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非公经济人士参与精准扶贫2.0版


  非公经济人士参与精准扶贫,是我国社会扶贫工作的内在要求,是实现包容性增长的客观需要,是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精准扶贫之路的历史必然。我们认为,研究提出打造非公经济人士参与精准扶贫的升级版,其时已至,可行必行。
  一、打造非公经济人士参与精准扶贫2.0版具有现实条件
  (一)非公经济人士参与精准扶贫具有实践基础。各省市均出台了非公经济力量参与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初步建立了民营企业与贫困村结对帮扶机制及配套管理服务机制,形成了部门联动、体系支撑的工作机制。各地探索形成了多种市场化运作、开放式扶贫、共赢发展的参与模式。此外,各地非公经济人士还探索了资源开发合作、股份合作、委托代加工、产品代销代购等产业扶贫模式。广大非公经济人士参与精准扶贫,在改善民生、弥补政府资源不足难题、更新脱贫观念、扩大统战影响方面发挥了特殊优势,产生了“扶贫成效最优化、资源配置市场化”阶段性效果,同时不断传导企业家精神,激发了广大贫困群众自我脱贫的内生动力和创业奋斗精神。湘西州通过“矿业转农业”“老板带老乡”“资金变资本”“农民变市民”的参与方式,初步形成了产业转型、园区壮大、企业增效、集体增收、农民脱贫的“多赢”局面。三年来,以湘西为代表的广大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实践,不仅证明非公经济人士参与精准扶贫“应为、可为、能为、大有作为”,实践中所形成的工作机制、参与路子和参与经验,为打造非公经济人士参与精准扶贫工作升级版、进一步深化社会扶贫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推动非公经济人士深度参与精准扶贫是现实所需。当前贫困地区发展的条件性制约已经大为缓解,但也面临造血功能弱等突出问题,急需增强造血能力。一些贫困户反映,“送钱送物,不如送一个工作”“一人就业基本脱贫,两人就业基本小康”;一些贫困村的支部书记认为,“没有企业落户,就不会有贫困村的造血”,民营企业所带来的“观念、思路、市场,是政府扶贫缺乏的,是我们急需的”,贫困特征的新变化,对非公企业和非公人士参与精准扶贫提出新要求。当前,脱贫攻坚已经成为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一个新增长点、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贫困地区生态优势发挥,正在成为适应消费多样化、生态化的需要、推动农村供给制改革的重要突破点。尤其是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国家与社会合作机制日益完善,为非公经济人士等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提供更为有利条件。从精准扶贫部署来看,“五个一批”最重要的还是依靠产业发展来增加贫困家庭的收入,使贫困人口通过提高创收能力来永续解决贫困问题。《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特别提出要拓宽社会资本市场化的投入渠道。非公人士参与精准扶贫要适应精准扶贫新阶段的任务和要求,就必须在投资力量、参与程度、参与模式等方面有大的调整。
  二、打造非公经济人士参与精准扶贫2.0版面临的瓶颈与制约
  (一)思想观念有制约。不少干部存有“政府一元化扶贫”的思想观念。个别地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干部对于对非公人士为什么参与精准扶贫、怎么样参与精准扶贫的思想认识不够,理论把握不准,忽视了非公经济人士在精准扶贫中的独特优势与作用,认为“精准扶贫就是财政出钱上项目,干部出力驻村抓落实,其他力量靠不住。”非公经济人士“小我意识”浓厚。一些非公经济人士认为:“政府在精准扶贫中要起主导作用,企业只是辅助作用”“解决贫困户的脱贫,是小脱贫,把自身企业的生存发展做好,是大脱贫”;还有不少企业家直言不讳地说:“上级领导多次动员了,不参与面子上过不去,只有派几人到村看看贫困户,对接几个基础设施项目,完成一下任务。”也有不少企业家对对精准扶贫思想和政策理解把握不准确,对 “双赢发展”机遇认识不清,抢抓精准扶贫机遇意识缺乏。贫困户 “精神贫困”现象普遍。不少贫困户“不愿脱贫”,有的以“贫困户”为荣,愿意长期戴“贫困户”帽子,“企业老板反正有钱,给我们点小钱应该的,能把我们‘全包’了最好。”部分群众“等靠要”,不仅成为精准扶贫的“硬骨头”,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非公经济人士参与精准扶贫积极性。
  (二)实践工作存短板。从党委政府对非公经济人士参与精准扶贫工作引导来看,总体上缺乏规划、统筹。负责牵头协调的广大基层统战部门工作力量薄弱、方法手段不多、资源整合不力。有的企业家反映“部分领导和扶贫干部不学习、不研究,不懂精准扶贫政策,重视指导不到位,企业找不到方向。”有企业家认为“当前财政扶贫资金那么多,为什么不在扶贫领域广泛开展PPP等投资模式,以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扶贫领域?”从非公经济人士参与实际情况看,主要还是以捐资捐物、捐建基础设施项目、临时救济和慰问等传统“输血”方式为主,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卫生扶贫、科技及劳动力转移扶贫等“造血”方式为辅。产业扶贫大多处于基地试点、小规模、初加工等探索阶段,成熟的大型现代农业园区和现代农业产业不多。
  (三)政策制度现瓶颈。当前关于鼓励和支持非公经济人士参与精准扶贫的制度机制还不够健全,执行不到位。不仅“共赢发展”的保障机制没有健全完善,甚至出现“一碗水没有端平”现象。扶贫龙头企业的认定缺乏程序、规范,透明度不高等问题反映强烈。当前扶贫信贷资金申报门槛高,贷款手续繁琐,贴息政策落实难,既影响了贫困户参与扶贫信贷的积极性,也影响了非公企业参与的积极性。还有部分非公经济人士反映,当前精准扶贫“形式主义害死人”“开会多、资料多”“扶贫扶不到点上”等问题比较普遍。
  三、打造非公经济人士参与精准扶贫2.0版需要突破与创新
  (一)着力解决非公经济人士参与精准扶贫的思想观念制约问题。用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武装非公经济人士头脑,引导广大非公经济人士把投身精准脱贫攻坚转化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深入开展社会价值投资的理论与实践研究,用其引领我国非公经济人士参与精准扶扶贫的理论政策研究和制定。各级党委、政府充分发挥各级统战部门职能优势,引导发挥民营企业在产业扶贫中的主力军作用。弘扬企业家精神的正能量,发挥非公经济人士在农村精神脱贫中的积极作用,大力培育造就一批新型农民。
  (二)着力解决非公经济人士参与精准扶贫实力和规模不足、参与精准度不够问题。建立培育引导平台。大力实施扶贫企业集中培育工程。以市、县、乡、村为单位分级建立扶贫项目对接平台。着眼贫困地区产业基础与优势产业,积极整合商务、对台、外事侨务等部门招商引资信息平台资源,广泛引进包括港澳台和海外企业家在内的非公经济力量参与贫困地区精准扶贫事业,壮大参与精准扶贫力量。创新返乡成功人士回乡创业平台。大胆探索和推广返乡创业人士和非公经济人士担任荣誉村主任、村支书助理等制度,不断拓宽非公人士参与脱贫攻坚的广度和领域。建立非公人士参与扶贫项目指导目录。以县为单位,全面整合扶贫开发、农业、发改、教育、卫生、文化、旅游、住建、交通等部门扶贫项目储备资源,建立非公企业扶贫项目指导目录。
  (三)着力解决非公经济人士参与精准帮扶效益不高、参与融合模式滞后精准扶贫发展要求问题。建立社区扶贫、委托帮扶、股份合作扶贫等参与模式,扩大金融配套支持力度。积极引导一批新兴企业运用自身特点,探索“互联网+扶贫”、“众筹聚变扶贫”、设立帮扶基金等模式。
  (四)着力解决非公经济人士参与精准扶贫协调引导不够、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中央和省级财政建立非公企业扶贫专项基金,专门用于非公企业参与扶贫项目引导、非公企业参与扶贫项目实施风险补偿、非公企业助力精准扶贫成果奖励。完善扶贫荣誉表彰机制。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可分级设置脱贫攻坚贡献奖、脱贫攻坚模范企业奖、脱贫攻坚模范个人奖,村级设置“荣誉村民”奖等,各级党委统战部门建立“同心扶贫人物”评选平台。健全非公经济人士帮扶动态管理机制。建立非公经济人士助力精准扶贫成果的转化和运用机制。加快建立健全“党委政府主导、统战部门统筹、相关部门支持、非公人士主动参与、市场能动配置”的工作格局,确保非公经济扶贫资源和力量得到有序整合、精准衔接,实现扶贫效益最大化。

推荐访问:精准 扶贫 非公经济 人士 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