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淮南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考评类型:项目实施过程考评□

  项目完成结果考评□ 项目名称

  法律援助

  项目单位

  市法律援助中心

  主管部门

  市司法局

  考评工作组:中介机构□

 专家组□

 考评组□

 2020 年 5 月 7 日 淮南市财政局(制)

 项目负责人 张新学 联系电话

 地

  址 淮南市洞山中路 48 号 邮编 232001 项目起止时间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计划投资额(万元)

 54 万元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63 万元 其中:中央财政 13.5 其中:中央财政 13.5+1 省财政 13.5 省财政 13.5+8 市财政 27 市财政 27 区、县(市)财政

 区、县(市)财政

 其它

 其它

 基 本 概 况 市法援中心超额完成年度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既定目标(任务数 540 件),做到应援尽援,实际指派法律援助案件 635件。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符合《安徽省法律援助案件管理质量标准》要求。

 无有效法律援助质量投诉,律援助民生工程项目绩效评价自查得分为满分。

 项 目 绩 效 预 期 目 标 全年完成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540 件,服务质量符合要求。落实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制度;落实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认罪认罚制度;落实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推进市法律案援助经费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修订工作。

 项 目 执 行 情 况 全年实际指派办理 635 件,超额完成 95 件,无案件质量投诉,服务质量符合要求。开展法律援助档案管理工作检查、案件质量第三方评估、经费检查等工作。落实《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提高投诉处理工作的透明度。

 法律援助经费实际投入 63 万元,经费支出结构为:办案补贴 40.15 万元,值班补贴 14.4 万元,差旅费 1.1 万元,宣传费 2.5 万元,办公耗材费用 1.83 万元,其他支出 3.02万元。

 自 评 结 论 完成了 2019 年度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目标。法律援助制度群众知晓率有较大提升,法律援助工作做到了应援尽援,援助案件回访满意率高达 96%以上,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到了有效维护。法律援助的覆盖范围拓宽至低收入人群,惠及更多的困难人群。在年度案件质量检查中没有发现不合格案件,案件整体质量较高,社会效益显著。

 问 题 与 建 议 1、加大财政投入,满足因司法体制改革增加的法律援助工作支出。2、做好案件跟踪回访工作,开展卷宗质量评查、落实旁听庭审制度等工作,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3、创新法律援助制度宣传工作,将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推向偏远乡村,让最需法律援助的群众了解法律援助制度。4.开展法律援助业务培训班、刑事辩护专业能力培训,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水平。

 评 价 人 员 姓名 职称/职务 单

 位 签字 张新学 主任 市法援中心

 周

 李 科员 市法援中心

 张

 琰 科长 市司法局装备财务保障科

 沈国鹏 副组长 派驻市司法局纪检组

 考评工作组组长: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随同自评报告还应提供的有关资料:项目预算批复文件、预算执行的决算报告、审计报告、验收报告和有关项目管理的具体规定、主管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填报说明

 一、本报告由考评工作组填写,所有内容必须真实、客观、公正。

 二、封面填写 (一)考评类型:在项目所属类型的方框内打√,属于实施过程执行情况考评的填报“项目实施过程考评”;属于项目完成后考评的填报“项目完成结果考评”。

 (二)项目名称:须与项目批复文件的项目名称一致。

 (三)项目单位:填写全称,不得省略。

 (四)主管部门:填写全称,不得省略。

 三、报告内容填写 (一)项目负责人:当项目负责人有多个时,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地址和邮编等栏目,可调整格式,逐个填写。

 (二)项目起止时间:按照项目预算批复至项目完工(竣工验收)的实际时间填写。

 (三)基本概况:填列项目的实施依据、涉及范围、主要内容和用途等。

 (四)项目绩效预期目标:主要填列项目绩效总目标、阶段性目标和预期的主要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五)项目执行情况:重点对项目的绩效预期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结果及效益等进行分析说明。同时对项目组织管理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管理状况等做出详细说明。

 (六)自评结论:对项目实施后所取得的绩效进行总结,

 并给出相应的考评等次。

 (七)问题与建议:针对考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

 (八)考评人员:填写参与项目考评的所有成员名单,并由各成员签字确认。

 (九)考评工作组组长:由项目单位组织的专家组或内部人员组成的考评组的负责人签字。

 (十)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项目单位签字后,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自评报告统一使用 A4 纸打印、装订。

 五、自评报告提交同级财政部门一式 2 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本,书面与电子文本的内容必须一致;上报主管部门的份数由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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