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路线:哲学根基、历史进程、现实意义


  摘 要: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政治路线、组织路线、优良作风和生命线,它诞生于革命战争年代,贯穿于党的事业始终,其内涵随社会发展和时代需求而不断与时俱进,具有坚实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基础,它既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根据世情、国情、党情、民情的新境遇在全党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凸显了党的核心价值观的本体旨归和时代表达,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和发展党的群众路线,有必要深刻认识群众路线的哲学根基,重温党的群众路线的历史进程,充分认识和彰显新时期党的群众路线的时代诉求和价值意义。
  关键词:群众路线; 哲学根基; 历史进程; 现实意义
  中图分类号: G4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9749(2014)03-0019-03
  一
  群众路线是历史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在实践中的创新运用,具有深厚的哲学理论基础,其思想的萌芽较早,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就有“群众”、“群众观点”的提法,但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他们没有明确提出这一概念。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人是生产力中的决定的因素,人民群众不仅是认识自然界和社会的主体,也是改造自然界和社会的主体,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历史的主人和创造者,马克思、恩格斯、列宁都十分重视群众工作,富有远见地指出群众的历史作用,指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活动,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1],列宁也曾指出:“对于一个人数不多的共产党来说,……最严重最可怕的危险之一,就是脱离群众。”[2],毛泽东强调:“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3]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论述无疑向我们揭示了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群众是历史的主人,是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强大动力,是群众创造了历史,是真正的英雄。当然,唯物史观也不否认英雄人物对历史发展和推动所起的作用,认为只有当他们的思想和行动符合群众意愿和需要时才能推动历史的进程。这一历史观颠覆了历史的发展、进步与推动不是被人们普遍认为是英雄创造就是被看作是上帝拯救的杰作的观念,历史的推动力从英雄人物、人的意志和动机、“绝对精神”中探寻和发掘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
  群众路线,不仅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内容,而且也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生动体现。马克思主义哲学指出,哲学的任务不仅在于认识世界,更在于改变世界。认识来源于实践并能动地指导实践,而社会实践终归到底由群众的实践活动构成,实践的观点在这里便链接了群众路线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离开了群众的实践,一切思想、理论、观念都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实践是历史规律得以形成和发展的主要源泉和重要实现路径。正如斯大林所指出的:理论“只有同真正群众性的和真正革命的运动的实践密切地联系起来,才能最终形成”[4]。历史和事实也雄辩地证实:人的正确思想只能是拥有思想的认识的主体(群众)从实践中获取,舍此无他。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告诉我们,“从群众中来”到“到群众中去”的过程也就是“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再由“理性认识去能动地指导实践”的过程。然而官僚主义者却不懂得这个道理,他们在认识上往往出现形而上学或主观主义,在工作中不愿或不屑向群众请教和学习,习惯于依照经验或照抄照搬上级的指示,以致忽视群众、漠视群众、脱离群众。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精华,只有从哲学思想上挖掘和汲取这些宝贵的理论财富,将其同人民的意愿相结合,才能开创属于人民的历史,才能彰显人民是历史的主人这一亘古不变的真理,中国共产党人正是以奠基于马克思唯物史观和认识论的群众路线为根本开启了一个真正人民当家作主的时代,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书写了令世界和国人叹为观止的时代辉煌与历史篇章。
  二
  党依据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原理,结合我国实践创新发展和运用了群众路线。今天,群众路线已成为我们党的根本政治路线、组织路线、优良作风之一和党的生命线,已内化为党的重要执政基础、领导方式、存在方式和价值诉求。
  党在建党初期就意识到革命需要依靠群众,就开始用联系群众、组织群众、发动群众的方法去从事革命活动。1922年党的二大第一次提出“党的一切运动都必须深入到广大的群众里面去”[5],1928年党的六大政治决议案将“争取群众”作为“现时的总路线”, 11月,李立三在与江浙地区党的负责人谈话时指出:“在总的群众路线之下,需要竭最大的努力到下层群众中去。”这是党最早提出“群众路线”的概念,但此时群众路线的具体内涵还不明朗。1929年9月,周恩来在起草《中共中央给红军第四军前委的指示信》时明确使用了“群众路线”一词,“筹款工作,亦要经过群众路线,不要由红军单独去干”,“对需用品可渐次做到由群众路线去找出路”[6],群众路线的概念初步得以运用,毛泽东在古田会议上指出党的工作的执行要经过群众路线,至此,我们隐约看到了群众路线作为一种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的存在。后来,毛泽东在《反对本本主义》、《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等著作中对群众路线思想进行了初步阐述和概括,1943年6月,毛泽东对群众路线作了系统阐述,在《论联合政府》中进一步指出:“我们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政党的又一个显著的标志,就是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并把“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作为党的三大优良作风之一,这些经典的论述充分表明群众路线思想的基本内容日臻完善和成熟,党对群众路线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高度。1945年,刘少奇在党的七大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又增加了群众观点的表述: “一切为了人民群众的观点,一切向人民群众负责的观点,相信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观点,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这一切就是我们的群众观点,就是人民群众的先进部队对人民群众的观点。”[7]后来,党的“七大”以党章的形式将群众路线作为党的根本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
  新中国成立后,党成为执政党,毛泽东指出:过去“为了人民民主革命的胜利,我们就实行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的方针(群众路线)”,现在为了“建设社会主义国家同样也实行这个方针”[8],民主集中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便是群众路线在具体实践中的运用,但在“文化大革命”中,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遭到了严重歪曲和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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