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银龄安康行动”入选全国养老服务业发展典型案例


  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全国老龄办组织在全国范围内遴选75个养老服务业发展典型案例,编辑形成《走进养老服务业发展新时代——养老服务业发展典型案例汇编》。广东“银龄安康行动”项目入选,被评为“养老服务业发展典型案例”之一。
  “银龄安康行动”自2014年4月启动以来,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司跟进、体现公益、投保自愿”的工作原则,搭建为老人服务的“政府显关爱、子女尽孝心、社会献爱心”三大平台,以“普惠性、广覆盖、可持续”的公益特征,共同构筑老年人风险防范体系。实施四年来,在完善养老保障体系、提高老年人抵御风险能力、减轻经济负担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日益显现,受到社会各界广泛赞誉。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写入《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中,老年人权益从法制层面得到保障。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开展2017年广东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的通知》,“银龄安康行动”列为15项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内容之一。全省各地市民政部门把实施“银龄安康行动”作为进一步促进老龄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举措来落实,列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事项和民政重点综合评估内容进行评估考核。
  2017年全省“银龄安康行动”工作卓有成效,截至12月底,全省老年人投保人数1005万人次,其中政府统保人数828万人,总体覆盖率达到76%,保费达3.5亿元,覆盖率和保费规模位列全国第一,超额完成了年初提出的“确保全省投保率达到50%以上,争取达到60%,鼓励有条件的市率先实现70%”年度预期目标。其中,广州、佛山、清远、梅州、中山5个地市覆盖率达100%;广州成为全国率先实现“银龄安康行动”全覆盖的省会城市,保费规模和参保人数位居全省第一;湛江自付费规模和人数均居全省第一,自付费业务连续四年全省第一。全省发生意外理赔10万人次,赔付金额超过1.5亿元,赔付率50%,从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出险老年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负担,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显著增强。广东省“银龄安康行动”的经验做法在2017年全国老龄办主任会议上推广,中央电视台、经济日报、金融日报等10余家中央媒体到廣东省实地采访报道,贵州、福建、四川、江苏等省民政老龄系统到广东学习“银龄安康行动”经验做法。
  在党和国家将人口老龄化上升到长期战略任务的大背景下,广东“银龄安康行动”的成功实践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了重要的思路和借鉴。
  (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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