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竞技体育职业化比较:差异与启示


  摘要:通过从发展历程、文化背景及管理体制3个方面的差异分析,研究认为,在发展历程上体现的是“历时态”与“倒时态”的差别;在文化背景上,执行的是“国家体育”与“公共体育”的理念;在管理体制上,秉承的是“国家权威”与“组织决定”的社会分配原则。中国竞技体育职业化进程,只有确立以“组织关系”为基本社会关系的管理体制,以“群众需求”为基本导向的发展方式,以“权责明确”为基本准则的项目运行机制才能更好地实现中国竞技体育职业化进程的“共时态”发展。
  关键词:中国;竞技体育;职业化;管理体制
  中图分类号:G80-0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9840(2014)05-0048-05
  体育作为一项产业活动,是随着18世纪中期到19世纪初期英国产业革命大潮产生发展而来的,迄今为止仅百余年历史,英国因此也被认为是现代体育产业的发源地。作为一项特色鲜明、前景广阔的绿色产业、朝阳产业,体育产业在世界范围内已经形成了产业经济,成为推动一国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重要产业之一,各国政府都对体育产业的发展给予了很高的重视。竞技体育职业化是新时代背景下体育运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竞技体育的最高形态,是竞技体育今后发展的必然趋势和方向[1]。当前,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在经历着竞技体育职业化的发展历程,特别是在上世纪90年代奥林匹克宪章取消“业余原则”之后,带动了竞技体育职业化在世界各国的快速发展,“职业化”运作已经成为体育改革和发展的必然趋势之一。
  我国竞技体育职业化起步较晚,直到20世纪初期才开始探索职业化的路子。其中,1994年中国足球职业联赛的开幕被认为是我国竞技体育职业化的开端,此后我国陆续对其他一些项目进行了职业化探索。至今,我国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等项目的联赛业已全面展开,体育协会已经走上实体化道路,俱乐部体制基本形成,商业化的经营机制已具雏形[2]。但是,由于我国举国体制的过度干预,市场经济制度的不完善,再加上我国相关法律建设的滞后与缺失,致使我国竞技体育职业化发展并不通畅,仍存在很多不足之处。研究通过对中、欧竞技体育职业化的比较研究,分析中国竞技体育职业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借鉴欧洲体育竞技化过程中的一些经验,对我国竞技体育职业化的发展进程提出一些思考,以促进我国竞技体育职业化的深入发展。
  1发展历程:“历时态”与“倒时态”[HTSS]
  就发展历程而言,欧洲竞技体育职业化的历史最早可追溯到1830年的英国。到了1875 年,苏格兰的一些休闲体育项目逐渐成为收取门票的商业表演。1885年,赛马已成为了英国地区每天进行的赛事,从而导致了以赛马为职业的运动员出现[3]。1895-1914年间,欧洲的足球、板球运动也纷纷与商业联系起来,各种与竞技体育相关的职业相继出现[4]。1880年,英国职业足球俱乐部成立,并于1885年开始参加英国足总杯联赛。美国职业联赛就是在参照这种模式的基础上不断发展,逐渐成熟起来的。
  二战后,欧美国家经济的腾飞为促进职业竞技体育的发展提供了经济和社会基础,日益高涨的体育产业产值也推动职业竞技体育向更高层次、更全面的领域发展。在这种发展趋势的引导下,世界各单项运动联合会纷纷举办职业赛事,推广了职业体育的普及、增加了协会的收入,扩大了项目的影响力。170多年来,欧洲地区的职业体育己经由当初一个小俱乐部的出现演变成为了当前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相对于欧洲竞技体育百余年的发展历程而言,我国竞技体育职业化起步较晚,其发展历程大体上可划分为三个阶段,即初步探索阶段、发展过渡阶段及快速推进阶段[5]。其中,从上世纪80年代到1993年被认为是我国竞技体育职业化的初步探索阶段。在80年代之前,我国仍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竞技体育的职业化发展尚不具备条件,随着1979年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颁布实施,一些商业元素开始融入到体育竞赛中,为竞技体育职业化发展提供了契机。1980年,由境内中介公司运作、首次由国外职业运动员参与的“万宝路广州网球精英大赛”在广州进行,可以说是中国体育赛事市场化的滥觞。1992年,原国家体委制定并发布了《关于深化体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了新形势下体育改革的方向,提出以足球为突破口推动中国体育职业化改革的目标。1994年4月,中国足球职业联赛正式开幕,标志着我国竞技体育职业化发展进入到了实践探索阶段,中国篮球联赛在此后不久也开始了职业化探索。在足球、篮球等项目的带动和推动下,其它一些项目也纷纷开始进行职业化探索。2004年,中国足协推出了中超联赛,中国篮协对CBA联赛也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我国竞技体育职业化进程才进入快速发展期。
  由此可见,欧洲竞技体育职业化发展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遵循自然机制由下而上而产生的,职业运动员是从大众体育爱好者转变而来,竞技体育职业化是从完善的竞赛制度、成熟的体育运动发展中产生的,是体育运动发展的必然趋势,与大众体育相辅相成,密切联系。可以说,群众体育是欧洲竞技体育职业化的基础,职业体育又促进了群众体育的进一步开展。因此,欧洲竞技体育职业化进程遵循的是一种历史态的演变过程,即建立在经济方式(物质基础)、公共需求(外在趋力),政府行为(制度保障)基础上的历史态变化。而中国职业体育是在政府干预下由上而下的,是中国政府为适应体育全球化以及市场的需要而强迫设立的体育形式,即在形态上是一种“倒时态”进程。我国运动员一般是由国家训练队等专业训练人员转化而来,竞技体育的职业化发展缺乏群众基础,由于产权关系不明确导致职业化发展中市场运作混乱,衍生了一系列市场问题,竞技体育“异化”现象明显。不仅如此,我国竞技体育职业化的相关法律法规也不健全,没有完善的保障体系,这也是导致我国竞技体育职业化发展滞后于欧洲的一个重要因素。
  2文化背景:“国家体育”与“公共体育”[HTSS]
  古希腊文明是欧洲文化的来源,欧洲竞技体育职业化也深深印有古希腊文化的缩影。古希腊文化倡导追求自由和个性的发展,倡导人对自然的征服,重阳刚的力量、速度之美,重外在、形体美[6]。随着生产水平的提高,古希腊人最早把体育从娱乐、敬神、游戏、健身、巫术等活动中剥离出来, 形成了以锦标为目的、以身体参赛为形式,有一系列完整竞赛章程和规则作保证的竞技体育。作为一种泛希腊的体育文化传统,起源于1173年的古代奥林匹克运动会标志着现代体育运动的开展,也将古希腊文化的核心、思想等深深融入到了竞技体育运动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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