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的原因及其防控


  【摘要】新生代农民工是新时期城市建设的生力军,他们有着特殊的成长环境,在城市生活中也面临着与他们父辈所不同的挑战。针对新生代农民工的犯罪问题,应该从改善他0们的境遇出发,以打破城乡二元体制为根本,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机制,加强对他们的法制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关键词】新生代农民工;犯罪原因;城乡二元体制
  2010年1月31日,国务院发布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首次使用“新生代农民工”的提法。“新生代农民工”,主要是指80后、90后,这批人在目前1.5亿的农民工里占到60%。他们对农业、农村、土地并不熟悉,他们渴望融入城市社会,而城市在很多方面还没有完全做好接纳他们的准备。[1]
  一、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特征
  新生代农民工生长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环境中,受过一定程度的教育,相较于第一代农民工来说,思想较为活跃,也更敢想敢拼。但是,他们的吃苦耐劳精神不如父辈,对物质的期望程度却日益提高。新生代农民工自身的特征使得这一群体在实施违法犯罪的活动中也有规律可循。
  (一)犯罪类型多样化,以侵财类犯罪为主
  犯罪类型的多样化,体现了新生代农民工所实施的犯罪活动涉及范围之广,其中财产犯罪占很大比例。由于新生代农民工年龄较轻,一般没有养家的负担,大多养成了过度的消费观,甚至浪费、攀比。超前的消费观和较低工资之间强烈的反差,使得他们中一些法律观念淡薄的人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
  (二)犯罪手段恶劣,暴力性强
  从犯罪手段来看,新生代农民工倾向于使用暴力实现犯罪目的,90%以上的被告人在犯罪过程中使用威胁、恐吓、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等暴力手段,多发生故意伤害、故意杀人、强奸、绑架、抢劫、抢夺、敲诈勒索等类型的犯罪。[2]
  (三)犯罪方式的团伙化
  新生代农民工的犯罪活动中,很大一部分是多人共同犯罪,犯罪团伙的具体形成或是由于血缘关系或是由于地缘关系。美国政治学家亨廷顿指出:“现代化孕育着稳定,而现代化的过程滋生着动乱。”[3]社会心理学认为,青少年具有强烈的求同归属感和“向群性”,向往和能很好的适应群体生活。而他们自身鉴别能力差,容易被煽动的特点,以及在陌生环境下自然产生对他人的依赖感,使彼此之间相互模仿、学习,包括对不良行为方式甚至犯罪技术的学习。
  (四)累犯,流串性犯罪比重大
  流串性犯罪比重大,可以说是民工流民化、游民化的结果。民工的游民化一方面是由于他们在农村公共活动中缺乏参与,对农业和农村的依赖减退,另一方面在城市生活中难以被城市接纳。新生代农民工罪犯中相当一部分具有多次犯罪的犯罪史,他们受教育水平较低,其中很大一部分小时是留守儿童,父母管教缺失,以至于养成了游手好闲的习惯。走进城市以后由于社会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规范能力有限,再加上自身低素质和高欲求之间的矛盾,很容易实施犯罪。而刑满释放再次走上社会后,由于缺少一技之长,再加上可能在就业等方面受到的不公平待遇,很容易被社会闲杂人员引诱,继而再犯。
  二、新生代农民工犯罪原因
  (一)社会关注和保障的缺失
  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率不断上升,在中国实施了几十年的城乡二元体制尤其是基于城乡二元制产生的城乡分离的户籍制度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在这个制度下,城市居民和广大的农民在各种福利和保障中享受着不同的待遇,改革开放以后,大量农民涌入城市,为城市建设奋斗忙碌,而城市却没有负担他们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无形中加深他们来到城市的落差感。虽然近年来社会开始关注新生代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但关注的范围极其有限。此外,农民工的劳动保障机制不健全,救济手段不完善,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恶化了农民工的生存环境,从而诱发犯罪。
  (二)不良社会价值观念的影响
  新生代农民工与他们的父辈一样,期望通过在城市的劳作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但由于知识和技能的缺乏,大多数情况下只能从事艰苦的体力劳动,还有相当一部分流动人口找不到稳定的工作,经常处于失业或半失业状态,有的甚至不能满足吃饭、住房等基本生活需求。而他们中部分人有着较为超前的消费意识,再加上城市社会拜金主义等不良思想的影响,他们对金钱、物质的渴求程度大大超过他们的父辈,一旦有所谓的获取钱财的“捷径”就很容易深陷其中。
  (三)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缺位
  新生代农民工一般在两种环境下长大,或是由于父母进城打工不方便照顾,便被留在了农村老家,称为留守儿童;或是自小生长在城市,但是很难和城里的孩子一样正常的上学和得到足够的来自父母和老师的关心,他们往往就读于条件很差的学校甚至早早就辍学在家。这两种情况下成长起来的孩子难免缺失正确而全面的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加上可能受到社会不良思想的影响,很大程度上加速他们走上犯罪道路。
  (四)心理原因
  新生代农民工的受教育程度明显高于他们的父辈,他们来到城市后,追求的东西除去物质之外,还有很大一部分是获得身份、地位、尊严等方面的满足感。但事实上,农村户籍在就业、工作福利、婚姻、家庭等方面不得不承受或多或少的歧视,使他们感觉自己始终处在被剥夺的失衡状态下。[4]他们怀着立足城市的梦想却不得不禁受现实中的冷眼和打击,“相对挫折感”和“社会不满情绪”的增强极易促使他们走上犯罪道路。
  三、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的防控
  农民工对于城市的建设和发展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要全面分析和找到较好举措对新生代农民工的犯罪趋势进行良好防控,使他们渐渐融入城市,也为城市繁荣添砖加瓦。
  (一)制度保障
  1.改革城乡二元体制
  新生代农民工虽然生活在城市中但难以从他们贡献了力量的城市里找到归属感,因而成为了所谓的“城市边缘人”。改革城乡二元体制对于农村以及城市的长远发展都是势在必行的,改革开放制度的实施,不仅仅包括经济结构的开放,同时也包括社会结构的开放。城市在获取农民工贡献给城市发展的成果的同时,也应该强化对他们的包容意识。目前来说完全在城乡实施统一的户籍制度可以说难度较大,但可以根据现实情况,逐渐放开一些中小城市的户籍管理,吸引优秀的农民工成为城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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