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族工作与服务管理机制创新


  摘 要:北京是全国民族成分齐全的散杂居城市,其特殊的地位和作用,使北京市的民族工作在全国影响显著。北京市针对民族工作和民族关系出现的新形势新情况,不断加强和创新首都民族工作的社会服务和管理机制,这对全国的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具有很大的示范意义。
  关键词:北京 民族工作 服务管理 机制创新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北京作为首都,是全国的政治、文化、国际交流和科技创新中心,是全国民族成分齐全的散杂居城市,全国55个少数民族都有人在京工作、学习和生活。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北京市有少数民族人口80.1万人,约占全市总人口的4.1%。少数民族人口比例虽小,但具有民族成份全、分布面宽、联系面广、人才荟萃、影响力大、国内外交往频繁等特点。少数民族在北京的良好发展,对全国民族工作起着示范和辐射的作用。尤其是在京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生存和发展状况,将对全国民族地区特别是边疆地区的社会稳定产生较大的影响。
  一、北京市民族工作面临的新情况
  当前,大量少数民族人口的到来丰富了北京市的多元文化氛围,少数民族城市化、城市多民族化和文化多元化趋势日益明显。北京市的少数民族和民族关系出现了一系列新形势新情况,城市民族工作正面临着一系列新的挑战。
  (一)北京市少数民族人口特别是流动人口持续增长,城市民族工作重点正在发生转变
  北京是我国第一个齐聚56个民族的城市。2010年“六普”时,北京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有29.56万人。如果按照中央统战部的相关推算,流动人口中大约有1/10以上是少数民族人口,当前北京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估计超过80万人。他们主要来自河北、吉林、甘肃、内蒙古、新疆等地区,呈大分散、小聚居分布。随着城市化的迅速发展,北京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也将以更快的速度增加。
  虽然北京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所占比例不大,但民族成分较全且结构复杂。其融入城市社会面临着“三多三难三缺少”,即:困难多、就业难、缺少利益诉求渠道;矛盾多、化解难、缺少调节机制;差异多、沟通难、缺少交流平台。由于政府部门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城市民族工作在协调解决经济、就业、教育、治安、医疗等纠纷上,缺少有效手段,往往依靠民族干部和少数民族代表人士进行调解,难以形成规范和高效的工作机制。
  随着北京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持续增长,城市民族工作正在发生“五个转变”:即从封闭的工作体系向更加多样开放转变;从常住人口向流动人口转变;从临时应对向长效机制转变;从单纯为外来少数民族排忧解难向引导外来少数民族融入城市社会转变;从单纯的服务管理向重引导、求平衡转变。过去的民族工作主要围绕少数民族常住人口展开,伴随城市化的进程和人口流动的加剧,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已成为城市民族工作新的重点和难点,成为影响城市民族关系的重要方面。城市民族工作的内容和范围不断扩大,工作任务更加繁重。
  (二)城市化进程加快和多元化的利益诉求,对城市民族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社区是城市民族工作的基础,拆迁改造后的少数民族聚居社区正在重组,城区大多数新聚居点和聚居区仍主要是回族聚居区。拆迁改造带来的少数民族就业、宗教活动场所、特需商品供应、子女入学等问题还需要一个完善和适应的过程。当前北京市有近30万的回、维吾尔、哈萨克、乌孜别克、塔吉克、柯尔克孜、塔塔尔、保安、撒拉、东乡等10个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人口,约占全市信教总人数的一半。与之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清真饮食网点、宗教活动场所和丧葬墓地的需求也日益增加。随着少数民族物质和精神生活的提高,平等意识、自我意识、发展意识正在逐步增强,要求尊重本民族的风俗习惯、历史传承和宗教信仰。可以说,北京市的少数民族关注本民族的地位和民族自我意识的程度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强烈。
  随着北京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成分增多,分散聚居,不同民族之间因经济利益、风俗习惯等方面的差异导致的矛盾纠纷也必将会有所增多。因此,针对民族关系的协调事务将更加复杂,针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任务将越来越重,这给城市民族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三)城市管理与民族宗教问题交织,增加了城市民族工作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大批少数民族来北京务工经商,随之而来的还有本民族的宗教习俗。少数民族在生活习俗与宗教信仰方面的特殊性,使其在增加首都民族文化多样性的同时,也因差异性而容易产生纠纷。民族关系如果出现问题,就容易与宗教问题一起集中爆发,甚至迅速蔓延,引起连锁反应,成为极端事件的“导火索”。尤其是北京作为一个国际化大都市,民族和宗教方面的对外交往活跃,各种民族宗教问题容易被境内外敌对势力所利用,利用首都的“放大效应”制造事端。当出现涉及少数民族的矛盾和摩擦时,有可能把本是一般的社会问题放大升级,转化成“民族问题”,造成一般问题的“泛民族化”,使得民族和宗教问题更加复杂多变。
  另一方面,有些少数民族不适应城市生活和城市管理,与市场管理规则产生矛盾,给当地的社会治理带来困难。随着北京市少数民族分布面广、分散、杂居的特点日益突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与城市管理的磨擦、冲突和文化、宗教等方面的差异,增加了民族关系的复杂性和城市民族工作的不确定性,对民族团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四)民族工作社会化参与程度不高,城市民族工作法制建设滞后
  随着北京市各民族交往联系更加紧密,民族关系日益成为一种全社会范围的关系,深入到首都生活的方方面面,由此带来影响民族關系的因素也越来越多样化、日常化和复杂化。城市民族工作已不再仅仅是民族工作部门的事,民族工作已成为城市管理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当前,北京市的民族工作社会化参与程度不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民族知识的宣传力度,提升效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局面。
  此外,城市民族工作法制建设滞后。1993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已经难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变化,对城市民族工作的管理缺乏可操作的法律法规,不能适应新时期北京市少数民族人口管理服务的新情况新变化。1999年施行的《北京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也应加紧修订,以适应民族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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