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国有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方法探讨


  摘要:习近平主席在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从现在到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在新时期,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对于国有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很多法律意识淡薄的人会采取不理智的行为干扰国有企业的正常秩序。针对这些问题,通过加强国有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从而提高国有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水平。通过本文的研究,能够为国有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方法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新时期;国有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方法探讨
  随着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到新时期,国有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必须要积极转变工作内容和工作方法,从而维护国有企业内部安全稳定。国有企业治安保卫部门作为职能机构,必须明确“预防为主、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工作目标,确保不发生重大治安事件,积极稳定国有企业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的安全与稳定,切实提高治安保卫工作方法。
  一、新时期国有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治安保卫工作无法适应目前复杂的治安环境
  由于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国有企业的劳动、人事、用工、分配制度等方面较之以往存在很大程度的变化,这样就造成部分职工的切身利益受到损失,并且传统的思想观念无法适应新时代的发展[1]。还有的企业由于经营管理不善,经济效益持续减少,长期拖欠职工工资,引起部分员工不满等问题。部分国有企业由于领导层存在的贪污腐败,加剧了领导干部与底层职工之间的矛盾,也容易给国有企业内部治安带来较大的问题。同时,社会的舆论传播速度非常快,各种谣言、不正确言论通过网络对人的影响非常明显,增加了企业职工不安定的因素,很容易出现思想情绪波动较大的问题。尤其是国有企业职工收入差距不断扩大,造成一部分企业职工内心极度不平衡,做出恶性伤人、围攻、谩骂等不理智行为。
  (二)思想观念跟不上新时期国有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变化
  党的十九大确立了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目标促进社会和谐,是全社會的重大政治使命和责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从企业层面来讲,稳定和谐既是企业的奋斗目标,又是企业改革创新发展的前提保障。从企业职工层面讲,稳定和谐是职工的心愿,大家都希望有一个“稳定的工作”,希望有更富裕美好的生活,希望有更多的公平正义,这是新时代广大干部职工内在需求的新特征。这种需求的变化,要求我们必须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切实贯彻“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彻底转变观念,坚决打破被动维稳的传统理念,正确认识各类矛盾出现的根源。稳定方面的问题根子在需求冲突、利益冲突,职工合理合法的新需求、新诉求如果得不到满足,这个企业就会出现大量不稳定因素。有的企业为了实现经济效益,适应市场体制的发展,开始裁员、改制,首当其冲的就是内部治安保卫人员。由于企业对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缺乏应有的认识,所以没有针对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投入大量资金,以至于很多的保卫人员存在“干得多,挣得少”的问题。大部分国有企业的治安保卫人员结构存在不合理问题,大量企业富余人员、老弱病残占据了保卫部门的位置,所以国有企业保卫工作人员结构存在岁数偏大、素质较低。企业在精简人员时,把部分富余人员、素质较差的、其他岗位上安置不了的人员和老弱病残人员往保卫部门安置,造成保卫工作人员、经警队员岁数结构偏大,素质不高。企业对保卫工作缺乏应有的重视,保卫人员报酬不高。这些因素都对企业的治安保卫工作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
  (三)国有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制度逐渐弱化
  目前我国很多的国有企业内部治安保卫机构职责与相关的法律法规不适应,这样就造成很多的国有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无法得到社会和企业的认可,致使很多国有企业内部治安保卫组织一直不在法律认可的范围内。例如公安部《关于企业事业单位公安机构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指出,企业安全保卫组织不再是公安机关的基层组织,不享受行政执法权。所以很多现行的国有企业治安保卫制度没有明确的职权,所以很多时候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无法进行治安保卫工作[2]。
  二、加强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措施
  (一)建立治安保卫机构
  企业内部治安保卫机构,主要负责国有企业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制定、修订、监督、执行治安保卫方面的相关制度和对企业的内部治安、保卫、综合治理等方面进行具体的工作安排,保护企业员工人身安全和公司公共财产安全,维护国有内部企业正常运转等职责。
  通过建立健全企业治安保卫机构,能够提高治安保卫工作质量,充实保卫人员,为国有企业的和谐与发展营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管理氛围,通过保卫机构切实履行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的职责,更好的为构建企业和谐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二)搭建国有企业治安保卫防控网络体系
  国有企业治安防控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是保障国有企业安全生产的关键,也是促进治安保卫工作质量的重要手段。国有企业对于治安保卫防控网络的投入,能够鼓励国有企业内部人员的信心。充分的做到人防与物防相结合,做到人防为主、物防为辅。人防是国有企业治安保卫防控网络体系的基础,所以必须充分的发挥好人防的作用。做到国有企业的门岗、重要场所、要害部位都有专人负责安全保障。物防是国有企业内部治安保卫防控网络体系的保证,通过增加物防投入,设置专项物防资金,从而发挥出防范作用。严格遵守谁主管、谁治理、谁负责的基本原则。从细节处入手,保证工作制度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并且治安保卫工作制度要实行全覆盖、无死角,避免出现问题没有针对的解决措施和方法。明确保卫人员的主要责任和义务,遇到突发状况的处理预案等。必须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治安隐患,从而减少国有资产的损失,维护国有企业生产秩序稳定。通过规范制度、统一考核标准、明确任务部署、快速应急反应四个方面,加强国有企业治安保卫防控网络的联动性,从而解决突发问题[3]。在建设国有企业治安保卫防控网络过程中,必须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制,并且组建治安保卫部门专门负责国有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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