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武汉铁路局武汉电务段于2004年11月16日成立,管辖京广、京九、武九3条提速干线,孟宝、宁西、麻武、汉丹、武昌南环5条主要干线和支环线,地跨河南、湖北两省。辖内设备点多线长,周边治安环境复杂,仅在2005年,就发生了28起信号设备被盗案件,给安全生产构成了严重威胁。为此,电务段积极开展治安综合治理活动,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筑牢防线,狠抓法制教育
  
  近两年来,电务段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注重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在领导班子成员中大力推行学分制学法形式,对领导干部每月的学习情况记分存档,年底将其学法分数进行统计,并将结果纳入考核和奖惩之中。积极组织内保人员系统学习《安全生产法》、《铁路法》等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分级组织培训与考核。此外,加强内保人员的守法教育,使其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电务段还在职工群众中广泛开展普法教育和法制宣传活动。充分利用黑板报、《武电信息》、各种会议等宣传教育阵地,认真抓好职工的法制和思想教育,使职工学法、懂法、守法,更加自尊、自爱、自觉,不断规范自己的行为。组织法治宣传队,深入铁路沿线周边农村,积极开展法制文艺演出,拨出资金购买《法制日报》等报刊,分发至铁路沿线群众手中。同时,充分发挥铁路沿线职工的作用,把法律知识带到家,带到村,带到镇,与部分思想好、有一定法律知识的职工签定包保责任状,聘其为法律宣传员,由其负责包保地区的法律宣传。
  
  群防群控,
  坚持专门机关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
  
  良好的法治环境,不但需要专门机关的工作,而且还必须得到全段干部职工和其他兄弟单位的支持与帮助。为此,电务段充分发挥内保部门的职能作用。内部治安保卫管理实行段长、党委书记负责制,由段长、党委书记指定一名副段长和一名党委副书记分管,负责协调各有关部室关系、批准计划、部署任务、奖惩兑现。综治办负责全面贯彻实施有关治安保卫管理工作的计划部署,对段内各部门治安管理情况进行考评。
  坚持走发动群众齐抓共管的有效途径。每一名武电职工、家属都有责任和义务做好综治工作。对在治安保卫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者,给予一定的奖励;注重从职工群众中收集情况,每月都要抽出时间深入各沿线工区、车站进行法制宣传,并对收集到的情况进行仔细分析,发现苗头及时处理。在治安联防互控会议上,各单位各部门综治办人员就综治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与协调磋商,加强了单位之间的协调作战能力,使综合治理的优势得到有效发挥。
  
  规范管理,
  建立健全综合治安管理机制
  
  良好的法治环境离不开完善的管理机制,电务段在抓管理促落实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了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奖惩制度。对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与违法犯罪分子在斗争中负伤、致残人员给予妥善治疗和安置;对与违法犯罪分子在斗争中牺牲人员的家属给予抚恤。同时,在评选综合性荣誉称号和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人评优评先及晋职晋级时,实行一票否决的原则。严格实行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对信号设备实行领导干部三级包保制度,即领导包车间、干部包工区、职工包设备,完善了干部包保制度。
  
  抢抓重点,
  加强对重点人群和区域的治安防范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拜金主义思潮开始在电务段里泛滥,为了防患于未然,段领导将工作重心放到以下几方面:实行干部包保,对重点人员、重点区域,分片包保,由包保干部负责做好人员的思想工作,进行法制宣传,及时处理一些突发性事件;对聘请的民工,在进行安全知识培训的同时,针对其生产、生活实际,认真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对外出劳务人员,建立个人档案,及时将一些法制宣传资料寄到他们手中,及时了解其目前的工作、生活状况和思想动态;对一些待岗人员,一方面做好疏通工作,另一方面积极创造条件,使其能够尽快重返岗位。
  此外,针对区间电容被盗情况突出的现状,电务段还加强了重点监控,对盗窃事故频发的区域,协同公安部门设伏、调查;按照“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重点做好矛盾排查调处工作,抓早抓小抓苗头,协助党委做好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工作。
  (作者单位:武汉铁路局武汉电务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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