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职业化消防体制概览


  摘要:本文以我国组建成立应急管理部、公安现役消防部队进行职业化消防体制改革为背景,从美国消防制度的历史沿革、美国目前的多元化消防体系、消防员培训体系、职业化待遇和福利保障体系等方面,介绍分析了美国在职业化消防体制方面的诸多探索和经验,以期对我国职业化消防体制的不断优化、应急救援能力的不断提高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职业化消防;美国;应急救援;体制改革
  我国是一个灾害多发频发的国家,为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整合优化应急力量和资源,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我国组建成立应急管理部。新组建的应急管理部整合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职责,以及国务院办公厅的应急管理职责、公安部的消防管理职责、民政部的救灾职责等13个部门的应急管理相关职责。公安消防部队改制,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全部退出现役,成建制划归应急管理部,承担灭火救援和其他应急救援工作,充分发挥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的作用。
  美国,和中国同样作为幅员辽阔、灾害多发的大国,在如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提高社会整体应急救援水平方面同样也做出了诸多尝试和探索。19世纪后半叶以前,很长一段时间里美国消防队伍主要以志愿者消防队为主,后来收费消防队逐渐代替了志愿者消防队伍。但是随着经济的快速成长、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美国在建国七八十年后开始频繁受到火灾的困扰。原有的消防体制指挥分散、各自为战、人员流动过快、专业化程度不高等弊端不断暴露出来。最终,美国通过不断的探索和尝试,确立了目前以职业制消防队伍为主力军的应急救援队伍。美国作为当时的新兴国家,在实行职业化消防体制之前与我国当前面临的消防问题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在职业化消防体制建设的探索道路上有着诸多经验和教训。经过不断探索,目前美国已经形成了以职业化消防队伍为应急救援常备力量和主力军的体制,职业化消防队伍是目前美国应急救援力量的核心力量。我国此次改革,消防部队和森林部队从武警部队剥离,并与安全生产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一并作为常备应急骨干队伍,是我国应急救援力量向职业化、综合化和集中化方向迈进的一个重大举措,是我国应急管理体制建设中的一项重大进步。是我国应急救援职业化建设的关键性一步。因此,对于我国未来应急救援职业化建设而言,美国职业化消防体制建设探索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对我国以消防队伍为常备应急骨干队伍的应急救援体制不断优化和救灾能力的不断提高,有十分宝贵的学习借鉴意义。
  一、美国消防制度的历史沿革
  美国作为一个移民国家,19世纪后半叶之前很长一段时间里,美国消防工作基本由民间志愿者承担。志愿者们除了自身从事的本职工作以外,以邻里和社区感情、个人责任感等因素为基础,在发生火灾等事故时业余从事消防救援工作。随着美国国家经济社会不断发展进步,蒸汽机消防车等新式消防装备不断在美国这个新兴国家出现,于是在一些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城市,逐渐出现了通过收取灭火救援费用维持自身经营的付费消防队。但是,随着经济的快速成长、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美国在建国七十到八十年后开始频繁受到火灾的困扰,原有的基层民众自发组织形成的消防体制存在的诸多弊端,不断暴露出来。
  首先,由于美国移民国家的属性,美国很多市的消防部门负责人大多由选举产生或者由选举产生的市长任命,因此,消防队的负责人经常两三年就要面临班子更替带来的人员变动,十分不利于消防工作的长期稳定推进、不利于人员的技术积累以及专业数据档案的保存和积累。第二,由于美国当时城市主要为移民城市,原有的城市消防队主要以志愿者消防队为主,这类志愿者消防队的训练十分不规范,而且没有一定的标准,在火场上,大多都是依靠淳朴的个人感情和手足情义相互搭救;第三,由于工业化和商业文化的推广,配备先进蒸汽机消防车的收费消防队伍逐渐出现、并取代了原有的志愿者消防队。但是此类消防队虽然使用了更先进的消防车辆和装备,却依然没有规范的训练和培训体系,导致先进的装备与人员的职业素质不匹配。此外,城市的建筑规划、建筑设计、建筑材料和消防灭火设施设置等方面政府均没有明确的要求和法律约束。1872年在美国爆发的著名的波士顿大火(Great Boston Fire),使当时的美国各州政府正式认识到了其各地存在的消防体制问题。此次波士頓大火共烧毁美国著名城市波士顿市中心776栋建筑以及大部分的金融区,对美国当时新英格兰地区最著名的政治与文化中心波士顿的经济造成了严重影响。
  此次大火引起当时美国社会的普遍关注,波士顿大火中上述消防体制所体现的弊端暴露无遗。自此,美国各地逐渐迈出了消防体制职业化探索的脚步,开始了漫长的探索过程。经过几十年的消防体制职业化探索,美国各州相继基本建立了政府提供资金、提供专业培训、队伍相对稳定以及装备相对精良的职业化消防队伍。并且职业化消防队伍逐渐成为美国城市消防救援的主要力量。
  但是由于此前的职业化消防体制的探索多由各州自发推动,缺乏顶层设计,中央一级缺乏统一指挥、协调、指导全国消防工作的联邦机构和国家级消防培训机构,美国各地的职业化消防队伍逐渐暴露出面临大灾指挥分散、各自为战、培训水平良莠不一、培训标准参差不齐等弊端。针对这些问题,1973年美国全国火灾防控委员会发布了名为“美国在燃烧”的专题报告。该报告的作者估计,美国每年火灾造成12,000人死亡,300,000人重伤,每年财产损失114亿美元(注:该报告于1973年首次发布后,部分数据后期已作校正更新,根据美国国家消防局根据全国火灾报告系统NFIRS的数据估算,1973年以上三项数据分别约为6,200人,100,000人,直接经济损失27亿美元)。该报告提出了90项建议,其中就包括建议成立一个联邦机构,统一规范协调各州各自为政、标准不一的火灾防控工作,帮助解决全国范围内日益严重的致命火灾问题。以及建立消防人才培养的国家级平台——美国国家消防学院(National Fire Academy)。因此,美国国家消防局(United States Fire Administration, USFA)和美国国家消防学院在次年成立。根据1974年实施的美国联邦消防法的规定,国家消防局对许多与消防有关的联邦工作项目负有管理职责,如系统性的收集与火灾事件有关的统计数字(通过全国火灾报告系统NFIRS)、公共消防教育宣传、消防基金和资金管理和使用信息发布等。并且向公众提供家庭消防安全信息以及经过审批认可的消防安全公共场所名单。国家消防学院负责对大量来自美国和世界各地的消防队员进行培训。由于美国采取联邦制政府体制,隶属于联邦政府的国家消防局,并不对各州消防局行使领导职责,各州消防机构的工作直接向各州州长负责。

推荐访问:职业化 概览 美国 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