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公共利益的概念


  【摘 要】一直以来,公共行政学研究都假设公共行政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公共利益。但是,对于什么是公共利益,公共行政中的公共利益如何实现这样一些重要问题,一直都没有一个清楚的界定与分析,中国公共行政学研究也是如此。“公共利益”这一概念从产生至今,在学术界引起了广泛争议。对于公共利益的研究者来说,了解公共利益概念的研究现状是非常必要的。
  【关键词】公共利益;概念;研究
  中图分类号:D0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283(2009)09-0089-01
  
  1 公共利益概念国内研究综述
  
  我国构建以公民本位和社会本位为终极价值取向的服务型政府,关键是要以公共利益为出发点和基本价值归宿;和谐社会的建设,也要确保公共利益的表达和实现。近年来,国内大量学者对公共利益的概念进行过研究和探讨,主要观点如下。
  (1)一些学者认为公共利益是社会中客观存在的与公众有关的,为满足社会成员的需要而对个体利益的综合和整体性抽象。这主要是从公共利益与政府公共权利的关系角度来研究和探讨公共利益的概念。
  (2)从公共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区别和公共利益与公众利益的区别中来厘清公共利益的涵义。沈桥林认为,公共利益与国家利益尽管有不少相通的地方,但也存在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利益主体上,即二者都有明确的主体。公共利益作为一种独立的利益类型,其利益主体是公民社会,即与政治国家相对称的社会自治体。而公共利益与公众利益的区分在于侧重点不同,公共利益既不仅仅是指数量上众多的人的利益,也不仅仅是指多个主体共享的利益。公共利益即公益,是相对于私益而言的,指的是非私有的利益,其侧重点在于公共性和开放性。
  (3)从公共利益与政府利益的关系的角度。余敏江、梁莹认为,公共利益实质上就是,在一定社会条件下,不特定多数人普遍享有的、不具有排他性、竞争性和营利性的共同利益。
  (4)从“公共”和“利益”两个词的分析中引申出公共利益的概念。王太高认为,公共利益是一定的社会群体存在和发展所必需的、并能为他们中不确定多数人所认可和享有的内容广泛的价值体。
  (5)从社会功利主义的角度。张千帆认为,作为一个法律概念,公共利益的重心在于“公共”。“公共”不是抽象的,而是由一个个实实在在的个体构成的。所以社会功利主义提供了最恰当的定义,也就是“公共利益”是全部私人利益之和。
  (6)从公共利益和公共事务比较分析的角度。周义程认为“公共利益”是符合社会全体或大多数成员需要,体现他们的共同意志,让他们共同受益的那类利益;公共事务是为了满足社会全体或大多数成员需要,体现他们的共同利益,让他们共同受益的那类事务。公共利益是公共事务处理的目标追求,公共事务是公共利益的载体。
  
  2 公共利益概念海外研究综述
  
  国外学者也对公共利益的概念进行过大量的研究和探讨,主要观点如下。
  黛博拉.斯通指出,在何谓公共利益这个问题上,永远无法形成广泛的共识。公共利益如同一个空盒,每个人都可以将自己的理解放入其中。
  公共政策词典解释,公共利益是社会或国家占绝对地位的 集体利益而不是某个狭隘或专门行业的利益。
  林布罗姆认为,公共利益并不表示一致同意的利益,而仅仅表示某些人看来对公众有利的事物。
  边沁认为,公共利益是组成共同体的成员的利益的总和,认为公共利益是个人利益的加总。
  德国学者罗门认为,公共利益是不确定多数人的利益。
  马歇尔和丘德哈雷强调两种关于公共利益定义的不同,一种强调“意义的一致”,一种强调“行政的客观上的控制”。他们是在后现代主义的背景下讨论了公共利益的概念。
  亨廷顿在《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一书中列举了关于公共利益的3种观点:一是将公共利益等同于某些抽象的、理想化的价值和规范;二是将其看作某个特定群体或多数人的利益;三是将其视为个人之间和群体之间竞争的结果。
  登哈特夫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之上,将公共利益的观点分为4种模式:①规范模式。规范模式将公共利益视为一种规范性道德标准。②公共利益的废止论观点。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公共利益这个概念没有意义,也不重要。③政治过程理论。按照这个观点,公共利益被认为是通过一种允许利益得以集聚、平衡或调解的特定过程来实现的。④共同的利益。这种观点认为公共利益涉及社会广泛的共同利益。
  
  3 界定公共利益的基本要素
  
  在探讨公共利益概念的时候,我认为我们应该注意以下几个要素。
  (1)我们一定要结合一定的“语境”对其作出界定。“公共利益”的概念需要依托于具体的历史背景,社会时期和现实的制度背景。
  (2)可以考虑绕过直接定义公共利益,对涉及公共利益概念的具体事物采取列举式方法进行界定。既然公共利益难以界定,我们可以换一个思考的角度,列举法在韩国、日本、德国、意大利等国的土地征收征用法律中都被验证过,而且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3)公共利益的基本标准应该是“公共性”,我们在探讨公共利益概念的时候,应该以“公共性”作为最基本的出发点。
  
  4 结语
  
  公共利益的研究,不仅涉及到行政问题,也涉及到法律问题,还涉及到政治问题;不仅涉及到概念,还涉及到对公共利益进行界定的标准的研究,对公共利益界定的具体方法的研究,对如何处理公共利益与其他利益的关系的研究,对公共利益表达机制的研究等等问题。对公共利益的研究,不但起步较晚,而且困难重重(抽象和难于界定)。公共利益作为一个重要(理论上和实践上)的概念,我们应该投入更多的人力资源对其进行研究。对公共利益的研究,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 齐明山,李彦娅.公共行政价值、公共利益与公共责任[J].学术界,2006(6).
  [2] 沈桥林.公共利益的界定与识别[J].行政与法,2006(01).
  [3] 余敏江,梁莹.政府利益•公共利益•公共管理[J].求索,2006(01).
  [4] 王太高.公共利益范畴研究[J].法学研究,2005(07).
  [5] 张千帆.“公共利益”是什么? ———社会功利主义的定义及其宪法上的局限性[J].法学论坛,2005(05).
  [6] 周义程.公共利益、公共事务和公共事业的概念界说[J].南京社会科学,2007 (01).
  [7] 珍妮特.V.登哈特,罗伯特.B.登哈特.新公共服务,服务,而不是掌舵[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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