。他们之所以有如此思想观其主要原因是受西方人本主义思潮的消极影响。我们认为,人本主义在倡导自我价值的实现,挖掘和发展人的潜能,呼吁自我生成与自我创造方面,其见解有其合理与进步性,但是人本主义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即他们是从抽象的、自然的、生物化的人性来看待人的。主张人的发展是在“真空状态”和设想的“理想状态”中实现的。事实上,离开了历史发展和社会现实就不可能看到真实的个人,因此就谈不上个人的发展。“自我中心”“个人本位”,个人主义的直接后果最终只能是丧失自我。根本谈不上个性的健康发展。
  
  个性发展与自由主义
  
  自由主义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产生的一种资产阶级思想,代表资产阶级利益,反对政治的、社会的、宗教的束缚;也常指革命队伍中的错误的思想作风,主要表现为缺乏原则性。无组织纪律,强调个人利益等。个性发展所追求的自由与自由主义的自由是完全不一样的,人的个性充分展现与自由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观的基本内容,并认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在此,马克思所说的个性发展的个体并非孤立的个人,而是置身于现实社会中的个人,显然个性的自由发展也要遵循和符合社会的一些规则和要求。《学会生存》报告曾指出:“发挥人的创造性并不是放任人性的自由表现,发明与发现也要遵守一种为人们自由接受的纪律,否定纪律的作用和拒绝遵守一切规则,都是不可能的。”相反,自由主义主张绝对的自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反对外在干涉和限制,反对甚至丧失了自我。因此,个性发展主张个性自由发展,但绝对不是指绝对自由主义。
  同样,在现实中有一部分忠实的信仰自由主义,认为“玩个性”就是我行我素。充分享受自由。持这种观点的人看看萨特的有关“绝对自由”的命题。也许能从中惊醒。萨特由“人是绝对的自由的”得出“自由是给人带来烦恼、孤独和绝望的徒刑”,甚至导出“他人就是地狱”的结论。他向我们描述了这样一种事实:如果所有的限制被根除,人们得到了绝对的自由,那结果绝不是新天地的开辟,而只能是使人遭受更大的折磨。一旦人们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时,也就什么都做不成了,因为每个人的“绝对自由”都在堵塞他人追求自由的出路。社会主义允许和提倡自由,但绝不崇尚绝对自由,把绝对自由作为个性的表征,实是对个性的严重歪曲,同样最终将丧失自由,丧失自我,更无法谈个性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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