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蔡元培的政治现代化思想


  摘 要:政治现代化是实现现代化过程中至关重要的环节。蔡元培对中国政治现代化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思考和探索,形成了他的关于中国政治现代化的思想。文章从政治权威现代化和政治体制现代化两方面对蔡元培的政治现代化思想进行了阐述。
  关键词:蔡元培 政治权威 政治体制 现代化
  中图分类号:C91-0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03-038-02
  
  一、政治权威现代化是政治现代化的关键
  蔡元培认为,在任何一个有组织的社会中,权威是不可少的。而在现代政治社会中,以国家代表身份出现的政治权威更是不可少的。政治权威的现代化就是“以单一的、世俗的、全国的政治权威来取代传统的、宗教的、家庭的和种族的等五花八门的政治权威”。①他还认为,要实现中国的政治现代化关键是要实现政治权威的现代化。
  1.建立“好政府”。一个国家要实现现代化,需要现代政治权威,需要一个强有力的组织和领导的核心——政府。蔡元培认为,在中国应该建立一个“好政府”。1922年,他和李大钊、陶行知、梁漱溟等16人共同签名在《努力周刊》第二号发表了一篇《我们的政治主张》。文章指出,建立一个“好政府”,是改革中国政治的一个最低目标。
  蔡元培认为,“好政府就是在消极的方面是要有正当的机关可以监督、防止一切营私舞弊的不法官吏。”②在积极的方面包括两点:“充分运用政治的机关为社会全体谋充分的福利;充分容纳个人的自由,爱护个性的发展。”③在进行政治改革的时候,要建立一个“宪政的政府”、“公开的政府”、“有计划的政府”,而“建立宪政的政府”是政治上轨道的第一步;“公开的政府”是包括财政的公开与公开考试式的用人等等;“有计划的政府”,就是提高政府的办事效率。更重要的是“好政府”是由“有奋斗精神的好人”组成的。在政府内部,要“废除现在的复选制,实行直接选举制,严定选举舞弊的法律,应参考西洋各国的选举舞弊法,详定细目,明定科罚,切实执行。”④
  建立好政府的主张,后来被称为“好政府主义”。“好政府主义”表达了是民国初年知识分子对政府的美好期望。虽然后来在16位签名者中,有人成为了“好政府”的内阁成员,但是“好政府”的上台并没有改变军阀政治的根本性质,最终“好政府”的主张也没有实施下去。
  尽管如此,蔡元培提出建立“好政府”主张,都体现了他要求在中国改革政府、建立现代政治权威的思想。
  2.消除满人特权。蔡元培认为,要实现中国政治现代化,必须消灭满族贵族的特权。1903年4月,蔡元培因不赞同邹容在《革命军》中提出的“杀尽胡人”的见解,在《苏报》上发表了《释“仇满”》一文,清楚地表明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种族的差别就是血液和风习。满人早已开始汉化,满人的血统,久已与汉族混合,其语言文字,也已为汉语汉文所淘汰。满人这个名词,只是特权的记号。“其特权有三:世袭君主,而又以少数人专行政官之半额,一也;驻防各省,二也;不治实业,而坐食多数人之所生产,三也。”⑤反满就是要反对满人的这些特权,即反对少数人对多数人的专制和剥削。蔡元培还指出:“反满既然是反对满族中少数的封建特权,那种“无满不仇,无汉不亲;事之有利于满人者,虽善亦恶;而事之有害于满人者,虽凶亦吉。”⑥就纯粹是一种种族主义偏见。他认为如果满人自觉,能放弃其特权,则定无仇杀满人之必要。
  由此可见,蔡元培的这种主张,是为了使人们正确对待区分满人和满人的特权,并不是狭隘的民族主义。消除满人的特权,是为了建立现代政治权威,推动政治现代化的发展,从而使中国能建立一个现代意义的民主国家。他的此种见解,在当时是难能可贵的。
  二、政治体制现代化是政治现代化的主要内容
  政治体制是统治阶级为了实现国家意志,保证国家的正常运转所采取的权力形式、机构设置、实际措施等等各种具体的制度。政治体制有两个要素:一是政治制度的具体组织形式和结构形式;二是政治制度的运行机制。蔡元培认为,中国的政治体制现代化,应该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推翻君主专制制度,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制。蔡元培对君主专制制度有深刻的认识。他说,“自中华民国元年以前,上溯至有史之始,以至神话时代,皆为君主政体。然其为绝对的中央集权制者,惟秦世,仅十五年耳。其他时代,皆为有限的集权制。其故有二:(一)君主常对于人民而负责任;(二)中央政府常以一部分之权,分之于诸侯、或地方大吏。”⑦
  蔡元培参与创办了爱国女校。他创办爱国女校,旨在宣传革命,培养妇女革命人才。他说,“本校初办时,在满清季节,含有革命性质,盖当时一般志士,鉴于满清政治之不良,国势日蹙,有如人之罹重病,恐其淹久而至于不可救药,必觅良方以治之,故群起而谋革命。革命者,即治病之方药也。”⑧可见,蔡元培认识到清王朝已经走向腐朽,所以要进行革命。
  蔡元培主张用革命的方式推翻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制度。1913年6月,蔡元培在上海交通部茶话会上发表演说,指出,“吾党革命,本为大多数人民谋幸福,今仍当体察大多数人民之心理。现大多数人民不主极端进取,然受人刺激,被人蹂躏,吾多数国民,必共抱不平。吾党只须以坚忍之决心,持稳健之步调,誓死缔造真正之共和,则多数国民,必表同情,吾党自有战胜之一日者。吾同志诸公,处此危疑艰险之日,惟有运静细之心思,蓄坚实之力量,采取舆情,以维持大局,则国民幸甚。”⑨可见,他把在中国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制度作为革命的最高目标。
  2.实行内阁制,设国会、参议院、众议院。辛亥革命结束了几千年的封建君主专制统治,建立了资产阶级共和国——中华民国。中华民国成立后,实行总统制。蔡元培则认为,应该实行内阁制。1913年7月,他撰发《成见》一文,指出:“中华民国果宜用总统制,而使总统负责任乎?是大不然。”⑩原因在于:“中国之为君主国也,四千有余年矣。今一旦改为民主国而用总统制,则亦生近于皇帝之嫌,而国基虑其不固。且内阁制之精神,乃转与君主时代之历史隐相贯通,其推行也,乃视总统制尤为圆活。”{11}所以他认为“夫君主时代,犹有内阁制之美意;岂总统时代行之而反有窒碍乎?然则中华民国之宜用内阁制也甚明。”{12}他强调“宜于总统之人,固不必如阿猫亦可、阿狗亦可之容易,而要之其途颇宽。苟其人之德行,颇足为全国矜式,而又有知人之明,能择一适当之总理者,皆足以任之。”{13}
  中华民国成立后,设国会、参议院和众议院,蔡元培是赞成的。他认为“吾国民意之总代表,有参议院及众议院。参议员之选举,在中国本部,自中央学会外,以省而定额。众议员之选举,虽已比准人口为本意,而亦以省为最后之分区。然则于国会以外,求一代表民意之机关,最接近国会者,惟省议会。同民有援助国会、督促国会职公意,自得以省议会为代表。”{14}
  对非常议会,蔡元培认为“国会在北京,当利诱威胁之中,重以一部分议员习施卑劣之手段以扰大局,失代表民意之资格,当此久有定论。自各省讨袁军起,议员纷纷南下,国会有瓦解之朕。由是失望于国会,因时势之要求,而有召集非常议会之说。”{15}“惟北京之国会,既不为吾侪所承认,而吾侪欲于国会未迁以前,得一民意代表之机关,是即非常议会之说之所自起。虽然,吾以为有省议会联合会在。盖吾国国会,本以省议会为直接之后劲。”{16}“今日如有大政,非经国民代表议决不可者,宜仿南京参议院前例,付省议会联合会议决之,不必为非常议会之组织也。”{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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