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党建工作绩效考核评价细则

  公司党建工作绩效考核评价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科学评价各单位党组织抓党建、带队伍、促发展成效,提升党建工作专业管理和价值创造能力,开创公司发展新局面,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实施党建工作绩效考核评价的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相结合,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构建公司全面从严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纪律建设“六位一体”大党建格局,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第三条

 党建工作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制定的主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央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等党内法规以及《国家电网公司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公司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国家电网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公司所属单位企业负责人年度业绩考核办法》《公司领导干部管理

  办法》等制度规定。

 第四条

 党建工作绩效考核评价遵循以下原则:

 (一)政治引领。旗帜鲜明讲政治,强化“四个意识”,确保公司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政治理想、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定站稳政治立场、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价值创造。坚持把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保障安全稳定和优质服务、提高公司效率效益、增强核心竞争力作为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的工作和战斗力。

 (三)务实管用。做到量化考核、定性评价相结合,设置可考核、可量化、可操作的考核指标,科学管理、注重实绩,全面客观评价党建工作。

 (四)问题导向。着眼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加强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党建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夯实基础、补齐短板、提升水平,推动公司党的建设得到根本加强。

 (五)奖惩并举。党建工作绩效考核评价结果纳入企业负责人年度业绩考核,与企业负责人薪酬、评先评优、干部任用挂钩,并作为评价党组织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各单位党建工作绩效考核评价。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六条

 党建工作绩效考核评价由公司党委统一领导,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协同配合。

 第七条

 公司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公司党委部署,负责开展党建工作年度综合考评。有关重大事项和问题经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审核后,提交公司党委会审议。

 第八条

 公司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制定党建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方案,强化过程管控,汇总考评结果,协调解决考评过程中的问题。

 第九条

 公司党建部、组织部、监察部是党建工作绩效考核评价的责任部门(以下简称“考评责任部门”),分别抓好基层党建工作、领导人员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考评和年度综合考评,形成本专业考评结果。

 第三章

 绩效考核评价的内容和形式

 第十 条

 党建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基层党建工作、领导人员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 3 个一级指标,各设置100 分,共 300 分。

 (一)“基层党建工作”着重考核: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严格落实公司党委决策部署,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统筹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做好统战和共青团工

  作,深化企业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

 (二)“领导人员队伍建设”着重考核:落实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 20 字要求,完善干部管理制度,严格选人用人机制,强化干部考核监督。

 (三)“党风廉政建设”着重考核: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履行“两个责任”;深化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进巡察、协同监督等各项工作;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第十一条党建工作绩效考核评价分上级评价、民主测评两个维度进行,共设置 28 个二级指标。

 (一)上级评价。各考评责任部门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六位一体”重点工作任务,分专业进行打分考评。

 (二)民主测评分为选人用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两个方面,测评结果纳入相应二级指标。

 二级指标名称及评价标准详见《公司党建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第十二条

 为激励党建工作创新,提升公司党建工作影响力,设置加分项,每个单位当年度累计加分不超过 20 分。

 (一)各单位(党纪工团方面)本年度内受到国家级表彰的,分别加 20 分;个人(党纪工团方面)本年度内受到国家级表彰的,分别每一个加 15 分。

  (二)各单位(党纪工团方面)本年度内受到省部级、国家电网级表彰的,分别加 5 分;个人(党纪工团方面)本年度内受到省部级、国家电网级表彰的,分别每一个加 2 分。

  (三)党员或所属基层党组织在考评年度被公司党委选树为先进典型,并由公司党委印发学习决定,加 5 分。

  (四)党建工作经验被国家级媒体报道的,分别加 15 分;党建课题成果获国家级表彰的,分别加 15 分,同一内容按照最高级别加分,不累计加分。

 第四章

 绩效考核评价的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党建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每年开展一次,采取日常考评和年度综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 十四条

 日常考评主要通过加强专业管理,健全工作机制,督促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一)建立定期分析机制。各单位党组织分专业定期向各考评责任部门报告工作。公司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二)建立调研检查机制。各考评责任部门定期开展调研检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三)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公司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定期分析、调研检查、内部巡察等各方面情况,适时通报党建工作进展情况。

 第十五条

 年度综合考评方式由各考评责任部门根据本专

  业考评工作需要确定。一般按照考评准备、单位自查、现场考评等程序进行。

 (一)考评准备。每年 10 月底前,公司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考评方案,下发考评通知。

 (二)单位自查。每年 11 月上旬,各分部、各单位党组织对照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工作要求,全面完成自查,并分专业上报自查报告。

 (三)现场考评。根据工作需要,各考评责任部门可采取召开考评会议、谈话座谈、查阅资料、延伸考核等方式开展现场考评,必要时可联合进行。

 第十六条

 汇总考评结果。各考评责任部门结合日常考评、被考评单位自查情况、现场考评情况,对被考评单位评价打分。公司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考评责任部门考评结果。

 第十七条

 党建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接受公司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和党员群众监督。各考评责任部门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被考评单位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绩效考核评价过程中出现失误失察、违反纪律的,一经查实,严肃追责问责。

 第五章

 绩效考核评价反馈及运用

 第十八条

 公司党建工作绩效考评满分 30 分。每年 12 月20 日前,公司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党建工作绩效考评得分,提交绩效管理办公室,由绩效管理办公室一并提交公司党委

  会讨论决定。

  第十九条

 反馈考核评价结果。次年第一季度,各考评责任部门分别向各单位党组织反馈本专业考核评价意见。各单位党组织根据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报告整改情况,并作为下一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内容。

 第二十条

  公司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总结分析,动态改进,持续提升绩效考核评价科学化水平。

 第二十一条

 党建工作绩效考核评价资料由各考评责任部门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归档,妥善保存。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公司党建部会同公司组织部、监察部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党组织可参照本办法健全党建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逐级考评、分级负责。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

 1. 公司党建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2. 选人用人工作民主评议表 3.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测评表 4. 公司党建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流程图+= 30320绩效考核评价指标得分 加分项得分党建工作绩效考评得分

  附 1 公司党建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评价标准 1. 基层党建工作(0 100 分)

 1 1.1 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15 1.未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存在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形的,本项不得分。

 2.贯彻落实党中央、国网公司党组和公司党委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每发现一起扣 5 分。

 3.未有效执行国网公司《基层党委工作规则》,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不明显,甚至出现违规失误的,每发现一起扣 5 分。

 4.发生三级及以上人身、设备事故以及五级信息系统事件的;发生严重影响的信访事件的;发生特别重大服务事件及重大服务事件的,每发生一起扣 5 分。

 2 1.2 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10 1.融入中心、服务大局作用不突出,党建工作在企业中心工作中的价值创造能力不明显,存在“两张皮”现象的,扣 4 分。

 2.在抗灾抢险、重大项目攻关、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营销活动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党组织未能有效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扣 4 分。

 3.未按照要求创建电网先锋党支部,党支部在团结群众、教育党员、攻坚克难中发挥作用不突出的,每发现一起扣 2 分。

 4.基层党组织布置工作简单化、套路化,开展活动简单化、形式化,存在软弱涣散现象的,每发现一起扣 2 分。

 3 1.3 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10 1.未按照公司要求,规范建设本单位党员服务队、党员先锋队、青年突击队,并组织党员开展营销客服、项目攻关、创新创效、抢险救灾、扶弱助困、志愿服务等活动的,扣 3 分。

 2.未按照公司党委要求开展“三亮三比一创”主题活动和“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等创建活动,党员在企业中心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的,每发现一起扣 1 分。

 3.未建立并落实党员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并组织党员开展帮带帮扶、为民服务等工作的,扣 2 分。

 4.未能分层分类选树先进典型,宣传践行优秀党员先进事迹的,扣 2 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评价标准 1. 基层党建工作(0 100 分)

 1.4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10 1.未按要求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或有制度不落实的,扣 5 分。

 2.未经常性开展党员理想信念教育,未将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年度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培训、支部“三会一课”的,每发现一次,扣 2 分。

 3.开展党委中心组学习在次数、内容、学时、程序等方面,不符合《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国网公司党组实施细则的,学习笔记、会议记录不完善的,每发现一项扣 2 分。

 4.“三会一课”制度、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规范,相关材料存在作假的,每发现一次,扣2 分。

 5.未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出现舆论导向问题未能主动发声、积极引导舆论的,每发生一次扣 3 分;发生意识形态工作重大责任追究情形的,扣 5 分。

 5 1.5 推动建立全面从严治党大党建格局

 10 1.党委未建立党建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规划计划、建立并落实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每年至少 2 次专题听取并研究党建工作的,每发现一例扣 2 分。

 2.未梳理“六位一体”大党建制度体系并开展立、改、废工作,未对党建制度开展学习宣传贯彻、督促检查的,每发现一起扣 2 分。

 3.未按照公司指导意见,规范设置本单位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建工作人员,每发现 1 个单位少配的,扣 3 分。

 4.未落实党务工作人员与同一层级经营管理人员同考核、同待遇、同奖惩、同发展要求的,扣3 分,次年度不纠正的扣 5 分。

 5.未建立课题研究机制,党建工作理论和实践研究成果少于 2 项,每少一项扣 1 分。

 6 1.6 健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8 1.未按照国网公司《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落实党建责任,每发现一起扣 2 分;出现责任追究情形的,本项不得分。

 2.未建立党建工作绩效考核评价制度,考评结果未与干部任免、薪酬、奖惩挂钩的,扣 4 分。

 3.在公司层面组织开展的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中,本单位书记得到的总体评价为“一般”扣2 分,总体评价为“差”扣 4 分;未按照公司党委规定的方法步骤开展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扣 4 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评价标准 1. 基层党建工作(0 100 分)

  4.未开展党建工作全面体检,建立问题销号机制推进整改落实,并在年度党建工作报告、本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时报告整改情况的,扣 2 分。

 7 1.7 从严从实抓好基层组织建设

 10 1.未按照党内规定设置党的基层组织、按期进行换届,每发现一起“应建未建”“应换未换”或执行选举程序不规范的,扣 2 分。

 2.未按要求优化完善党支部设置、配齐配强党支部书记,存在业务工作与支部工作融合度低、支部班子不健全、分工不明确、职责不清晰等情形,每发现一起扣 2 分。

 3.未按要求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主题不明确、准备不充分、程序不规范、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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