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前后对待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之争及其意义


  摘 要:新中国成立前后,中国共产党内外围绕是否立即消灭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着重利用还是限制私人资本主义经济、通过排挤还是竞赛限制私人资本主义经济、能否赎买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等问题发生了持续论争。这一论争丰富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催生了“不要四面出击”的方针、纠正了社会主义改造中的若干失误、萌生了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思想。
  关键词:新中国成立前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争论;意义
  中图分类号:D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494(2014)02-0071-06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始终伴随着处理同资本主义的关系而走过,期间各方围绕如何对待资本主义产生了不断的争论。文章就新中国成立前后我们党及社会各界对待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之争的经过、论点及影响作一梳理。
  一、论争的经过
  新中国成立前后,我们党面对的资本主义经济共有四类:一是官僚资本主义经济,即南京国民政府公有、国民党和国民政府官僚私有的工商业、金融业等经济;二是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即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金融业等,当时又称“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三是外国资本主义经济,主要是英美等国家资本主义在华企业;四是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即“受无产阶级国家监督和调节的资本主义”,是无产阶级国家“能够加以限制、能够规定其范围的资本主义”[1]541、670,在中国包括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经销代销等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以及个别企业公私合营、全行业公私合营等高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
  解放战争时期和新中国成立后,人民解放军每接管一城市,即没收官僚资本归新民主主义国家所有,废除外国资本主义经济在华特权。抗美援朝战争爆发后,由于美英等国家宣布管制中国在其管辖区的公私财产,中国政府被迫对美英在华财产针锋相对地实行了管制、冻结和没收等政策。这些对待官僚资本主义和外国资本主义经济的政策,在当时的我们党内、工农群众和进步知识分子间没有明显分歧。但是,怎样对待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却不时发生争论或政策偏差。
  由于中国人“对资本主义印象最深的是它剥削人压迫人的一面,而对它在历史上有过解放生产力和促进生产力发展作用的一面,印象并不深刻了。因为他们是在受剥削、受压迫、被奴役、被侵略的痛苦回忆中认识资本主义的”[2]442。因此,很多人对包括民族资本主义在内的一切资本主义都不知不自觉地怀有排斥心理。尽管中共中央于1947年12月明确制定了“保护民族工商业”的新民主主义经济纲领,但是,在人民解放军接管大中城市的过程中,石家庄、邯郸、阳泉、焦作、运城等多地发生了乱抓物资、乱抢机器和私人财物等破坏民族工商业的行为,天津、北平等地发生了工人分店铺、斗老板、过高要求改善工资福利待遇等现象。东北解放后,“党在东北对私人资本主义及民族资产阶级的政策,虽然经过长期争论……未能正确解决”[3]211。中共中央、中央军委一再下令制止和纠正“左”倾倾向,对广大党员干部、军队指战员等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区分科学社会主义与农业社会主义、联合民族资产阶级等思想教育,并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原封原样”接管城市、谨慎对待工人工资福利要求等政策。
  在筹建新中国过程中,如何对待私人资本主义的问题上,我们党内“存在着许多糊涂思想的”[4]1430,主要表现为尽快消灭资本主义的“左”倾思想。为此,1949年3月党的七届二中全会明确了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同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等并存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形态理论。会后,刘少奇赴天津视察和指导恢复重建工作,其中关于团结资本家、利用资本主义经济恢复和发展生产的讲话,“基本精神是符合七届二中全会决议的……他的本意,是要稳住民族资产阶级,保护和发展民族工商业,迅速恢复和发展生产,建立新民主主义经济秩序”[2]55。同年5月,刘少奇在给中共中央东北局的一份电报中,批评东北、天津等地党员干部允许工人向资本家提过高要求、强令资本家不准辞退工人、只说资本家的坏话和私人资本主义的投机性、只强调和资本家斗争而不讲联合等“是一种实际上立即消灭资产阶级的倾向,实际工作中的‘左’倾冒险主义和错误路线”[5]428,毛泽东赞同该批评并将电报批转各中央局、市委和野战军前委。中共中央的纠“左”努力和刘少奇“天津讲话”,对天津工商业生产、社会生活的恢复重建和南方城市的接管等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党内一些人对其提出异议,尤其是刘少奇对东北的批评引起东北局书记高岗等不满。
  新中国成立前后的半年多时间内,因战争、灾荒对生产的破坏,加上资本家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导致新解放区物价连续四次大上涨,在平抑物价、统一财经的过程中,一些人提出“今天斗争对象,主要是资产阶级”、我们的政策是要与资产阶级“争利”、资产阶级要求划分国营和私营范围“我们不允许”、“国营经济是无限制地发展”、“可以提早消灭资本主义实行社会主义”[6]51、71等。在对1950年3月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左”倾言论的批语中、在1950年6月党的七届三中全会的讲话中,毛泽东、刘少奇等都对这些错误思想给予了批评,《人民日报》发表《如何调整公私关系》等社论,批评了部分国家经济工作人员缺乏与私人资本主义长期合作的思想。由于部分不法资本家乘机大施行贿、偷税漏税、盗骗国家资财、偷工减料、盗窃经济情报等“五毒”行为,1952年初,党和政府领导人民发起了“五反”运动。运动掀起后,全国各地普遍地出现了对资本家打击过重的“左”倾现象,一些人又主张提前敲响资本主义的丧钟,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等再次对这些言论给予了批评。1952年9月,中共中央开始酝酿提出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此后直到1956年9月党的八大召开,在党的引领下,社会各界对待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认识统一于限制和改造中,主要争论转向如何改造、如何快速改造私人资本主义经济。
  二、论争的要点
  概括来看,在筹建新中国的过程中和新中国成立后的头七年里,中国共产党人、广大工农群众及部分进步知识分子等之间就如何对待私人资本主义经济所发生的分歧和论争,其要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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