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困境及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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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摘要】
  当前,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困境非常明显,由于父母普遍外出时间较长,导致隔代监护、手机育儿甚至是独自生活等监护缺失的现象频发,影响了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甚至诱发了他们的行为偏差、情感障碍。《民法总则》规定的大监护制度不利于改善我国留守儿童的监护现状,应该设置小监护制度,明确监护转移及监护内容,重视国家监护的兜底,同时要强调父母责任在预防留守儿童犯罪方面的意义。
  【关键词】  农村留守儿童 监护困境 国家监护 父母照顾
  儿童的监护权是未成年人权益保障中十分重要的内容。近些年伴随着社会的转型,城乡二元结构的形成,我国留守儿童的监护权受到了极大的挑战。实践中留守儿童的监护权遭受侵犯的现象相当严重,对此本课题展开了实证调查研究,以下结合调研数据予以分析。在我国经济相对不太发达的地区,留守儿童的数量相当庞大,他们由谁来监护、如何监护、监护效果是否与儿童最大利益相一致,如何使他们的监护权得到更好的保障?这些问题都留待我们一一探究。
  一、留守儿童的监护权保障状况的数据分析
  关于留守儿童监护权的保障现状,以往文献基本上是以留守儿童监护类型来探讨的。①实际上,这样的讨论是有失偏颇的,因为监护类型主要着眼于实际监护人的情况,而未留意到监护权的真正主体。在本部分中,笔者将根据调研数据,阐述四类主体的监护情况,即普通留守儿童、犯罪留守儿童、普通非留守儿童、犯罪非留守儿童。普通留守儿童是指普通学生中的留守儿童;犯罪留守儿童是指未成年犯中的留守儿童;普通非留守儿童是指普通学生中的非留守儿童;犯罪非留守儿童是指未成年犯中的非留守儿童。笔者将对比普通留守儿童与犯罪留守儿童的监护情况,并分析二者在监护内容上与普通非留守儿童、犯罪非留守儿童的差别,力图还原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权的保障现状。
  (一)父母情况
  1.在留守原因方面,普通留守儿童中父亲单独外出打工的情况最普遍,而犯罪留守儿童则是双亲外出打工最普遍。如图1,在普通留守儿童中,父亲外出打工的比例最高(49.1%),其次是父母双方均外出打工(39.6%),而母亲外出打工仅占9.9%。在犯罪留守儿童中,父母双方均外出打工是儿童留守的首要原因,父亲外出打工的比例比普通留守儿童的低10个百分点,而母亲外出打工的比例则高3个百分点。可见,父母双亲均外出打工是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的危险因素, 容易导致留守儿童处于无人监管状态,加大其情感障碍、行为偏差的可能性。相比于父亲外出,母亲外出打工是一个更关键的危险因素, 这主要是由家务分工的性别刻板印象所致,即使母亲外出,父亲也不一定会承担家务、照顾孩子等责任。
  2.在父母外出务工时间方面,犯罪留守儿童的父母外出时间普遍较长。从图2我们看到,普通留守儿童的父母外出半年以下的比犯罪留守儿童的父母外出半年以下的高3.1个百分点,半年至一年的则高8.2个百分点;但一年至三年、三年以上及其他情形均比后者低。父母长期外出对孩子的行为和心智的发展都极为不利, 可能会引发留守儿童的一系列问题。
  3.留守儿童的父母回家频率总体不高。如图3可知,39.8%的普通留守儿童的父母每半年至少回来一次,30.5%的父母只有过春节才回家,长期不回来的父母占5.9%。在调查中,我们发现仅有18.4%的父母每月至少回来一次。在犯罪留守儿童中,长期不回来的父母占11.9%,比普通留守儿童的高6个百分点;过春节回家的占23.4%,比普通留守儿童的低7个百分点;每半年至少回来一次的占26.6%,比普通留守儿童的低13个百分点。父母长期不回家或回家频率低,导致父母与孩子之间缺乏正常的交往,由此儿童的包容需要就得不到满足,容易与他人形成否定的相互关系,产生焦虑情绪,这样就可能形成低社会行为,在行为表现上倾向于内部言语、摆脱相互作用而与人保持距离,拒绝参加群体活动。
  4.与父母联系频率。根据图4,大部分留守儿童每周至少与父母联系一次(46.3%),而大部分犯罪留守儿童则很少与父母联系(41.4%)。联系交流频率和方式往往取决于父母生计手段、家庭位置(农村或城市)及谁掌管家庭。   如果联系过少,会加深彼此的误解,导致更深层次的代沟、隔阂。留守儿童普遍是通过手机与父母取得联系,如电话、短信、微信等,智能手机的普及催生了手机育儿。
  5.與父母联系内容。未成年人注意力集中于哪些方面,对其性格的养成、成长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如图5可知,73.6%的普通留守儿童父母会谈论学习成绩,比犯罪留守儿童的高51.4个百分点;54.6%的普通留守儿童父母会谈论身体健康,比犯罪留守儿童的高15.3个百分点;在安全问题方面,普通留守儿童的父母比犯罪留守儿童的高11.7个百分点;在其他事情两方面,犯罪留守儿童的父母谈论得更多。
  6.交流对象。普通留守儿童的父亲外出打工的情况更多,因此他们与母亲交流的机会更多;而犯罪留守儿童双亲外出的情况最多,但相比之下,他们与母亲的交流也仍多于与父亲的交流。根据图6显示,47.9%的普通留守儿童与母亲交流较多,比犯罪留守儿童与母亲的交流高9.5个百分点。15.3%的普通留守儿童与父亲交流较多,比犯罪留守儿童与父亲的交流低8.1个百分点。这与前述的留守原因数据比较相符。可见母亲在未成年人成长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在当下依然保持刻板的传统性别分工的情况下,母亲的社会支持作用更为显著,   因此母亲的缺失会对儿童造成极大的影响。
  (二)监护情况
  1.在监护人方面,被调查的留守儿童中,隔代监护占一半左右。根据图7可知,在被调查的普通留守儿童中,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照顾的比例高达49.9%,一般我们称为隔代监护或祖辈监护。而由没有外出务工的父亲或母亲监护的占比为40.4%,即单亲监护。在犯罪留守儿童中,隔代监护占43.5%,单亲监护占24.3%,二者均比普通留守儿童的比例低。值得警醒的是,普通留守儿童单独生活的比例高达5.5%,而犯罪留守儿童单独生活的比例则高达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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