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非法人金融机构反洗钱分类评级自评表

 附 2 安徽省非法人金融机构反洗钱分类评级自评表

 自评单位:

 评级年度:

 自评总分: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复核人:

 负责人(分管领导):

 项目(一级指标)

 一级指标权重(% %)

 一级指标描述

 评价标准(二级指标)

 二级指标权重

 二级指标加减分因素

 自评得分

 自评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撰写要求:

 1. 在设计指标和执行指标部分,请各机构严格按照下列自评要求进行自评理由描述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作相关描述或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需说明理由或予以客观自评扣分,否则人民银行评价将从重扣分; 2. 在检验指标部分,请如实反映本机构相关工作情况,人民银行将结合监管工作过程中掌握的信息情况予以检验,对自评情况严重失实的,将予以从重扣分。)

 注:自评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要求均为基础要求,各机构可根据自身实际予以丰富完善,充分反映本机构反洗钱工作履职情况,但同时注意控制资料大小。

 设计指标

 1.制度完善程度

 6 结合自身业务特点,按照洗钱风险预警、防控和处理程序以及相应的反洗钱监管要求,建立健全反洗钱内控制度。

 1.1 制度全面性:金融机构反洗钱内控制度全面覆盖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涉及的反洗钱各方面义务,至少应包括客户身份识别、客户洗钱风险分类管理、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含名单监控)、涉恐资产冻结、反洗钱保密、反洗钱内部审计、反洗钱宣传培训、反洗钱工作绩效考核、反洗钱责任追究、协助反洗钱调查、反洗钱违规举报等制度。上级制定的制度不具备操作性的或不符合本机构实际情况的,分支机构应制定操作细则。

 30 反洗钱内控制度种类不全面,缺少客户身份识别、客户洗钱风险分类管理、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含名单监控)等核心制度的,发现一项扣30分;缺少其他相关制度的,发现一项扣20分。(本级和上级制度中有其一即可)

 注:有合理理由未制定本级反洗钱内控制度的,直接考核其上级制度完善情况。

 最多扣100分。

  请提供证明材料:评级年度内反洗钱相关制度。

 1.2 内容完善性:金融机构反洗钱内控制度应符合反洗钱风险管理政策导向,结合反洗钱内外部监管政策变化及时修订完善,确保制度的实效性。

 50 1.制度内容不完善,未充分体现监管要求、行业特点或本机构实际,发现一项扣10-20分。

 2.制度修订不及时,未及时根据反洗钱形势发展变化、本机构新业务(产品和服务)以及本机构反洗钱工作组织形式或反洗钱工作流程、系统新变化修订内控制度,发现一项扣10-20分。

 3.反洗钱核心制度未与金融机构业务实际相结合,未将反洗钱工作要求分解、细化到相关业务环节和操作岗位,发现一项扣10-20分。

 注:有合理理由未制定本级反洗钱内控制度

 请说明:评级期内修订的内控制度名称、主要修订内容以及修订原因。

 的,直接考核其上级制度完善情况。

 最多扣100分。

 1.3 报备自觉性:按照规定及时向当地人民银行报送修订完善的内控制度。

 20 未按规定向当地人民银行报备制定或修订的反洗钱内控制度,发现一次扣20分。

 最多扣100分。

  请说明:内控制度修订时间和向当地人民银行报备时间。

 2.机制合理性

 8 建立有效的反洗钱内部工作机制,运行规范顺畅。重点评价其组织架构设置情况、反洗钱工作体系的运作情况、对分支机构的反洗钱合规管理情况、洗钱风险评估或研判机制。

 2.1 组织架构设置情况: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合规管理工作。设立单位层级的反洗钱组织领导机构,统筹安排和协调本单位反洗钱工作。指定专职人员或兼职人员负责反洗钱日常工作。

 20 1.未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合规管理工作的,此项不得分。设置不合理或不明确的,扣50分。

 2.未指定专职人员或兼职人员负责反洗钱日常工作的,此项不得分。反洗钱岗位人员变动过于频繁影响反洗钱工作开展的,扣50分。

 3.未按规定报备反洗钱部门和岗位人员变动情况的,扣50分。

 4.未设立单位层级的反洗钱领导机构(指机构的反洗钱领导小组或工作小组,下同)的,扣50分。领导机构成员中未包含涉及客户、交易、技术、产品研发和内部监督等主要部门的,缺少一个扣10-20分(本级机构无相关职能部门或岗位的,不作硬性要求,各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领导机构)。

 最多扣100分。

 请说明:本机构反洗钱牵头部门、反洗钱岗位设置情况。

 请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反洗钱组织架构设置和变化情况的相关文件。

 2.反洗钱日常联系人员变动报备文件。

 2.2 反洗钱工作体系的运作情况:反洗钱领导机构分工合理、职责明确,运作顺畅,部门协调配合良好。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明确,履职到40 1.反洗钱领导机构分工不合理、职责不明确的,发现一项扣10-20分。

 2.反洗钱领导机构运作不顺畅,未召开专项工作会议或通过其他形式部署和研究反洗钱工作的,扣40分。专项会议等相关履职方式一年 请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本机构反洗钱领导机构职责分工的相关文件或内控制度。

 2.反洗钱领导机构召开会议的相关资料(如会议通知、签字、会议记录

 位。反洗钱牵头部门具备必要的履职权限。业务部门积极参与和支持反洗钱工作。

 少于2次的,缺一次扣20分。形式化严重的,发现一次扣10-15分。

 3.高级管理人员职责不明确,履职不到位,未对本机构重大反洗钱事项进行部署和批示的,扣40分。部署或批示形式化严重的,或与反洗钱要求不符的,发现一次扣10-20分。

 4.未赋予反洗钱牵头部门足够的履职权限,如提取反洗钱所需数据存在阻碍,发现一次扣20-30分。

 5.业务部门/条线反洗钱支持和参与不足的,发现一次扣10-20分。

 最多扣100分。

 等)或通过其他形式研究反洗钱工作的资料。

 3.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反洗钱工作的文件批示或通过其他形式部署反洗钱工作的资料。

 4.反洗钱牵头部门协调业务部门开展反洗钱重要工作的相关记录。

 2.3 对分支机构的反洗钱合规管理情况:对具有管理权的分支机构反洗钱工作开展指导、监督、审计或检查。

 20 1.未部署、组织具有管理权的分支机构开展年度内的重要反洗钱工作的,发现一次扣10-20分。

 2.未建立对分支机构反洗钱检查或内部审计工作机制的,扣20-30分。

 最多扣100分。

  请提供证明材料:部署、组织具有管理权的分支机构开展反洗钱重要工作的通知、提示等资料。

 2.4 洗钱风险评估或研判机制: :对本机构客户的整体风险、各业务或产品风险以及机构自身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进行评估或分析研判,并根据评估或分析研判结果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应对措施。

 20 1.未对本机构客户的整体风险、各业务或产品风险以及机构自身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中的任何一项进行评估或分析研判的,扣60分。评估或研判标准不科学、流程不规范、结果不合理的,扣10-40分。

 2.未根据评估或分析研判结果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应对措施的,扣10-30分。

 最多扣100分。

  请提供证明材料:对本机构全部客户的洗钱风险、各业务或产品的洗钱风险以及机构自身的洗钱风险中的任何一项进行评估或分析研判的相关材料。

 3.技术保障能力

 6 反洗钱信息系统功能完善,运行有效,能够适应反洗钱工作需要,保证信息采集的准确和效率。

 3.1 客户管理技术系统支持情况: :客户身份识别系统或模块要素设置齐全,功能完善。客户风险等级管理系统或模块功能完善,便于查询、统计、筛选客户风险等级,能完整记录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或调整流程。

 35 1.系统中设置的客户身份识别要素不齐全的,缺一项扣10分,缺三项及以上,不得分。

 2.未以客户为单位管理客户身份和交易信息的,扣10-20分。

 3.系统不具备身份证件过期自动提示功能的,扣10-20分。

 4.系统不能完整显示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流程的,扣10-20分。

 5.系统不能完整记载客户风险等级调整历史的,扣10-20分。

 6.系统不能根据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合理划分客户风险等级的,扣10-40分。

 注:若系统相关功能存在缺陷,但金融机构通过其他有效方式进行弥补的;或金融机构业务特殊、规模较小,能够通过人工等方式开展相关工作的,均可酌情给分。

 最多扣100分。

 请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能完整显示客户身份识别要素的系统截屏(自然人及非自然人各一份)。

 2.以客户为单位进行管理的系统截屏(一人多户、一人多份保单时系统以客户为单位进行管理的样本客户)。若系统具有此功能,但本机构不存在一人多户或一人多份保单情形时,请详细说明。

 3.客户身份证件过期的自动提示界面截屏。

 4.能完整显示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流程的系统截屏。

 5.能完整显示客户风险等级调整历史的系统截屏。

 3.2 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技术系统支持情况: :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系统或模块功能完善,便于反洗钱工作应用。

 15 1.系统不能方便调阅客户身份信息的(如反洗钱系统无法完整显示客户在核心业务系统的身份资料信息或相关复印件或影印件),扣10-30分。

 2.系统不能方便调取交易记录的,扣10-30分。

 注:若系统相关功能存在缺陷,但金融机构通过其他有效方式进行弥补的;或金融机构业务特殊、规模较小,能够通过人工等方式开展相关工作的,均可酌情给分。

 最多扣100分。

  请说明: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技术系统支持情况。

 3.3 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监测技术系统支持情况: :大额35 1.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监测范围不全的,扣10-30分。

  请说明:通过技术方式监测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业务范围。是否以客户

 和可疑交易监测系统或模块监测范围全面、筛选交易准确完整、记录交易分析流程清晰。

 2.未能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监测分析、报告机制的,扣10-30分。

 3.系统设计的可疑交易处理流程不完善,对可疑交易上报或排除的具体分析意见未能在系统中完整留痕的,扣10-30分。

 注:若系统相关功能存在缺陷,但金融机构通过其他有效方式进行弥补的;或金融机构业务特殊、规模较小,能够通过人工等方式开展相关工作的,均可酌情给分。

 最多扣100分。

 为中心开展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监测分析。

 请提供证明材料:可疑交易分析的功能界面截屏。

 3.4 名单监控技术系统支持情况: :名单监控系统或模块能对全部名单进行实时监测,并在名单更新后开展回溯性筛查。

 15 1.黑名单未与核心系统进行关联的,扣60-80分。

 2.未对全部交易开展名单实时监测的,扣10-30分。

 3.系统无法在名单更新后开展全量客户和交易的回溯性筛查的,扣10-30分。

 注:若系统相关功能存在缺陷,但金融机构通过其他有效方式进行弥补的;或金融机构业务特殊、规模较小,能够通过人工等方式开展相关工作的,均可酌情给分。

 最多扣100分。

  请说明:名单监控的技术条件情况,是否通过核心系统进行实时监测,以及名单更新后系统回溯性调查情况。

 请提供证明材料:名单监控的功能界面截屏。

 4.人员配备与履职4 配备与监管要求、机构规模相适应的反洗钱人员,并履职到位。主要评价从事反4.1 反洗钱牵头部门人员配备及履职情况:反洗钱牵头部门人员配备能满足反洗钱履职及监管基本要求,勤勉尽责开展反洗钱各项工作。

 60 1.牵头部门反洗钱专职或兼职人员数量少,与本机构业务规模和反洗钱工作要求不相适应,或明显少于同行业同规模其他机构的,扣10-20分。

 2.牵头部门反洗钱相关人员(包括专兼职人员及部门相关领导)履职能力不足,履职不到位,如未通过反洗钱岗位准入培训,或在当地人行组织的测试中得分较低,或报给当地人行的材

 请说明:牵头部门反洗钱专兼职人员设置情况,包括人员数量、学历专业、任职年限、职务。

 请提供证明材料:牵头部门反洗钱相关人员(包括专兼职人员及部门相关领导)通过反洗钱岗位准入培训的材料。

 情况

 洗钱工作人员的数量、专业背景及履职情况。

 料质量较差的,扣10-40分。

 3.中等及以上规模机构反洗钱专兼职人员在当前岗位上的平均任职年限低于6个月的,扣10分。

 最多扣100分。

 4.2 业务部门履职情况:业务部门积极配合开展反洗钱工作,能根据反洗钱牵头部门的要求或建议完善业务流程和风险防控措施等。

  40 业务部门/条线不积极配合开展反洗钱工作,未能根据反洗钱牵头部门的要求或建议完善业务流程和风险防控措施等,扣10-40分。

 最多扣100分。

  请说明:评级年度内业务部门积极参与反洗钱专项工作情况,或在自身的业务工作中履行反洗钱职责情况。

 执行指标

 5.客户身份识别

 14 严格执行客户身份识别要求,采取有效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合理划分和调整客户风险等级。

 5.1 客户身份识别情况:按照反洗钱客户尽职调查要求,采取有效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完整登记客户基本身份信息,以适当方式获取客户身份背景资料,并及时对客户身份信息变更情况进行持续识别更新。

 60 1.客户信息登记表或相关业务凭证身份信息要素不完整的,缺一项扣10分。

 2.没有按照监管要求建立客户身份识别流程的,或客户身份识别工作流程欠科学合理,缺乏可操作性的,扣5-30分。

 3.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识别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扣5-30分。

 4.未按规定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客户尽职调查不足,客户信息存在逻辑错误的,扣5-30分。

 5.未按规定开展持续识别和重新识别的,扣5-30分。

 6.委托第三方开展客户身份识别时,未与受托机构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自具体职责,发现1家第三方机构扣20分。

 最多扣100分。

 请说明:客户身份识别流程。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识别工作落实情况(需要识别的总客户数、已完成识别的客户数、未完成的原因等等)

 请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的制式合同(如空白开户申请表、投保申请书等,自然人和非自然人各一份)。

 2.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识别工作资料5份(不足5份的,按实际情况提供)。

 3.评级年度内最先与本级及所辖机构建立业务关系的前20名客户(10名对公客户、10名个人客户)、身份证明文件最先过期的20名客户、最先需要重新识别的20名客户的名录清单(如不足20名的,请备注说明),清

 单的要素项目除包括客户姓名、证件号码(可隐藏部分数字)、客户职业、国籍、身份证件有效期、联系地址、联系方式以外,最先建立业务关系的20名客户名录中应注明建立业务关系时间;身份证件最先过期的20名客户需注明证件过期时间、提示更新时间、客户是否已更新证件及实际更新时间、在客户仅办理非面对面业务时是否采取措施提示证件更新或限制交易;最先需要重新识别的20名客户需注明重新识别原因。

 4.与第三方机构签订的委托识别协议(未委托第三方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工作的,无需提供)。

 5.2 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及管理情况:合理划分和适时调整客户风险等级,充分运用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结果,对不同风险等级的客户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

 40 1.客户风险等级划分范围未覆盖全部客户的,扣10-20分。

 2.划分流程只有系统自动评级,缺乏人工审核、参与的,扣10-20分。

 3.客户风险等级划分不及时的,发现一户扣5分。

 4.各等级风险客户占比明显不合理的(当不合理的原因是由标准不合理或系统缺陷造成时,此处不扣分,可在系统指标处扣分),扣5-20分。

 5.客户风险管理不到位,未及时根据客户风险要素变化状况(如涉及查冻扣、可疑交易报告主体)调整等级的,未对处于不同风险等级的客户采取有针对性的、差异化审核和监测措施 请说明以下情况:

 1.客户风险等级划分覆盖范围及流程。

 2.各风险等级客户数量及占比。

 3.客户风险管理情况。

 4.客户风险等级运用情况。

 请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每个层级客户风险等级分类工作记录样本各一份(尽量完整体现客户信息、评级理由、调整记录等情况)。

 2.能反映客户风险管理到位的相关资料。

 3.能反映充分运用客户风险等级结果的相关资料。

 的,扣5-15分。

 6.客户风险等级结果运用不足,如未反馈到业务部门/条线、柜面,未与本单位核心业务进行关联的,扣5-15分。

 最多扣100分。

 6.对高风险客户的特别措施

 4 针对高风险客户或者高风险账户持有人采取强化的识别或控制措施,注重对其金融交易活动的监测分析。

 6.1 高风险客户或者高风险账户持有人管理情况:准确评估和识别高风险客户或高风险账户持有人。根据风险为本要求,配置更多的反洗钱资源监测高风险客户或者高风险账户持有人,采取强化的客户尽职调查措施。

 100 1.未能有效识别高风险客户或高风险账户,或识别出的高风险客户或高风险账户欠准确合理的,扣10-20分。

 2.未定期审核高风险客户或高风险账户,并及时调整高风险客户名单的,扣10-20分。

 3.未对高风险客户采取强化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或强化监测和分析排查,或必要的业务限制等风险管理措施的,扣10-20分。

 注:对于部分规模较小、客户数量较少、业务单一、成立时间较短的金融机构,有合理理由认为其确实不存在高风险客户的,酌情给分。

 最多扣100分。

  请说明以下情况:

 1.被确定为高风险客户的主要理由(列举最主要的三项)。

 2.对高风险客户的调整情况(包括调进和调出情况)、管理和监测情况。

 请提供证明材料:对高风险客户进行识别、审核和监控的工作记录样本3份(少于3户的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7.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5 认真落实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要求,按照规定期限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7.1 客户身份资料和记录保存管理情况:按照合规、完整、准确的原则,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以提供识别客户身份、分析具体交易情况、调查可疑交易活动和查处洗钱案件所需的信息。

 100 1.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要素不完整的,发现一项扣5分。

 2.未按规定范围、期限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扣20-40分。

 3.客户身份资料保存措施和方式存在缺陷,不利于管理的规范性和运用的有效性的,扣10-20分。

 4..未采取必要管理措施防止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缺失、损毁或泄露的,扣20-40分。

 最多扣100分。

  请说明: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措施和方式。

 保存

 录。

 8.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14 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机制和流程完善,积极有效开展对可疑交易的人工甄别,提出有价值的重点可疑交易报告或案件线索,可疑交易报告后续控制措施运用恰当,名单监控到位。

 8.1 报告机制和流程管理情况:大额和可疑交易监测分析机制与流程科学、合理,报告工作环节完整,措施到位。

 20 1.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监测范围不全的,未能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监测分析、报告机制的(当存在问题的原因是由系统缺陷造成时,此处不扣分,可在系统指标处扣分),扣10-40分。

 2.排除的异常交易复核流程不完善、复核比例不合理的;扣10-30分;可疑交易报告流程未能包含初审、复核、审定(复核要求非局限于本级机构,上级部门设有复核岗位亦可)等必要环节,欠审慎合理的,扣20-40分。

 3.未能保证相关业务部门必要参与的(如在分析时与相关业务部门进行沟通,要求其提供相关信息),扣10-20分。

 4.未能对各报告流程的操作时限、质量控制进行明确规范的,扣10-20分。

 最多扣100分。

  请说明:可疑交易监测分析、报告的流程和机制。

 8.2 可疑交易监测分析、报告情况:针对人工发现的或系统筛选出的异常交易进行人工分析甄别,能够发现重点可疑交易或案件线索。

 40 1.对系统提取的异常交易,人工甄别环节未能结合客户身份、财务状况、经营业务等信息进行必要分析的,上报理由或排除理由描述过于简单的,或只选择系统设置理由的,发现1次扣5-15分。

 2.未能通过可疑交易监测报告工作发现重点可疑交易,或与自身机构类型、业务规模不相符,或反洗钱监管部门掌握的洗钱案件线索或重点可疑交易线索中有涉及相关交易的,扣10-20分。

 请说明:评级年度内系统预警的异常交易份数、向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的可疑交易报告份数、向当地人行报送的可疑交易报告份数。

 请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能够体现对系统提取的10份异常交易进行人工分析、甄别的工作记录,包括系统界面截屏或纸质工作记录扫描件。如分支机构实施上级机构集中处理的,可提供本级机构按照上

 3.未能通过可疑交易监测报告工作发现案件线索,而反洗钱监管部门掌握的洗钱案件线索中有涉及相关交易的,扣10-20分。

 注:对可疑交易监测分析工作上收至上级机构集中处理、本级无监测分析权限的金融机构,重点考核其人工发现可疑交易情况和协助上级机构开展分析工作情况(如协助开展客户尽职调查情况)。

 最多扣100分。

 级要求配合开展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记录。

 2.向当地人行报送的重点可疑交易报告5份(不足5份的,按实际情况提供)。

 8.3 可疑交易报告后续控制措施运用情况:根据风险状况对可疑交易报告涉及的客户采取适当的后续控制措施。

 25 1.未对可疑交易报告涉及的客户采取相适应的后续控制措施的(如调高客户风险等级、采取限制性交易措施、中止/终止服务等),扣10-60分。

 2.采取的后续控制措施与客户的风险状况不匹配的,扣10-40分。

 最多扣100分。

  请说明:对可疑交易报告涉及的客户采取后续控制措施的情况(如调高客户风险等级、采取限制性交易措施、终止服务等)。

 请提供证明材料:对可疑交易报告涉及的客户采取后续控制措施的工作记录样本(每类后续控制措施的样本各一份)。

 8.4 名单监控情况:监控名单完整、准确。按规定对名单予以实时监控,名单预警处置得当。

 15 1.未明确名单监控部门、岗位及其职责,未明确名单监控及预警信息处理规则和业务流程的,扣10-20分。

 2.未对预警名单采取妥善的处理措施的,发现一次扣40-60分。

 3.未根据当地人行要求对特定名单开展监控的,扣20-40分。

 最多扣100分。

  请说明以下情况:

 1.名单监控部门、岗位及其职责,名单监控及预警信息处理规则和业务流程。

 2.评级年度内,是否命中名单中的相关人员。

 3.根据当地人行要求对特定名单开展监控情况(评级年度内当地人行未提供特定名单的,此条无需说明)。

 请提供证明材料:命中名单后的处理工作记录(未出现过命中情形的无需提供)。

 9.对高风险业务的针对性措施

 4 针对高风险业务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积极开展风险警示,提高全系统洗钱风险防范能力。

 9.1 高风险业务管理情况:准确评估和识别本级层面的高风险业务。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控制高风险业务洗钱风险。

 100 1.未能准确评估和识别本级层面的高风险产品/业务,或识别出的高风险业务欠准确合理的,扣10-30分。

 2.高风险产品/业务管理不到位,未定期审核产品/业务风险等级,没有对高风险产品/业务采取强化的控制措施的,扣10-30分。

 注:对于部分规模较小、客户数量较少、业务单一的金融机构,有合理理由认为其确实不存在高风险业务的,酌情给分。

 最多扣100分。

 请说明以下情况:

 1.本机构如何开展高风险业务识别工作,以及确定的高风险业务范围或列表。如自评无高风险业务,应提供各项业务/产品风险评估或排查工作记录,说明所有业务均非高风险的理由。

 2.如何管理和调整高风险业务。

 请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业务/产品风险评估工作记录或评估结果表。

 2.定期对高风险业务进行审核和管理的工作记录。

 10. .开展宣传情况

 2 积极组织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10.1 反洗钱宣传开展及实效:积极落实当地人行要求,开展集中化宣传活动。并能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形式丰富、成效较好的常态化宣传。

 100 1.未开展任何形式的反洗钱宣传活动的,扣100分。

 2.未按当地人行要求组织反洗钱宣传活动,或宣传较为形式化、效果较差的,扣10-30分。

 3.未结合本机构实际开展日常反洗钱宣传工作,或宣传较为形式化、效果较差的,扣10-30分。

 最多扣100分。

  请说明:评级年度内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请提供证明材料:宣传工作记录,如宣传工作通知、宣传资料、宣传工作报告、宣传照片(选择有代表性的照片三张)等。

 11. .组织培训情况

 3 积极组织开展反洗钱培训活动,培训的覆盖面、内容、频率能有效提高内部从业11.1 反洗钱培训开展及实效:积极组织开展反洗钱培训活动,培训的覆盖面、内容、频率能有效提高内部从业人员反洗钱工作意识和业务技能。

 100 1.未自主组织开展任何形式的内部反洗钱培训的,或规模较小机构未参加上级部门任何形式的内部反洗钱培训的,扣80分。

 2.未按当地人行要求参加反洗钱培训和测试的,发现一次扣20-40分。

 3.自主组织开展的反洗钱培训内容、频率设置不合理,未能满足受训对象反洗钱工作所需或未及时传递监管政策要求的,扣10-30分。

  请说明以下情况:

 1.评级年度内参加当地人行和上级部门反洗钱培训情况。

 2.自主组织开展的培训工作情况,培训次数、内容、对象、人数等。

 请提供证明材料:相关工作记录,培训通知、培训课件、测试试卷、培训照片(选择有代表性的3张)。

 人员反洗钱工作意识和业务技能。

 4.自主组织开展的反洗钱培训对象未全面覆盖高级管理人员、反洗钱岗位人员和业务部门相关人员及新员工的,扣10-30分。

 5.未采取合理措施(如测试)检验或强化培训效果的,扣5-15分。

 最多扣100分。

 12. .自主管理与审计

 5 加强反洗钱工作内部监督,落实岗位责任,开展对所辖机构反洗钱内部审计和内部检查,切实发现存在的问题并积极落实整改。

 12.1 内部审计或检查情况:在合理期限内开展对本级机构、分支机构的反洗钱内部审计和检查,及时发现系统内存在的问题,并对发现问题进行有效整改。

 50 1.未在合理期限内开展对本级和下级机构反洗钱履职内部审计和检查的,扣80-100分。

 2.对下级机构审计或检查覆盖率较低的,扣10-20分。

 3.内部审计和内部检查内容不符合洗钱风险管理政策导向的,或发现的问题不深入,未涉及反洗钱核心工作的,扣10-30分。

 4.对审计或内部检查发现的问题未有效开展整改的,扣10-30分。

 最多扣100分。

  请说明:对本级或下级机构反洗钱履职内部审计或内部检查情况,以及接受上级机构的内部审计或内部检查情况。

 请提供证明材料:内部审计或检查通知、审计或检查报告、整改报告。

 12.2 反洗钱考核与责任追究情况:按年度对分支机构或高管人员开展反洗钱考核,落实反洗钱奖惩制度。

 50 1.未将反洗钱考核纳入对分支机构、高级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年度或其他定期绩效考核范围的,扣60-80分;所占分值过低的,扣10-20分。

 2.未有效落实奖励机制,如未对发现重大可疑交易线索或防范、遏止相关犯罪行为的从业人员给予适当奖励或表扬的,扣10-30分。

 3.未有效落实惩罚机制,如未针对监管部门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自主检查或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根据内部责任追究制度及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扣10-30分。

 最多扣100分。

 请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涉及反洗钱内容的量化考核标准。

 2.对发现重大可疑交易线索或防范、遏止相关犯罪行为的从业人员给予适当奖励或表扬的文件(若评级年度内未发生相关事件,可提供相关制度作为证明材料)。

 3.针对监管部门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自主检查或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根据内部责任追究制度及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文件(若评级年度内未发生相关事件,可提供相关制度作为证明材料)。

 检验指标

 13. .配合行政调查情况

 2 配合当地人行行政调查情况。

 13.1 配合反洗钱行政调查:按照反洗钱法律法规要求,积极配合当地人行行政调查,及时如实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

 100 1.协查工作流程不合理的,发现一次扣20分。

 2.协查相关信息的传递方式不符合保密要求的,发现一次扣50分。

 3.未按规定提供行政调查所需资料的,发现一次扣50分。

 注:

 存在下列任一情形,直接评定为E类机构:(1)不配合反洗钱调查工作,拒绝提供信息资料;(2)提供信息资料存在重大事项隐瞒、重大信息遗漏、虚假陈述或误导性陈述,情节严重的;(3)存在其他重大问题,严重影响反洗钱调查工作的。

 最多扣100分。

 请说明:

 1.协查工作流程及传递方式。

 2.评级年度内协助当地人行开展反洗钱调查的次数及涉及客户数量(未参与配合行政调查的,说明即可)。

 14. .接受现场检查及被处罚情况

 8 接受当地人行现场检查情况。

 14.1 配合反洗钱现场检查情况:积极配合反洗钱现场检查,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及资料。

 40 1.未按要求提供现场检查信息资料,提供的信息资料存在隐瞒、遗漏事项,提供虚假材料,未按规定对检查发现事实进行确认或认定的,发现1次扣40-60分。

 2.未及时、有效落实检查组依法提出的其他工作要求,对检查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0-40分。

 注:

 存在下列任一情形,直接评定为E类机构:(1)不配合反洗钱监管工作,拒绝提供信息资料或拒绝接受行政处罚的;(2)提供信息资料存在重大事项隐瞒、重大信息遗漏、虚假陈述或误导性陈述,情节严重的;(3)存在其他重大问题,严重影响反洗钱监管工作的。

 最多扣100分。

 请如实说明以下情况:

 1.评级年度内本级机构接受当地人行现场检查情况。

 2.具有管理权的分支机构接受当地人行现场检查情况。

 14.2 接受处罚情况及对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和整改情况:受到行政处罚,针对人民银行现场检查意见书中的问题或缺陷进行整改的。

 60 1.本级被检查后受到行政处罚的,扣60-100分;所辖分支机构被检查后受到行政处罚的,扣20-40分。

 2.未按人民银行现场检查意见书中的问题或缺陷制定整改计划或进行整改的,扣60-100分。

 注:未积极整改致使反洗钱合规状况持续恶化的,直接评定为D类机构。

 最多扣100分。

  请如实说明以下情况:

 1.评级年度内本级机构接受当地人行处罚情况。

 2.具有管理权的分支机构接受当地人行处罚情况。

 请提供证明材料:整改情况报告。

 15. .工作报告及接受日常监管情况

 4 反洗钱年度报告、报表及日常报告报送情况,以及接受当地人行日常监管情况。

 15.1 年度报告、报表及日常报告报送情况: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反洗钱年度报告、报表、分类评级相关资料以及日常报告。

 50 1.未及时报送反洗钱年度报告、报表及分类评级相关资料的,扣40分。

 2.未及时报送日常报告的,发现一次扣10分。

 3.反洗钱年度报告、报表及分类评级相关资料内容不完整或不准确,未能全面、如实反映本单位反洗钱工作情况的,扣10-40分。

 4.分类评级自评工作未能如实、客观反映本机构反洗钱工作情况,自评分与监管部门评分差距较大(超过10分)的,扣50分。

 最多扣100分。

  请说明:日常报告报送情况,仅列出报送时间和主要内容即可。

 15.2 接受日常监管情况:配合开展反洗钱质询、约见谈话、监管走访等工作,并针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

 50 1.未按要求配合质询、约见谈话和监管走访等监管措施的,存在1次扣50分。

 2.配合上述监管措施过程中,未按规定提供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发现1次扣50分。

 3.针对上述监管措施发现的问题未采取完善措施的,扣10-60分。

 4.未按要求落实人民银行其他反洗钱监管工作要求的,发现1次扣50分。

 最多扣100分。

 请说明:

 1.评级年度内本级机构接受当地人行日常监管情况。

 2.针对当地人行质询、约见谈话、监管走访、风险评估等监管工作中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的情况(未接受相关监管的,无需提供)。

 16. .配合其他专项工作或重点任务情况

 5 参与、落实当地人行依据反洗钱监管要求部署的专项工作或其他重点任务,主动探索开展提升反洗钱工作有效性的创新工作。

 16.1 配合其他专项工作或重点任务情况:积极参与、落实当地人行依据反洗钱监管要求部署的专项工作或其他重点任务。

 55 1.积极参与当地人行组织的专项工作或重点任务,并在其中承担重要作用,或提供的材料具有重要作用的,每项加20-60分。

 2.积极配合当地人行开展的研究课题或工作调研,且材料质量较高的,每项加20-60分。

 最多加100分。

 请说明以下情况:

 1.评级年度内参与当地人行组织的专项工作或重点任务,并在其中的作用。

 2.配合当地人行开展的研究课题或工作调研情况。

 16.2 主动开展创新工作情况:主动探索开展有利于提升反洗钱工作有效性的创新工作。

 45 积极探索有利于提升反洗钱工作有效性的工作方式、方法,并取得一定成效的,每项加20-60分。

 最多加100分。

  请说明:探索有利于提升反洗钱工作有效性的工作方式、方法情况。

 17. .洗钱风险防控成果

 4 通过有效的风险防控机制,及时消除风险隐患、成功堵截风险事件或自主发现案件等情况。

 17.1 发现风险隐患或堵截风险事件情况:针对人民银行或相关监管部门发布的风险提示及时开展内部风险排查。通过自身的风险防控机制,成功发现风险隐患或堵截风险事件。

 55 1.针对人民银行或相关监管部门发布的风险提示及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并取得一定成效的,如发现可疑交易行为,加20-80分。

 2.通过自身的风险防控机制,成功发现风险隐患或堵截风险事件的,如堵截电信诈骗、可疑开户等行为,加20-80分。

 最多加100分。

  请说明以下情况:

 1.针对人民银行或相关监管部门发布的风险提示采取的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情况。

 2.通过自身的风险防控机制,成功发现风险隐患或堵截风险事件情况,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过程(简要叙述)及结果。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相关风险提示和风险排查工作记录。

 17.2 发现和协助破获案件情况:自主报送的重点可疑45 自主发现并向当地人行报送的重点可疑交易报告情报价值较高,相关线索被立案或破获

 请说明:自主发现并向当地人行报送的重点可疑交易线索立案及后续处

 交易报告情报价值较高,被立案或破获。

 的,每条线索加40分。

 最多加100分。

 理情况。

 18. .其他违法违规事项

 2 遵守反洗钱法律法规、规章及各项反洗钱监管制度及要求情况。

 18.1 违法违规事项发生情况:能够严格按照反洗钱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要求,落实反洗钱各项义务,未出现违法违规事项。

 100 1.在开展可疑交易分析、客户尽职调查或在为客户办理金融业务过程中,向客户解释不当或存在失密、泄密风险的,发现1次扣50分。

 2.本级及所辖机构发生违规、违法情况,如发生失密、泄密情况的,扣100分。

 3.本级及所辖机构员工涉及洗钱及相关案件的,扣100分。

 注:

 存在下列任一情形,直接评定为E类机构:(1)发生重大违规事件的;(2)出现失密、泄密情况,导致严重后果的。

 最多扣100分。

  请如实说明:本级及所辖机构发生其他违法、违规情况或失密、泄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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