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年底前展开


  近日,民政部举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主题新闻发布会,相关人员解读了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的民政部、财政部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精神。
  据了解,这次《意见》的出台,主要有五方面亮点:
  第一,是医疗救助的城乡统筹。文件要求,在2015年年底之前,要把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合并起来,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第二,救助对象由农村的五保对象、城市的特困供养人员,还有城乡低保对象,扩大到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更为突出的,就是把医疗费用支出型贫困家庭——用于刚性的医疗支出超过了年度可支配收入的家庭,列为重要的救助对象;第三,要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力求在今年年底之前全面推开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第四,随着大病医疗救助的全面推进,这次在用药范围、定点医疗机构、诊疗服务项目等方面,也会有进一步的拓展;第五,明确在救助水平上由去年平均救助比60%,到今年对大病救助的比例要不低于70%。
  (《人民日报》 2015.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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