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创作与公文写作辨析—与省文联干部谈写作

 文学创作与公文写作辨析 — 与省文联的干部谈写作

 在座的同志,主要是从事文艺创作的。我和你们一样,吃的都是文字这碗饭,所以见到大家有一种同道中人、惺惺相惜的亲切感。但是,你们搞文艺创作,追求的是出精品、出神品;我们写材料,更多是出产品,充其量是出作品。所以,在你们面前谈写作,我有一种关公面前耍大刀的感觉,诚惶诚恐。

 我是当大学老师出身的。我体会,讲课和领导讲话一样,都要看对象。接到文联的授课邀请后,我琢磨了好一段时间,到底讲点儿什么才好呢?怎样讲才能讲出针对性,和我之前讲过的写作课不一样? 我想到了两个故事:

 第一个故事,我命名为“小方案”刷掉了“高材生”。20 年前,我在 GX 中医学院当团委副书记,从事学生管理工作。当时,学校党委决定公开招聘一批辅导员,让我负责出笔试题和改卷。我出了一道比较应景的写作题:学校计划对今年新招录的辅导员进行岗前培训,请起草一份培训方案。改完卷以后,我的一位同事找上门来,

 为他的一个师弟说情。这位同事是学中文的,他说,他的师弟是中文系“基地班”的高材生,是省级优秀毕业生,各方面条件很不错,但“基地班”偏重于文学创作,对公文写作的训练重视不够,所以笔试成绩不理想。我把卷子翻出来,对这位同事说:这个方案并不难写,我改卷的时候主要是按内容要素给分,只要写全了“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培训要求”这几个要素,起码会给六七十分。但你这个师弟,连基本要素都没写全,在我看来,说明写作思维还没掌握好,这与学的是文学创作还是公文写作关系不大,所以我不能“放水”。

 第二个故事,我命名为“小材料”难住了“大记者”。我接触过一位××部的干部,他原本是一名“跑线”记者,“写而优则仕”,从央媒调到了××部工作。交流中,他向我“诉苦”,说自己进了××部以后,被安排到文字综合岗位上,一连写了好几份材料,虽然不是什么大稿子,但都被“毙”掉了。他的苦恼之处有两个:一是不熟悉××业务;二是不适应党政机关的话语体系。

 确实,中文系不产笔杆子,宣传战线也不见得笔杆子就特别多,这似乎有些“怪”,但事实就是如此。这说明了什么?说明术业有专攻,隔行如隔山。现在,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知识更新周期越来越短,经济社会发展要

 求越来越高,这对我们干部的专业化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同样是在摇笔杆、爬格子、码文字,写材料和写新闻不一样,文学创作和公文写作也不一样。到底有哪些不一样?有没有相同相通的地方?借此机会,我想围绕“文学创作与公文写作辨析”这个主题,和大家一起探讨交流。

 一、不同之处 我认为,文学创作与公文写作主要有这么一些不同之处:

 第一,你们从事的是“文艺工作”,我们从事的是“文治工作”。“文艺工作”和“文治工作”都以文立身立业,但你们是把文章当作艺术来追求,我们更多是把文书当作工具来使用。当然,同样是使用工具,水平不同,格局不同,境界不同,“用法”也不同。“小秘书”那是在“弄文字”,“大笔杆”才称得上是“兴文治”。真正的大笔杆子,那是“指点江山、激扬文字”,写的不是文字,而是治党治国治军的思想、为政辅政理政的韬略、利国利民利长远的政策。这样的文章,未必是华文美文,但一定是雄文宏文。

 第二,文艺创作是“文以载艺”,公文写作“文以载义”。无论文艺创作还是公文写作,都离不开文字文章,但文艺创作更加注重艺术性、注重作品的艺术价值,而公文写作更加注重政治性、政策性,政治和政策都是道义之

 所用、大义之所在;二者都具有“文以载道”的性质,但前者载的是“艺术之道”,后者载的是“治理之道”。

 第三,文艺创作的目的是以文化人,公文写作的目的是以文辅政。鲁迅先生说过,要改造国人的精神世界,首推文艺。而公文与生俱来就是为布政、施政、行政服务的,是“经国之枢机”,公文写作则被看作是“政事之先务”。

 第四,你们的中心任务是文艺创作,成果叫“文艺作品”;我们的中心任务是文稿写作,成果叫“工作文书”“机关文稿”“红头文件”。公文写作之所以称为“写作”而不是“创作”,并不是说不需要“创”,但它在“创”上的要求特别是形式上的要求远远没有文艺作品那么高。

 ——从动因上看,文艺创作是个人行为、自主行为,写不写、写什么、怎样写基本由作者自行决定,自由度比较大;而公文写作是职务行为,要么是“职守写作”,要么是“受命写作”,有时也会有“延请写作”,虽然有一定的主动性,但在很大程度上是“被动中的主动”。职守写作,是职能职责需要写什么就写什么,不能缺位,也不能越位,当然这个“位”不是自己的,而是单位的、领导的;受命写作,那是“三分匠人、七分主人”,受命于谁就要贯彻谁的意图;延请写作,通俗地说就是“当

 枪手”,那是“为他人作嫁衣裳”,当然得按“雇主”的心意去写。

 ——从主体上看,文艺作品有知识产权、署名权、著作权、出版权,一切权利属于创作者,绝不允许抄袭、盗版;而公文写作是为机关代言、为领导代笔,常常需要团队作战、集体创作,其审改过程更是集思广益、集体把关的过程,最终形成的文稿文件是集体智慧的结晶,所以其作者不是起草者,也不一定是署名者,而是“法定作者”,是发文单位,落谁的款、盖谁的章就是谁。至于讲话稿、署名文章上的领导名字,也不单纯是一个名字,而是代表着行政权威。

 ——从形式上看,文艺创作和公文写作都是有“一定之规”但不能“一成不变”,但相对来说,文艺作品的体式要求比较“粗放”,公文的文种和体式要求则明确具体得多,甚至还有一定的“套路”可循,有的规范性要求相当严格,其写作被称为“戴着镣铐跳舞”,我称为“画地起舞”。

 ——从内容上看,文艺作品主要是“书写和记录人民的伟大实践、时代的进步要求,彰显信仰之美、崇高之美,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鼓舞全国各族人民朝气蓬勃迈向未来”;公文是为指导推动机关工作服务的,机关工作的核心要义在于创造性地抓好党中央决策部署

 的贯彻落实,“创造”只是方法、手段,“落实”才是目的。

 第五,文艺创作以写人为核心,公文写作以写事为核心。换一句话来说,文艺创作强调“见人见事见精神”,公文写作则强调“见人见事见思想”。即便是以写事为主的文艺作品,从根本上说也是为了“以事见人”或“以事诲人”。而公文写作,则具有“文由事生”“文从事起”“文为事用”“事随文转”的特点。

 第六,文艺创作强调以情感人,笔法主要是描写、抒情;公文写作强调以理服人,笔法主要是叙述、议论、说明。关于文艺创作的笔法,相信大家都有深刻的体会。在公文写作中,非常忌讳“学生气”“书生气”“学究气”。学生气的突出特点,就是感性多于理性;书生气的突出特点,则是好转文、爱掉书袋子;学究气的突出特点,就是好钻牛角尖,喜欢认死理。而公文写作,“度”的把握非常重要,讲究“话不说满留余地,形容不可太夸张。限制状语不可少,程度副词费思量”。公文写作还有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在使用“议笔”的时候,论点、论据、论证“三要素”,只需要前两个就够了,论证过程往往可以省略,因为公文多是体制内行文,受众都是内行。

 第七,文艺创作追求“真善美”,公文写作追求“短实

 新”。习近平总书记说过,“追求真善美是文艺的永恒价值。”总书记也说过,要积极倡导短、实、新的文风。无论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还是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都对公文特别是政策性文件、报告等提出了明确的篇幅或字数要求。过去强调“减文控会”,现在则强调守住“精文减会”的硬杠杠。

 第八,文艺创作用的是“世界语言”,公文写作用的是“政治语言”。习近平总书记还说过,“文艺是世界语言,谈文艺,其实就是谈社会、谈人生,最容易相互理解、沟通心灵。”套用这样的话来说公文,那就应该是“公文是政治语言,写公文,其实就是写政事、写政策,最注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

 第九,“创新是文艺的生命” ,实事求是是公文的生命。前半句话是习近平总书记说的。对于公文写作,总书记强调“要实事求是,有一说一、有二说二,是则是、非则非,不夸大成绩,不掩饰问题”。《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也明确规定,公文起草应当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分析问题实事求是,所提政策措施和办法切实可行”。

 第十,文艺创作强调灵感,公文写作强调方向感。对公文写作来说,灵感这个家伙太不靠谱了,如果非要等到

 有灵感才能写公文,那真是“黄花菜都凉了”,领导肯定让你“歇菜”。在机关单位做文字工作,那必须是“有灵感时能出佳作,没灵感时也能写出像模像样的急就章”。至于“方向感”,那就是行文必须把准政治方向,所写的内容必须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能自行其是甚至“唱反调”。

 二、相同之处 第一,文艺创作和公文写作都要求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我们的文艺是社会主义的文艺,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为社会主义服务,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旗帜。社会主义文艺的政治属性,决定了文艺创作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正确处理政治立场和创作自由的关系。至于公文,本身就是政治的产物、政治的工具,突出政治标准那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毫无疑问的。

 第二,文艺创作和公文写作都强调以人民为中心的导向。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人民为中心的文艺创作或公文写作导向,都是这一发展思想的具体运用。关于文艺创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导向,习近平总书记无论是在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还是在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开幕式上的讲话,都讲得很清楚了。至于公文写作,

 必须坚持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贯穿全过程、各方面,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努力做到“我将无我,不负人民”。

 公文写作,还特别强调“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这既是工作原则,也是写作原则。

 第三,文艺创作和公文写作都需要与时俱进、乘势而变。“文变染乎世情,兴废系乎时序。”(南朝·刘勰《文心雕龙·时序》)这句话,不仅适用于文艺创作,同样适用于公文写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古今中外,文艺无不遵循这样一条规律:因时而兴,乘势而变,随时代而行,与时代同频共振。在人类发展的每一个重大历史关头,文艺都能发时代之先声、开社会之先风、启智慧之先河,成为时代变迁和社会变革的先导。”公文写作,同样需要“因时而兴,乘势而变”,但因为强调“准”和“稳”,对“先”的要求没有文艺创作那么高,法定公文尤其如此。一些具有探索性、“试水”性质的做法,可以先以工作方案的形式予以施行,以政务信息的形式进行反映,等到经验成熟以后,再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加以推行。我认为,一篇公文,如果隐去具体的年份,机关干部判断不出大致的“出产”时间,那一定不是好公文。

 第四,文艺创作和公文写作都应该内容为王、体用为本、

 创新为要、华采为末。“文章以华采为末,而以体用为本”,这句话出自苏轼的《答乔舍人启》。文章可以不华丽,但不能没内容,没内容的文章就没有用。公文是写公事、写工作的文章,在内容上主要是写政策、写思路、写措施、写办法。

 公文是应用文的一个分支,尤其注重经世致用。“为世用者,百篇无害;不为世用,一章无补。”(东汉·王充《论衡·自纪》)公文的作用,往大里说是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具体地说,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以及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归根结底就是发布政令、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产生不了这样作用的公文,就属于中央八项规定中所说的“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正确的态度是“一律不发”。

 第五,文艺创作和公文写作都需要把脚力、眼力、脑力、笔力集于一身、融为一体。这“四力”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宣传思想工作者提出的,我认为完全适用于一切舞文弄墨者。

 三、相通之处

  第一,文脉相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艺创作不仅要有当代生活的底蕴,而且要有文化传统的血

 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无论文艺创作还是公文写作,都可以从这一精神命脉中获得源源不断的精神滋养。

  第二,文心相通。“凡作传世之文者,必先有可以传世之心。” (清·李渔《闲情偶寄》)我在这里所说的“文心”,指的是刘勰所说的“为文之用心”。信心、安心、专心、细心、恒心,都是“文心”。无论文艺创作还是公文写作,“心心在一艺,其艺必工。”(清·纪晓岚《阅微草堂笔记》)

  第三,文道相通。文有大法无定法。文艺创作和公文写作,在“大法”上是相通的,或者说,有一些“通法”是两者皆可用的,都强调立意、注重内容、讲究章法、需要打牢文字基本功。我们既要同中求异,也要异中求同,既要融会贯通,又要触类旁通,这样才能真正掌握好写作规律。

  第四,文品相通。文如其人,文品如人品。无论文学创作还是公文写作,作文与做人都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大到好的思想、品格、情操,小至好的态度、习惯、作风,是做人当有的修为,也是作文当有的修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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