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政治文明特征刍议


  摘要:政治文明作为历史范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具有不同的形式和内容。中国古代不仅具有政治文明,而且历史悠久,有其独特的个性,表现出如下特征:一是在治乱循环中缓慢地演进;二是始终维护君权的合法性和稳定性;三是政治意识主导政治生活、凝聚政治力量,政治道德教化影响政治运作过程;四是具有复杂性与多重性;五是在其发展过程中逐渐变异并最终走向覆灭。
  关键词:政治文明;中国传统政治文明;主要特征
  中图分类号:D0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529(2008)04-0041-08
  
  任何政治文明的产生、发展都具有各自的历史脉络和发展过程,中国现时的政治文明是传统政治文明的逻辑结果。因此我们应当首先弄清楚传统中国的政治文明究竟如何?对于这个问题的认识,应当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将其放到历史的背景下予以审视,还其本来的面貌,并真正了解它在历史上曾经有的意义和价值。中国古代不仅具有政治文明,而且历史悠久,具有其独特的个性。通观中国传统政治文明的发展史,中国古代政治文明具有如下主要特征。
  
  一、中国传统政治文明在治乱循环中缓慢地演进
  
  通观中国历史,朝代更替、盛衰相因,政治文明亦伴之起伏。就整体而言,传统中国社会占统治地位的是小农生产方式。这种生产方式在极为有限的范围内运作,由此所决定的是始终未能形成先进的生产力以及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先进阶级,即使在当时出现了一些先进的思想观念和一些制度方面的创制,也总是在原有制度的框架内和所允许的范围内存在。尤其是建立在封建小农经济之上的上层建筑具有超稳固性,使整个社会难以形成长久持续的生机和活力。一个新王朝的建立或许可以促进政治文明的发展,然而,由于社会性质未发生根本变革,固有弊端和社会矛盾必然持续累积,直至革命推翻原有王朝;而由于没有产生先进的阶级,革命不过是在新人事下复活旧制度。以监察制度和监察思想为例。中国历代王朝的开国皇帝和盛世君主总是十分重视监察制度的建构与运作,其中汉初文、景、武三朝的“广谏诤”与《监御史九条》,到贞观之治时期的“礼法兼用”和中央统辖的监察垂直管理体系,再到明初太祖的治吏廉明、“乱世用重典”之法。这些注重廉政建设的举措力图从制度上保证察举贪官污吏的有效性,鼓励政执官员清正廉明,无疑是进步的。但是,正是这些先进的制度却成为了王朝覆灭的祸根。例如,唐代设置御史台,并且将之升格为与三省六部并列,及至中宗执政,左右御史分管中央、地方检察事务,建立了严密的中央直管体制,地方“分察”或“分巡”制度,有效地察举了大批贪官污吏,维护了政权稳定。但随着分巡或者分察御史的地方留任,他们成为上位的地方官员,由此“(监察官员滞留地方、主持政务后)则地方行政,本来只有二级,而后来却变成三级。然其最高一级则名不正,言不顺,遂形成一种中央集权,对地方行政,极有流弊”。而其与军权的交织构成了节度使制度,直接导致了军人割据局面的形成,而藩镇的壮大和彼此的斗争必然导致中央权力被架空,腐败滋生,直到“安史之乱”,使得国无宁日、民不聊生,并导致国家的分崩离析。
  传统中国的选官任官制度也是如此。目前很多人认为科举制度是近代公务员制度的最初形式,其实在中国政治史上,比较合理的人才遴选制度皆不乏其善,但总是不得善始而善终。传统中国大致是从汉代开始具有比较稳定和制度化的选官任官制度的。汉初通过“孝悌”和“力田”制度选拔官员,这一制度在文帝和景帝时期都没有什么变化,到了汉武帝时期将上述制度改为举贤良方正。这一制度本来的用意是很好的,各级官员熟悉本地区的情况而能够发现人才推举给朝廷得以任用,而每个推荐人和被推荐人之间有连带责任——即推荐人要对其所推荐的人选负责,如此可以保证不会出现官官相护、徇私舞弊的现象。事实证明,这一制度实行初期还是发现了一些优秀的人才,但是由于责任重大,所以推举出来的官员数量很少,为此汉武帝几次下诏要求扩大推举的范围和人数,以至于命令“不贡士,一则黜爵,再则黜地,三则黜爵削地毕矣…在上位而不能进贤者退。其不举孝,不奉诏,当以不敬论;不察廉,为不胜任也,当免”,可见这一制度已经开始变质,发现人才不再是一个严肃的制度而成了政府的摊派,到了汉代后期,这一制度已经残损不堪,以至于结党营私、行贿受贿、卖官鬻爵的事情层出不穷。到了魏晋南北朝,中央使用九品中正制度判断、评定人才的等级高低,而吏部依此决定官员任用和罢黜,在这里,九品中正本是一个中立的“评估者”,但几经蜕变却成为“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门阀官僚体制。而隋唐时期孕育的科举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完成了人才选拔的公开和平等,是人才选拔制度上的一次巨大进步。在唐代,科举制分科致士,读书人由常科考试进入官僚体系,而技术人才则由此成为技术官员,带来了唐代名臣皆出科举的繁荣局面。而明代各级官员八成都是科举致仕。其后,科举则不断退化,不但有科无举,求学门槛过高,而且八股取仕更将知识分子变成了机械、教条的腐败官僚,最终科举制难逃摧残读书人,强奸中华民族之精神的腐朽体制。这种例子不胜枚举,新王朝往往能坚持廉洁高效、统一稳定、政通人和,并迅速走向盛世,明君贤臣也屡见不鲜;但是随着政权巩固,廉洁高效的政府机构变得臃肿、效率低下,统一稳定幻化为分崩离析、国破家亡,政通人和则陷入暴君专政、外戚宦官弄权的悲惨境地,最终都无可逃脱一个又一个的兴亡周期。
  这似乎是中国政治的神话,而治乱循环也似乎是难以理解的神秘现象。实则不然。马克思指出“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一定的个人,发生一定的经济关系和政治关系。经验的观察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当根据经验来揭示社会结构和政治结构同生产的联系……社会结构和国家经常是从一定个人的生活过程中产生的。但这里所说的个人不是他们自己和别人想象中的那种个人,而是现实中的个人”,任何政治文明成果都是由一定时空条件下的现实的人来设计和实践的,这就决定了“政治文明的生成、延续乃至发展,在逻辑上都有着深刻的经济根源”。毋庸置疑,中国传统政治文明依托特定的自然经济关系和小农经济关系而不断发展,而土地的作用则在集中和分散的过程中实现了主导型政治价值。在土地相对集中于中央政权的时候,国家的政令往往比较畅通,专制君主为了维护自身的统治往往采取一些与民休息的政策,民本、人权、德治的思想得以良好的贯彻,制度建构也能够体现出一定的文明和先进性。但随着时间推移,土地分封必然将代表君主实现统治的合法性,而地主阶层利用国家政策与农民阶层的断裂,攫取土地的占有权和所有权,不但加速了农民对于地主的依赖,而且激发了不同阶层的矛盾,那些最初表现为政治文明的成果也变成了统治者、官僚和藩镇割据者的专制工具,由此盘剥日重、政权腐朽,必然由盛及衰。紧接着,“一旦这类大小的自给体被逐渐发达起来的交换与交通所分解,被与此想办法争城夺地的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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