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治理中的媒体与“一带一路”媒体合作


  【内容摘要】 “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是国际合作以及全球治理新模式的积极探索,本文尝试将“一带一路”的媒体合作置于全球治理理论框架之下,从主体、合作方式、实施与绩效评估等方面搭建“一带一路”媒体合作的理论框架与实施路径。
  【关 键 词】 “一带一路”;媒体合作;全球治理
  目前,对于“一带一路”的传播思考,大多在一定程度上沿用传统对外传播的思维框架,不少研究仍集中于“抢夺国际话语权”“讲好中国故事”等层面,对于传播绩效的思考也局限在如何提高中国文化影响力上,并没有真正将中国与世界体系联系起来,没有在全球化和合作语境下思考“一带一路”中的传播问题。本文尝试将“一带一路”传播与媒体合作置于全球治理的框架之下,从主体、合作方式、实施与绩效评估等方面,搭建“一带一路”媒体合作的理论框架与实施路径。
  一、全球治理理论溯源
  一般认为,全球治理理论伴随着全球化的进程应运而生。全球化是一个整体性的社会历史变化过程,其基本特征是,在经济一体化的基础上,世界范围内產生一种内在的、不可分离的日益加强的相互联系。除了宏观的全球化趋势之外,全球治理的出现以及兴起的原因,还包括“冷战”之后国际形势的新变化。国际间的冲突蔓延,信息自由化导致国际力量的分散,面向经济发展的国际合作意向日益增加;同时,一些全球性的问题如全球变暖、恐怖主义等也需要各国共同努力来解决。因此,有学者将全球治理定义为“国际舞台上的行为体通过集体行动来解决全球共同问题的过程”①。
  更为具体地来说,“全球治理是各国政府、国际组织、各国公民为最大限度地增加共同利益而进行的民主协商和合作,其核心内容应当是健全和发展一整套维护全人类安全、和平、发展、福利、平等和人权的新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包括处理国际政治经济问题的全球规则和制度。” ②
  大多数全球治理的研究者承认,在全球化背景下,由于从领土政治向非领土政治的转型,民族国家的政府在政治参与过程中的作用在减弱,而全球治理活动自然超越了传统建立在民族国家政府意义上的“国际关系”。中国学者俞可平将全球治理的主体分为三类:(1)各国政府、政府部门及亚国家的政府当局;(2)正式的国际组织;(3)非正式的全球公民社会组织。③其中,全球公民社会成为全球治理研究中被重点强调的参与者,其作用范围超越了愈加乏力的民族国家。
  全球治理除了从国家转向社会,从领土政治转向非领土政治之外,另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从强制性、等级性管理转向了平等性、协商性、自愿性和网络化管理。④这使得权力的运行发生变化,改变了原有的自上而下的正式的民族国家政府之间通过政策法规缔约来执行的方式,出现了两种不同的合作形式:自上而下的非正式性的“意愿者联盟”和小集团制度安排与自下而上的公私合作伙伴关系。⑤这使全球治理更具过程性与开放性。
  在以上对全球治理的动力来源、主体内容、特征变化的梳理中,似乎呈现出一种对全球治理的肯定立场。事实上,尽管全球治理日益成为国际政治中的共识,但对于全球治理的质疑和争论却从未中断。
  托尼·麦克格鲁曾经将全球治理体系称为“扭曲的全球治理”。他认为该体系存在着一个致命的缺陷,即缺乏民主的信任。⑥因为,从总体上说,这个世界共同体存在着高度的非代表性,以及权力、影响、机会与资源的极度不平等。俞可平也认为,在西方的治理和全球治理理论中存在着不容忽视的甚至极其危险的因素。①首先,全球治理主体中的国际组织和全球公民社会组织在很大程度上受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所左右,因此,全球治理的过程很难彻底摆脱西方国家的操纵。其次,全球治理的规制和机制大多由西方国家所制定,全球治理难免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西方国家的意图和价值。
  除了对于全球治理话语背后的权力的质疑,在全球治理的具体实践中也存在着诸多争论。尽管学者们普遍认同全球治理需要全球的集体行动,但在如何集体行动上却差异巨大。格罗索普认为,具有全球约束力的全球规制必不可少。②而强调全球治理开放性的学者则认为,基于尊重的普遍使用的、灵活的规则才适用于全球治理。但这些灵活的规则松散而复杂,加之与原有国家体系的矛盾,使得全球治理面临“集体行动的困境”。也有学者指出大国间的协调与合作,共同应对挑战,是解决全球问题的关键。③
  综上所述,我们或许可以针对全球治理提出一个相对概括性的概念:全球治理是在全球化趋势之下,为应对全球问题,包含各国政府、跨国组织、跨国公司以及全球公民社会共同参与的,具有平等、协商、网络化等特征的合作管理行动。需要注意的是,这个概念虽然将全球治理的基本要素涵盖在内,但是,以上对于全球治理的批判提醒我们,在思考全球治理尤其是“一带一路”倡议下的媒体合作时,国家、政府的地位以及合作的形式都是需要审慎思考的议题。
  二、全球治理中的媒体与全球媒体治理
  尽管意识到传播与媒体问题在全球化过程中的重要性,但研究全球治理的学者们却很少专门集中思考传播的问题和全球治理中媒体合作的问题。他们关于传播与媒体问题的论述碎片化地分散在各自的论著中。或许是认为全球公民社会的形成仰赖于互联网的发展,曾经有学者将互联网列入全球治理的对象之一。除此之外,对于全球治理中媒体的地位与角色以及媒体如何参与全球治理等问题在全球治理的文献中鲜见论述。显然,全球治理研究者对于传播与媒体的认识是片面且不足的,传播与媒体被单纯地简化为技术因素。这与国际政治与国际关系的一贯宏观的研究思路有着很密切的关系,很难思考中/微观层面上媒体在具体全球治理实践中发挥的作用。
  另有一批传播学者发明了“全球媒体治理”这一概念。传播学者开始关注“治理”源自国际传播政策变化的推动以及全球的传播变革。与全球化背景下从“统治”(government)到“治理”(governance)的转变类似,媒体研究者认为媒体管理也从“规制”(regulation)转向了“治理”(governance)。在将治理概念引入传播领域之后,全球媒体治理研究关注的是不同的权力实体、体制与行动者如何互动,并展开话语上的交锋,继而影响国际传播政策与媒体政策的制定。作为对全球媒体市场融合以及全球范围内媒体结构变化的回应,全球媒体治理将媒体政策的范围从广播电视以及民族国家政府扩展到影响媒体政策的去国家化因素,如跨国媒体集团等。同时,全球媒体治理也改变了媒体政策的目标,从国家事务与经济效益扩展到助力公共领域与民主生活。在某种程度上,这也是对全球公民社会的一种回应。虽然全球媒体治理将媒体视作全球公民社会发挥作用的公共领域,但在实际上,却仍然摆脱不了国家与资本的侵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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