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文化遗产的多重主体分析


  摘要:关于红色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问题,理论界、传媒界、旅游界这方面的研究成果很多,对红色文化遗产的数量、类型、特色、价值、分布以及保护与开发现状,进行多方面调查研究。这些调查研究所提出保护红色文化遗产的一系列方法、规范与对策,都属于应用研究。作者在此试图从理论研究的视角,观照这些应用性研究所服务的主体,发现红色文化遗产的应用主体不是一个同一的单数,而是一个多元结构的主体群,不同主体有着不同的需求和目的,从而施行不同的应用对策和行为。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红色文化;遗产;多重主体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494(2018)06-0104-07
  发现目前对中国共产党红色文化遗产的研究,基本可分为两型:一是应用性研究,是将红色文化作为一个有用的对象,是研究如何“保护、传承和利用”红色文化。二是理论性研究,理论性研究亦有两种范式,都是将红色文化作为一个客观存在的对象,追问它是何、为何、如何。研究它是什么(本质与现象、存在形式与属性特征、发展规律与过程)?它为什么(如何产生、原因与渊源、联系与影响)?这属于实证理论研究。而研究“如何”,即“应怎样”评价、规范、运用红色文化,则属于规范理论研究。规范理论研究与前述应用性研究,有共性,因为应用本身就是一种规范。不同则在于:“规范应用”是技术规范,即是对人的实践行为的规范;而“规范理论”是认知规范,即是对人的思想观念的规范。
  对相关红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研究,在理论界、传媒界、旅游界中的研究成果很多,还有专门网站开通。但多是针对本地红色资源的保护与旅游开发。报刊研究论文也很多,主要诉求亦是以红色文化遗产地为目的地的旅游开发利用。本文试图从理论研究的视角,观照这些应用性研究所服务的主体,发现红色文化遗产的应用主体不是一个同一的单数,而是一个多元结构的主体群,不同主体有着不同的需求和目的,从而施行不同的应用对策和行为。
  一、国家是红色文化遗产的第一保护应用主体
  国家的权力机关或政府部门运用多种手段,发布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建立管理机构,如下拨财政经费等对红色遗产进行保护修复和开放利用。它理所当然的是红色文化遗产的第一保护应用主体。其主要方法措施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国家制订法律法规与建立管理机构。国家颁布法律和建立管理机构,是对红色文化遗产最重要的保护举措。我国早就出台过一些相关文物遗址的法律法规,2002年再次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是最成熟定型的一部法律。其第二条规定:国家保护“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
  但是目前我國对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还没有集中为一部完善的法律法规予以规范,而是散见于各类不同层次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之中。同时,对历史文物管理机构的规定,分权于多头多部门,文物管理机构的职权划分多头不专,导致文物、环保、城市规划、文化部门等多龙治水,分头执法,职责不明。而在法国,文化部是文化遗产保护的最高管理机构,该部下设文化遗产司,专门负责文化遗产的保护,能保证专业性和统一性,值得我们参考。
  (二)国家公布遗产名录。如果说法律法规是对红色文化遗产的抽象普遍保护,则发布遗产名录,是对红色文化遗产具体点名保护。曾在革命历史上发生过重大事件、发生过抗击外来侵略或发生过改变战局的重大战役、曾为革命政权机关驻地、为著名战役军事指挥机关驻地的地域,列入国家的、省市县的各级遗产名录,这是一个保护遗产文物的有效措施,由此得到国家财政和人力的支持,也可以得到全社会的关注和爱惜。国家遗产名录有如下一些类型:革命遗址、革命纪念建筑物、革命战争遗址、革命老区、历史名村、历史名镇、不可移动文物、革命博物馆、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世界文化遗产的申报项目。发布的等级有:国务院、部委机关、省市县各级人民政府。具体有如下其中类型:
  一是国家发布革命遗址、革命纪念建筑物、革命战争遗址名录。1961年国家公布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180处,革命遗址和革命纪念建筑物为33处。1982年国家公布第二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2处,革命遗址和革命纪念建筑物为10处。1988年国家公布第三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258处,革命遗址和革命纪念建筑物为41处。同时公布革命战争遗址,第一批为33个、第二批为10个、第三批为41个。
  二是国家民政部财政部等部门审核确认的革命老区。“革命老区”这一特定政治历史概念,最早是毛泽东提出。据1953年的统计,全国革命老根据地分布在23个省、区的782个县内,人口约1.073亿。1979年6月24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民政部、财政部向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下发了《关于免征革命老根据地社队企业工商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民发[1979]30号、(79)财税85号),其中规定了革命老区认定的基本标准。据国家民政部1980年12月31日的统计,全国有革命老区的县(市)为1009个,公社(乡)13655个,人口2.1172亿。此后随革命老区工作和科研工作的进展,到1995年已经统计到全国有革命老区的县(市)为1389个,比1980年增加380个。
  三是旅游等部门发布规划的保护名录。如2003年国家旅游局颁布的第一批历史名村12个,历史名镇10个;2005年第二批历史名村24个,历史名镇34个。这些名村、名镇包括了革命战争年代遗留下来的红色革命村落和集镇。
  四是各级政府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包括革命战争中曾使用过、分散在乡村和山林的车船、路桥、铁索、云梯、洞穴等史迹遗址,全国共计40余万处,其中近7万处被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1271处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五是各级政府建立的革命博物馆。全国共有2200余座,馆藏文物总量在2000万件(套)以上,其中,国有馆藏革命文物1200多万件(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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