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邓小平的机构改革思想


  重视组织机构建设和改革是邓小平的一贯思想。旱在抗日战争时期,他就因对党中央提出精兵简政受到毛泽东的高度赞扬。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他更是强调机构改革“是一场革命”,并将之与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党和国家领导人制度的改革紧密联系起来。随着认识的深化,尤其是他在1980年、1982年和1986年所做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精简机构是一场革命》和《关于政治体制改革问题》等专题讲话,集中反映了他关于机构改革的设想和思路。直到1989年,他仍然强调,“消除机构臃肿”是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的“当务之急”,也是一件“使人民满意的事情”。这些论述形成了邓小平的机构改革思想,为我们深入进行机构改革提供了理论指导。
  一、机构改革的意义
  (一)机构改革事关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
  早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夕,邓小平就曾指出:“现在,我们的经济管理工作,机构臃肿,层次重叠,手续繁杂,效率极低。政治的空谈往往淹没一切。……如果现在再不实行改革,我们的现代化事业和社会主义事业就会被葬送。”1982年初,他又进一步指出:“精简这个事情可大啊!如果不搞这场革命,让党和国家的组织继续目前这样机构臃肿重叠,职责不清,许多人员不称职、不负责,工作缺乏精力、知识和效率的状况,这是不可能得到人民赞同的,包括我们自己和我们下面的干部。这确是难以为继的状态,确实到了不能容忍的地步,人民不能容忍,我们党也不能容忍。……这场革命不搞,让老人、病人挡住比较年轻、有干劲、有能力的人的路,不只是四个现代化没有希望,甚至于要涉及到亡党亡国的问题,可能要亡党亡国。如果不进行这场革命,不论党和政府的整个方针、政策怎样正确,工作怎样有成绩,我们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党和政府的机构这样地缺少朝气、缺少效率,正确的方针、政策不能充分贯彻,工作不能得到更大的成绩,我们怎么能得到人民的谅解,我们自己又怎样能安心?”日益严重的机构和人员臃肿重叠问题,不仅在经济上使我国的“吃饭财政”不堪重负,而且以其造成的职责不清、政出多门、办事拖拉、效率低下和官僚主义,损害党和政府形象,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严重妨碍广大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只有进行机构改革,精简机构,裁减冗员,实现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使我们的党政机构充满生机和活力,提高工作效率,使党的方针政策得到充分贯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才能使我们的党和政府得到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因此,机构改革是关系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事情,是一场革命。
  (二)机构改革是一场利益关系的大调整
  尽管机构改革这场革命的对象不是人,而是要革除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旧体制的弊端,改变原有的僵化体制,提高党和国家机构的活力和效率,使生产力得到解放和发展,但作为我国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它不仅在范围上包括所有党政军机构的改革,而且在内容上涵盖了党政分开、政企分开、职能转变和权力下放等各个重要领域。“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改革,不会是一帆风顺的,它涉及的面很广,涉及一大批人的切身利益,一定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复杂情况和问题,一定会遇到重重障碍。”在机构改革过程中,随着机构的裁并,人员的去留,必然会引起人们地位、待遇等利益的变动,引起社会各阶层人们利益关系的调整,改变人们的传统意识甚至生活习惯。并且,精简机构“是涉及几百万大、中、小干部的问题。如果企业、事业单位整顿起来,涉及的人就更多了。单单机关就涉及大约四五百万人的问题。所以,这个问题很大”,由此可见,机构改革在权利利益调整的深度和广度上,完全可以称为“一场革命”。
  二、机构改革的内容
  (一)机构改革的内容
  邓小平指出,机构改革这场革命,“不是对人的革命,而是对体制的革命”。而“体制问题,实际上同‘消肿’是一个问题的两方面。要‘消肿’,不改革体制不行。现在我们的体制有很多问题。……大家对公文旅行、解决问题慢,意见很多,这些也都和体制问题有关”。这就是说,机构改革这场革命不是单纯的机构和人员数量上的变动,而是要革旧体制的命,目的是要克服旧体制严重阻碍生产力发展的种种弊端,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机构改革既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和步骤,又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和步骤,是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的结合点,它具有同时推动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双重作用。所以,机构改革不仅仅是作为体制的组织形式的调整和精简,而是要破除旧体制、创建新体制,是全面、系统、深刻的体制性的革命。
  (二)机构改革的目标
  邓小平明确地指出,政治体制改革“要向着三个目标进行”。“第一个目标是始终保持党和国家的活力”;“第二个目标是克服官僚主义,提高工作效率”;“第三个目标是调动基层和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的积极性”。要求机构改革从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入手,对权力结构和职能结构进行重新配置,为我们克服传统机构改革模式的缺陷,扎实有效地进行机构改革,防止机构改革重走“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老路指明了根本途径。
  三、机构改革的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
  作为一场革命,机构改革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它必然会触及各种不同的社会集团的利益,在党内和党外、领导干部和人民群众中产生不同的认识,受到封建等级观念和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干扰,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也难免会发生一些震荡。并且,机构改革同整个政治体制改革一样,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是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是为了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越性。因此,机构改革必须而且也只能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进行。机构改革应当按照自上而下的顺序进行。必须统筹规划,精心组织,上下结合,分步实施。
  (二)坚持实事求是
  现代行政管理既有反映各国共性的一般规律,又因各国政治制度、经济发展水平、传统文化和行政管理所面临的问题不同而具有不同的行政管理体制和组织机构。我国机构改革既要学习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又必须看到各国具体情况的差异,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在强调一切从中国实际出发的同时,邓小平并不排斥在改革中吸取借鉴外国包括西方国家的有益经验。他说,改革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需要认真调查研究,比较各国的经验,吸取进步的、对我国有益的东西。当然,这种吸收和借鉴必须要同我国的实际相结合,而不能照抄照搬。
  (三)坚持精简效能
  邓小平在一系列重要讲话中提出,精简机构必须从现代管理的需要出发,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提高工作效率和办事效率,从而使我们的机构设置科学合理、精简高效,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因此,精简主要是精简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机关,进行“消肿”;要规定定额,硬着头皮不放宽,既要拆庙又要请菩萨,兼职、副职不宜过多:一些在企业上面的公司实际上是企业的“婆婆”,是以公司出现的官办机构,必须精简。
  (四)坚持稳步推进
  邓小平认为,机构改革虽然刻不容缓,但决不可草率行事,必须认真调查研究,并以科学理论为指导,总结过去的经验,比较借鉴国外经验,集思广益,提出具有针对性、全面性和可行性的方案和措施。特别是,必须通过试点,以取得经验。早在1978年,他就指出:“在全国的统一方案拿出来以前,可以先从局部做起,从一个地区、一个行业做起,逐步推开。中央各部门要允许和鼓励它们进行这种试验。试验中间会出现各种矛盾,我们要及时发现和克服这些矛盾。这样我们才能进步得比较快。”后来,他又进一步指出:“部委的精简现在就可以着手。最好先搞一两个部门,有些什么典型经验,有些什么反应,有些什么问题,跟大家见面,这样别的部门进行起来就心中有数,事情好办。”与此同时,邓小平还反复强调,机构改革同整个改革一样,没有现成的模式,必须不断总结经验,从实践中总结规律性的东西,必须根据社会主义国家自己的实践、自己的情况来确定改革的内容和步骤,指导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他说:“总的方向、原则有了,具体章法还要在试验中一步步立起来。我们要抓住当前的有利时机,坚定不移,大胆探索,同时注意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力争在不太长的时间内把改革搞好。”我们的开放、改革是很不容易的事情,胆子要大,要坚决。“但在具体事情上要小心,要及时总结经验。我们每走一步都要总结经验,哪些事进度要快一点,哪些要慢一点,哪些还要收一收,没有这条是不行的,不能蛮干。”
  责任编辑:杨家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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