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唐代藩镇割据的社会条件]藩镇割据

  摘 要: 唐代藩镇割据的社会条件是多方面的。本文从经济、军事、民族关系三个方面进行探讨,从河北地区具体的社会情况入手,得出结论:藩镇割据是拥有强大经济实力的地方军阀与豪强地主相结合,在以破产农民为主的军士和大量内迁东北少数民族的支持下形成的。
  关键词: 唐代 藩镇割据 社会条件
  
  所谓藩镇割据,主要指节度使的任命不经过唐中央,而是父子、兄弟相传,或由军士拥立,唐中央只有承认既成事实;藩镇地区的赋税、户口由本镇掌握,不入中央;节度使甚至称兵作乱,对抗中央。但并不是所有的藩镇都是闹割据的,在唐中后叶将近五十个藩镇中,真正割据的不过河北三镇(卢龙、成德、魏博)加上淄青、汴宋、淮西三镇,其中尤以河北三镇割据时间最长。
  那么藩镇为何能够割据一方,并且能够持续下去,这种封建割据势力日益发展和巩固起来的社会条件是什么呢?
  一、藩镇割据的经济条件
  本来唐朝的边镇多进行屯田和营田。这种屯田和营田的土地,是封建国家的土地。以后,节度使多带度支、营田使,而节度使的财赋不归唐中央掌握,完全控制在自己手中。因此,这些屯田或营田的土地实际就为节度使所有。节度使不仅掌握着大量屯田或营田的土地,而且自己还有大量的土地。例如淄青节度使李师道,“多买田伊阙、陆浑间,以舍山棚”,[1](P5993)并利用“山棚”作乱,反抗唐朝,祸及唐末五代。节度使及其僚属部将,都是大土地所有者,为了维护他们对农民的剥削利益,不让唐朝中央或他镇染指,因而形成藩镇割据。
  并且,藩镇掌握了本镇财政权,赋税完全不交到唐朝中央去,这首先起于河北、山东诸镇。《旧唐书・天承嗣传》说:“[承嗣]重加税率,修缮兵甲,计户口之众寡,而老弱事耕稼,丁壮从征役,故数年之间,其众十万。……户版不籍于天府,税赋不入于朝廷。”[2](P3838)藩镇节度使一直是专有本镇的财赋,形成财政上的独立状态,这些就造成藩镇割据的物质条件,是藩镇割据得以维持和发展的基本原因。
  但仅仅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是不够的。从现有资料看,唐代中后期大土地所有制最发达的是两京及江南地区,许多著名大田庄多分布在东都、两京、汝昌、江陵、金陵一带,但这些地区并未形成割据。因此,我们还要考察藩镇割据的其他社会条件。
  二、藩镇割据的军事条件
  唐中期以后土地兼并加剧,赋役苛重,均田农民失地逃亡,均田制被破坏,出现了大量的破产农民和无业游民。国家的兵源枯竭,府兵制逐渐瓦解,由募兵制取代。玄宗开元二十年,下诏招募士兵,以实边军。节度使所统率的都是招募的职业兵,从此将领得以专兵。安史之乱后,节度使多握有重兵。
  藩镇之所以能对抗中央,割据一方,主要靠的是他们手下的军队。那么这些军队的成分有哪些人,他们为什么要支持割据呢?
  我们先来看这样一个例子:魏博节度使田承嗣在管区内,“重加税率,修缮兵甲,计户口之众寡,而老弱事耕稼,丁壮从征役,故数年之间,其众十万”,[2](P3838)掌握了一支强大的武装。他又在这些军队中“选其魁伟强力者万人以自卫,谓之衙兵(或叫‘牙兵’)。”[3](P4692)这些“衙兵”,后来“父子相袭,亲党胶固”,[4](P4692)成为一支凶悍的、支持割据的核心武装力量。从“老弱耕,壮者在军”这句话可以看出,田弘正的十万军士主要都是选自农民中身强力壮者,牙兵是其中的更精锐者,不言而喻亦多来自农民。
  萧免和段文昌献“太平之策”,提出“消兵”的建议:“请密诏天下军镇有兵处,每年百人之中,限八人逃死。”结果,“军士落籍者众,皆聚山泽为盗。及朱克融、王庭凑作乱,一呼而亡卒皆集”。[5](P7808)可见军队的军士主要为破产农民,没有田产,不当兵就无以为生,只有亡命为盗。这些没有田产的军士以当兵为职业,依靠丰厚的待遇和赏赐来养活家口。他们还依仗武力,强买豪夺,压迫和剥削人民。这些优厚待遇、不法行为,只有在割据一方,中央政令所不及的情况下才能如愿以偿,不受限制。
  当然,节度使的军队中也有地主子弟。如泽潞节度使刘从谏的妻弟裴问驻守邢州,“有募兵五百,号‘夜飞将’,多豪姓子”。[6](P6017)这些大地主为了维护他们对农民的剥削利益,不让唐中央或他镇染指,与军阀势力相结合支持藩镇割据。
  由于均田制被破坏,全国各地破产农民漫山遍野,尤其是南方,逃亡的农民的比例极大,为什么其他地区的破产农民不割据,单单在河北地区割据呢?可见割据军队的成分不只豪强地主及破产农民这么简单。
  三、从民族关系考察藩镇割据的社会条件
  由于藩镇割剧基本集中于唐代原河北道地区及淄青、汴宋、淮西三镇,而这三镇的建立、军队的成分亦与河北地区有很密切的关系,因此,考察藩镇割据的社会条件,应从河北地区的具体社会情况中去寻找。
  唐河北地区,包括今河北省、辽宁省大部,山东、河南省黄河以北地区。河北地区的南部,即长城以南的地区,是农业相当发达的地区;北部的长城以北是少数民族和汉族杂处的地区,他们除了经营农业以外,畜牧业占很重要的地位。河北地区广泛养马。节度使们还通过与毗邻的少数民族互市或战争取得大批战马。杜牧曾对河北地区的经济特点及其与藩镇割据的联系作过如下的论述:“河北者俗俭风浑,淫巧不生,朴毅坚强,果于战耕。……加以土息健马,便于驰敌,是以出则胜,处则饶,不窥天下�之产,自可封殖,亦由大农之家,不待珠玑然后以为富也。天下无河北则不可,河北既虏,则精甲锐卒利刀良弓健马无有也。”[8](P91)
  唐代前期,内附少数民族的人口数字是十分庞大的。而河北地区又恰好是唐安排内附的东北牧业民族的主要地区。自唐初以来,遍布内附的东北牧业民族,其中幽州、淄州、青州、汴州、宋州、徐州均是后来藩镇割据的主要基地。这些内附的东北牧业民族,游牧经济和部落制度相结合,使他们的社会组织成为生产和军事的统一体,“上马则备战斗,下马则屯聚牧养”。[9](P2508)少数民族社会的这些特点,使他们的部落组织同时成为骁勇善战的武装力量。
  唐朝东北少数民族兴起,其中以契丹的强大最具影响,形成东北边境上的威胁,于是专防契丹等东北牧业民族进袭的范阳镇、平卢镇应运而生。据《旧唐书・地理志》载,范阳镇有兵九万一千人,加上平卢镇的三万七千五百人,占了军镇兵数的相当比例。设了重兵,还不等于有了可以阻遏契丹的力量,因为古代战争骑兵是主力部队,而河北地区又恰好是唐安排内附的东北牧业民族的主要地区,正好提供兵源。为了加强军队的战斗力,一些节度使把大量的东北少数民族部落成员编入军中,形成军队的骨干。安禄山“养同罗及降奚,契丹曳落河八千余人为假子,及家僮教弓矢者万人,推以恩信,厚其所给,皆感恩竭诚,一以当百”。[10](P6414)安禄山手下的大将孙孝哲、王武俊、李宝臣、张孝忠、李怀仙等人都是契丹人或奚人。
  随着内附少数民族军事优势的形成,部落贵族集团必然要在政治上抬头,要求维护自身的利益,为此他们往往利用民族矛盾,诱使民众摆脱李唐控制。藩镇割据者正是利用边镇地区的民族矛盾,利用少数民族的上层势力割据一方,对抗中央统一势力。正因为如此,河北三镇及淄青、汴宋、淮西等镇,才有了割据的社会条件。
  因此,藩镇割据的社会条件是多方面的,是拥有强大经济实力的地方军阀与豪强地主相结合,拥有强大的军队作为割据工具,这支军队中不仅仅有破产农民及豪强地主子弟,更重要的是有大量骁勇善战的内迁东北少数民族部落成员。
  
  参考文献:
  [1]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二百一十三・李师道传[M].北京:中华书局,1975.
  [2][3]刘�.旧唐书・卷一百四十一・天承嗣传[M].北京:中华书局,1975.
  [4]刘�.旧唐书・卷一百八十一・罗威传[M].北京:中华书局,1975.
  [5]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二百四十二・长庆二年二月甲子纪事[M].北京:中华书局,1956.
  [6]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二百一十四・刘玄佐传,刘稹传[M].北京:中华书局,1975.
  [8]杜牧.樊川文集・卷五・战论[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
  [9]宋濂.元史・卷九十八・兵志[M].北京:中华书局,1976.
  [10]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二百二十五・安禄山传[M].北京:中华书局,1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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