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慈善:在荣耀与爱心中前行


  “上善若水”,中华民族历来就有乐善好施的传统,但随着市场经济大潮春风浩荡,在经济起飞的同时,人们发现精神在失落。富裕起来的人们,呼唤精神的家园去安顿忙碌纷扰的心灵。而慈善,就是这样一种神奇力量,让物质变精神。
  
  中华民族是一个热情仁爱,乐善好施的民族,关于慈善的概念,古已有之。在中国传统文化典籍中,“慈”是“爱”的意思。孔颖达疏《左传》有云:“慈者爱,出于心,恩被于业”;又曰:“慈为爱之深也”。许慎的《说文解字》中也有解释道:“慈,爱也”。它尤指长辈对晚辈的爱抚。《国语·吴》中“老其老,慈其幼,长其孤”的“慈”即为此意。“善”的本义是“吉祥,美好”,即《说文解字》中所解释的"善,吉",后引申为和善、亲善、友好,如《管子.心术下》中所说的:“善气”二字合用,则是“仁善”,“善良”,“富于同情心”的意思,如《北史.崔光传》中所讲:“光宽和慈善”。
  中国的慈善思想源远流长,先秦时期的诸子百家对此都曾有过精辟的论述。譬如:老子在《道德经》中说:“上善若水,水利万物而不争”。孔子和孟子也曾说道:“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以及人之幼;出入为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
  对于什么是慈善,中华慈善总会创始人崔乃夫有极为精辟的概括:什么叫慈呢?父母对子女的爱为慈。讲的是纵向关系。如“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什么是善呢?人与人之间的关爱为善。讲的是横向的关系。什么是慈善呢?慈善是有同情心的人们之间的互助行为。崔乃夫会长以纵横的关系,深刻地勾画出了慈善事业的全部活动和真谛。
  
  在梦想的起点上腾飞
  
  中国的慈善事业,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汉唐寺院济贫、赈灾、医疗、戒残杀的长盛不衰;宋代养老扶幼事业的勃兴;元医疗救助的兴起;明清民间慈善群体在中国慈善史上首屈一指 。更有当今国门开放以来,涌现出一批批社会贤达、名流、企业家、离退休干部为水灾、为贫困大中小学生、为艾滋病、白内障的贫困患者……默默从事的慈善救助。
  根据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公布的《中国慈善发展报告(2009)》显示,改革开放以来(以1981-2008年这段时间为主)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主要内容包括:19件有关慈善公益和非营利组织的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出台的时间和经历,41件重大慈善公益活动的展开,1990年、1993年、1995年全国性基金会自动联合起来建立交流平台拟成立联合会以及33家慈善公益组织的设立、发展和主要成就。
  我国真正意义上的慈善事业开始于改革开放以后,1981年设立的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成为我国第一家慈善公益组织。此外,我国关于慈善募捐和交流活动也相应发展起来:1988年,中山市慈善万人行开辟了全国区域性慈善公开募捐行动的先河;1990年,民间基金会交流会举办成功;1995年,中国基金会代表团首次正式组团出访;1998年,清华大学NGO研究所成为国内首家非营利组织研究机构;1998年,抗洪赈灾中华慈善总会、中国红十字会与中央电视台首次联办大型电视义演募捐晚会; 1999年召开的非营利组织发展与希望工程国际研讨会系我国首次举办的国际非营利组织论坛;2004年,十六届四中全报将慈善事业首次写入中共中央文件;2005年,民政部和中华慈善总会联合主办了首届中华慈善大会;2008年,中国慈善公益组织在抗震救灾中首次联合行动,中国红十字基金会首次对于“5.12灾后重建项目”实施公开招标。
  截至2008年底,我国登记注册的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已经有41.4万个,其中包括1597家公募和非公募基金会,23万个社会团体和18.2万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在这些机构中,慈善公益组织占相当大的部分。这是“一个具有创新力的社会部门,对弘扬公民慈善精神、推进我国社会福利、社会救助事业的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当然,慈善事业的发展不能只靠慈善组织和机构的数目来衡量,更重要的还是要看相关的机制和法律法规是否健全。
  1988年,国务院颁布的《基金会管理办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基金会的立法。该办法第2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基金会是指对国内外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自愿捐赠资金进行管理的民间非营利组织,是社会法人团体。该管理办法第一次通过立法的形式明确了基金会的法律性质和法律地位。1999年以前,我国对基金会的登记管理主要就是依据《基金会管理办法》与《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89年,由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在管理体制上则是实行业务主管单位、人民银行和民政部三方负责制,即由业务主管单位同意,人民银行审查批准,并由民政部门登记注册。
   多年来,《基金会管理办法》对于规范基金会的行为,促进基金会的健康发展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尽管如此,这个办法对基金会的组织形式、内部决策程序、财务会计制度、资产使用管理、社会监管机制等诸多环节都未作规定,不完全符合基金会作为独立法人所应具有的法律地位。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基金会管理办法》已经不适应基金会发展和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同时,基金会的管理体制也发生了变化。从1999年开始,中国人民银行不再参与对基金会的管理,基金会的登记管理统一归于民政部门。基于以上几点原因,民政部从2000年开始对《基金会管理办法》进行全面修订,多次召开专题研讨会,借鉴和吸取他国经验。2004年6月,《基金会管理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与1988年颁布的《基金会管理办法》相比,无论从内容上,还是从体系上,《条例》都较为丰富和完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慈善基金会的管理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强调要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2008年9月,民政部成立了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具体负责慈善社会捐助、福利彩票、老年人福利、以及残疾儿童福利等工作。可以说慈善事业已经成为中国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们都不会忘记,2008年万众一心的力量。这一年仿佛要考验中国人,5·12的汶川打动了全中国。地陷天不塌,大灾有大爱,这片土地上的守望相助和赤诚爱心让每个人的灵魂都得到震撼。灾难面前,慈善成为一面不倒的旗帜,验证着万众一心的力量。地震迄今,各方捐款已达751.97亿元,与其说是5·12的一声巨响引发了慈善井喷,不如说中国现代慈善事业十几年的积累已然走向成熟。
  
  迎接中国慈善新时代
  
  慈善事业的发展除了制度层面上的要求外,慈善理念、慈善事业相关的研究工作也要同步进行,这样才能保证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
  2009年9月18日中国首个全国性慈善信息平台正式成立,该平台将为社会提供全面准确的中国慈善信息,捐赠者和受益方通过该平台可实现零距离交流,求助和捐赠也将更为方便。
  据介绍,慈善信息平台依托民政部和各级慈善机构、组织,引导医疗、教育、孤残救助等不同类型的慈善组织之间形成广泛的合作关系和慈善信息交流机制,“发布的慈善信息将更为全面、准确、权威。”民政部中民慈善信息中心主任彭建梅介绍,以前更多的是大型慈善中间机构起着主导作用,捐赠者很难与受益方对接。慈善信息平台的成立,将为所有慈善参与方和受益方提供一个共同的平台,市民们可通过网站参与捐助或求助,捐赠者和求助者之间的交流和联系将更直接、更紧密。同时,在互联网上不仅可实现现金捐款,而且可通过互联网分享更多的人生理念、文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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