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长停井、废弃井治安隐患的防控与治理


  【摘要】长停井、废弃井是油田开发过程中的必然产物,因其失去生产功能和作用,容易被疏于防范和管理。但如果长停井、废弃井发生涉油案事件或安全事故,油气生产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员,不仅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而且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文就如何防控长停井、废弃井治安隐患问题,治理措施以及防控建议进行系统阐述。
  【关键词】长停井;废弃井;治安;防控;治理
  一、长停井、废弃井的界定
  一般来讲,长停井是指由地质部门批准的因无法满足正常生产需要而采取长期(一年以上)关停的油、水井。废弃井是指进行永久性弃置处理的井。根据《石油天然气标准》(SYT 6646-2006)规定,长停井是指生产、注水或修井作业已经结束,但没有采取永久废弃处置的井。长停井分为关停井和暂闭井。关停井是指若一口长停井的完井井段与油管或套管连通,则该井被归类为关停井。通过主动的修井工作可使一口关停井成为暂闭井或废弃井。
  二、长停井、废弃井存在的治安隐患
  由于油区跨地域范围大,分布不集中,地理环境复杂,长停井、废弃井治安防控与管理存在诸多不足,往往产生一系列治安隐患和问题。
  (一)形成非法占压圈占。一些长停井、废弃井处在地方开发区或工厂的范围内,其进井道路、井场都被圈占,井口及管线被占压,造成油气生产企业对非法占压井在巡视、采取安全措施等方面受到很多制约,特别是有的废弃井被直接占压在建筑物下方或圈在业主院内,巡视有困难,采取封井措施难度更大。
  (二)发生盗窃油气案事件。部分长停井、废弃井由于地下油气资源长时间聚集,往往成为不法分子盗取破坏的重要对象。即使一些实施套管帽等临时封井措施的长停井、废弃井,也时有被不法分子切割锯开破坏盗油案事件发生。
  (三)发生油气爆炸事故。不法分子利用长停井、废弃井治安防控存在的漏洞,采取破坏井口设施或设备盗取油气资源,不仅诱发违法犯罪,而且极可能引发井口油气爆燃,造成人员伤亡的重大恶性刑事案件。2014年6月某日,某油田一废弃井发生爆燃着火事故,经公安机关调查认定,该事故是由于不法分子在实施打孔盗油过程中,产生火花引爆现场弥漫的天然气,造成数名盗油分子伤亡,属于典型破坏易燃易爆设备刑事案件。
  三、长停井、废弃井隐患的防控治理
  (一)开展隐患排查。为切实加强长停井、废弃井治安防范工作,堵塞隐患漏洞,不给违法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油田要组织内部治安保卫队伍和油气生产单位,从治安防范、井控管理、安全管理三个方面,对所有长停井、废弃井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治安隐患及时整改。特别是对离村庄近、易发生破坏、盗油等现象的井要作为排查重点,组织专人进行治理,坚决防止窃油现象的发生。同时,要同步组织开展长停井、废弃井井控管理工作核查活动,组织油气生产单位重点核查无井场、无道路的井数及巡检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以及井口装置配套完善情况、治理和监护过程中“一井一案”的执行情况、监管人员到位情况、巡井时间间隔是否合理及执行情况、资料录取落实情况,为制定长停井、废弃井治理计划及彻底治理做好基础工作。
  (二)建立专项信息库。油气生产企业要采取GPS定位查找、挖深排查、现场拍照、视频资料、文字描述等方式方法,对长停井、废弃井的井号、井口位置、井口装置、油井压力、关停时间及原因、地层及井口封固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排查,建立视频、图片资料档案,分析治安隐患原因、大小,结合井控管理核查情况,制定治理计划。同时要建立长停井、废弃井治安隐患三级防范体系,即第一级为地面以上无井口装置的长停井、废弃井;第二级为地面以上有井口装置的长停井、废弃井;第三级为地层封固、井口封固的长停井、废弃井。
  (三)完善应急预案。针对不同情况下的长停井、废弃井,油气生产企业要按照“一事一案、一井一策”的原则,完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安全、治保、技术、消防和油气生产基层单位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不断提高现场预防复杂情况的处置能力,提高员工在复杂情况下的应急救援和处置能力。
  (四)做好宣传告知。油气生产企业应采取多种方式实行占压告知管理,开展普法安全宣传。尽管被占压的长停井、废弃井所处环境复杂,占压者种类成分多样,既有开发区圈地、工厂占用,也有农户房舍、畜禽棚等,进行侵权告知的难度相当大,但是油气生产采取上街道公开宣传,进村入户深入宣传,一对一发放侵权告知书,交涉现场照相、录像等多种方式尽好主体责任义务,是优化外部环境,减少人为破环引发长停井、废弃井井喷失控事故的积极举措。
  (五)分类治理隐患。油气生产企业要根据排查治安隐患及安全隐患,结合井控管理核查的问题,制定治理计划,拿出有效治理措施,按照风险高低排出治理计划,及时进行治理。一是针对井口设施被盗、被破坏的长停井、废弃井,现场能够整改的,油气生产企业应全部及时进行整改,对现场不能及时整改的,通过加强技防、物防和人防,杜绝盗窃和破坏案事件的发生;针对存在盗油、窃气的长停井、废弃井,组织治安保卫人员进行重点看护,做好治安防范工作,联合油地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盗油窃气行为,防止引发重大涉油案事件。二是针对被圈占的、离民宅近的长停井、废弃井,油气生产企业要主动结合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油田有关油气管道、井场占压(圈占)工作要求进行治理;针对没有水泥帽的长停井、废弃井,全部加装水泥帽,防止油气被盗、井口设施被破坏案事件的发生;针对未找到井口的长停井、废弃井,组织力量进行查找及治理。同时,对需要封井作业的,制定作业计划和封井措施,逐井逐项进行治理。
  四、长停井、废弃井治安防控管理建议
  (一)建章立制,强化管理。油气生产企业应进一步健全“一岗双责”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完善长停井、废弃井治安管理制度,从管理层干部到基层员工分级承包,加强对长停井、关停井的治安防控,同时加强对长停井、废弃井安全管理工作,建立起长停井、废弃井治安防范和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坚决杜绝长停井、废弃井治安防范及安全管理案事件的发生。
  (二)加强协作、确保安全。长停井、废弃井排查与治理需要地方各级各部门的密切配合,油气生产企业应主动加强与地方各级政府、公安机关的沟通协作,健全联动、联防、联治等日常工作机制,共同做好长停井、废弃井的排查与治理工作,保障油田和油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推进治理、消除隐患。油气生产企业要立足安全和发展的实际,继续完善长停井、废弃井建档工作,编制治理方案,严格落实废弃井治理计划,建立长停井封堵治理长效机制,开展长停井安全专项监察,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快封堵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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