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国农村宗族的发展趋势浅析


  [内容提要]关于农村宗族的发展趋势,“消失论”和“否定论”占主导地位。但从宗族自身演化逻辑性、宗族存在的客观原因的相对稳定性、宗族自身的适应性和宗族功能的两面性论证,现阶段农村中的宗族将不会消失而是走向转型。
  
  [关键词]宗族演化;发展趋势;转型
  
  宗族的存在是当前农村的重要的现象。宗族的存在及演化对农村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研究宗族的发展趋势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宗族和宗族的演化
  (一)家族、宗族、宗法与家庭的联系与区别。家族、宗族、宗法和家庭之间既有联系也有区别。家庭,指以特定的婚姻状态为纽带的组织形式。在家庭发展史中出现过群体家庭和个体家庭两种形式。群体家庭出现在原始社会中,以群婚为其本质特点。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到原始社会末期,出现了以一夫一妻为纽带的个体家庭。个体家庭由大家庭向小家庭不断演化。家庭发展到一定阶段则出现宗族和家族。家族是指以家庭为基础,以血缘为纽带而结合的组织制度。宗法,也称为“宗法制”。是父系的嫡庶制和嫡长继承制、分封世袭制相结合的产物,兴起于殷而完备于周。宗法只适用于奴隶社会。因此,家庭是宗法、宗族、家族的基础。宗法是奴隶社会的特定形态。宗族和家族无本质区别,本文将家族等同与宗族。
  (二)宗族的演化。中国的宗族共经历原始社会末期的父家长制形态、殷周时期的宗法式家族、魏晋至唐代的大族式家庭以及宋以后出现的近代封建家族。这4种家族虽然有一定的继承关系,但又各自有其发展演化过程,并与特定的社会制度相一致。父家长制出现于原始社会末期;奴隶制社会则出现宗法式家族;与封建社会相对应的家庭形式是世家大族式家族和近代家族;到了近代和现代,近代封建家族在外界的不断冲击下走向瓦解;新中国成立后,宗族走向衰亡;但是,到了20世纪80年代,宗族又出现复活的局面,有些地方宗族活动频繁开展、宗族观念也有所强化。
  二、宗族存在的客观因素分析
  宗族的经过几千年的演化而没有消亡,除了其自身原因外,与以下的客观因素有关:
  (一)农村基层民主发展滞后。由于农村生产力落后、民主氛围缺乏等因素的影响,农村基层民主的发展还比较滞后,自治水平还比较低,农村的组织化程度还不高,但是作为农村存在时间很久的组织,宗族在农村的社会秩序中发挥着不容小视的影响。因此,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滞后为宗族的存在提供了制度的空间。
  (二)落后的生产力是宗族形成的经济条件。自然经济是一种落后的经济形态,在现阶段,自然经济在农村仍有一定的地位。在农村自然经济的影响下,农民的流动较差,农村所具有的分散性和封闭性特点,使血缘和地缘关系不断得到加强,宗族在这种经济背景下得到强化并不断演化。家庭联产承包制实行后,农村的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过渡,农村的生产力水平得到很大的发展。由于其存在的经济基础发生了变化,宗族受到了冲击,走向了衰退。但是,在农村,家庭仍然是基本的生产,农村的很多事务都需要合作才能完成,宗族又因其互助特色很适宜在农村存在。是自然经济瓦解不充分,商品经济发展水平不高为宗族的存在提供了经济土壤。
  (三)农村地区先进文化建设的滞后是宗族形成的文化因素。改革开放后,农村的经济发展较快,农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农村的文化建设却发展缓慢,农民的文化生活单调。由于农村地区先进文化的缺失,使宗族的存在有了空间,宗族文化在农村有深远的影响。宗法文化是一种带有血缘性、等级性、封闭性和稳定性的文化。宗族文化难消除是宗族难以消亡的最重要的原因。
  三、宗族演化的趋势分析
  当前,“宗族消失论”占主导地位。但是,笔者认为,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宗族不会走向灭亡,而是逐步与现代一致。所以,宗族在“转型”而不是走向“消失”。宗族演化的趋势是由以下的因素决定的。
  (一)宗族存在条件的相对稳定性。宗族是历史的产物,其的存在和演化与特定的条件是分不开的。但是在现阶段,宗族存在的条件在缓慢变化中,在短期内部不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由于存在条件的相对稳定性,宗族在今后相当一段时期内将仍然存在。1.血缘和地缘的影响难以消除。宗族以血缘和地缘为基础,血缘和地缘在农村的影响难以消除,我国农村特殊的环境使地缘和血缘的影响深远。从地缘关系上看,农村聚族而居的生活方式难以从根本上改变。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和农村地区特殊的自然环境,农村人口流动性较差,对血缘和地缘的冲击有限,仍有大量农民必须以农村为固定居住点。因此, 中国农村形成的亲族聚居的现状在短期内不会得到很大改变。同时,从血缘关系和地缘演化的过程看,其演化是个客观的漫长过程。在地缘和血缘的相互作用下,地缘的存在会增强血缘关系,血缘关系并不会随地缘的松动而完全消失。因此,即使农民的地缘关系受到冲击,但血缘关系仍然存在,宗族以其为基础的组织,在农村也不会很快消失。此外,一些华侨、台胞回老家投资办实业,发展地方经济;华侨回乡祭祖、续家谱等,也带动了南方地区的家族热。2.农村先进文化建设的长期性。农村文化的建设是个漫长的过程。当前,先进文化对宗族文化的冲击在短期内是有限的。先进文化建设的空缺使宗族的存在仍然拥有心理与文化上的基础。3.农村基层民主的发展处于探索阶段,发展比较缓慢,同时我国农村的组织化程度还比较低。这种状况在短期内很难根本改变,这给宗族的存在提供了继续存在的空间。
  (二)宗族本身具有较强的适应力。宗族经过几千年的演化而继续存在主要与其较强的生命力和适应力密切相关。宗族的适应力主要表现在其在不同的社会、不同的经济形态、不同的政治制度都能实现其调整而存在。宗族产生于中国古代的自然经济。自然经济的封闭性和落后性是农村地区的血缘性和地缘性得到加强,宗族在这种经济背景下出现并不断演化。到了现代,我国的商品经济逐渐取代自然经济 , 商品经济的发展,打破了农村封闭状态,农村的血缘和地缘关系也被冲击,宗族一度出现弱化的状况。但是,宗族并没有消失,而是在缓慢发展,一旦时机成熟,其又会出现复兴的状况。宗族也顽强的存在于不同的社会中。宗族萌发于原始社会和奴隶社会,繁荣在封建社会,到了近代和现代,逐步走向衰落,但并没有走向灭亡,而是在20世纪80年代又出现了复活的局面。宗族可以与不同的政权相适应而存在。在封建政权中,宗族与政权相结合而存在,政权利用宗族对社会进行统治,宗族依附于政权而存在。在现代社会,宗族与政权已经脱离,成为农村非正式的组织,但是,宗族在农村继续发挥着影响,并努力实现与政权相适应的调整。
  (三)宗族对农村发展影响的两面性。作为一种有深厚基础、演化时间长的社会组织,宗族必将对农村的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这种影响既有正面的也有负面的。
  宗族在农村发展中的正面影响体现为:一是宗族有利于克服小生产者的局限性。由于农村的很多事务由单个家庭难以独立完成,宗族成员有互帮互助习俗,这种习俗对解决村民困难有较大的帮助,对农村的发展也有支持作用。二是宗族也是一种农村事务的调节机制。宗族调节是一种宗族内部的调节。宗族在本族内可利用其族规等处理本族的事务,调节本族成员间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这种调节能较好地化解冲突和纠纷,有利于族人之间和睦相处,有利于农村的稳定。三是宗族在发扬传统道德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宗族利用族规、族约和宗族权威来处理本族事务。这些族规、族约等具有强调传统道德教育和美德的特色,这对于保留和发扬传统美德有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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