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犯罪心理下刑罚意识的缺乏


  摘 要 犯罪既是一种社会现象,又是一种个体现象。当个体在进行犯罪活动时,其犯罪行为受心理活动和心理因素的影响,而那些促使个体实施犯罪行为的心理状态和心理因素,也就是支配各种犯罪行为的心理活动称之为犯罪心理。刑罚是指依照法律对违法者实行的强制处分。对犯罪人的惩罚。本文重在研究犯罪心理下,犯罪人的心理对刑罚是否产生一个意识的反应,也就是刑罚意识。如果能有这样的刑罚意识,那么犯罪心理的相应行为也会受到自我意识的限制,在刑罚知识的陶冶下,犯罪心理得到克制,犯罪也就会相应减少。因此在本研究下得出,加强各类人群中的刑罚知识的教育,克服自我的犯罪心理,降低社会犯罪。
  关键词 犯罪主体 犯罪心理 刑罚意识
  作者简介:周媛,贵州省第二女子监狱。
  中图分类号:D9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5)05-013-02
  犯罪心理学指出,犯罪行为的生成受到犯罪主体的各种相关心理因素的影响,以特定的心理活动和心理特征为发展基础。换而言之,犯罪行为是犯罪主体产生犯罪心理,由心理支配实践所产生的。因此犯罪心理在犯罪行为中起着重心作用,所以,研究犯罪行为和犯罪现象的产生规律,要从犯罪主体的心理出发,了解整个犯罪过程的核心。因此本文将借鉴刑法学、犯罪学、发展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和犯罪心理学等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根据心理活动的发生发展规律,对犯罪心理的生成机制问题进行深入研讨。
  一、核心概念的界定
  (一)什么是犯罪心理
  犯罪心理是指人在实施违法行为前的一系列心理活动,犯罪心理的目的性、破坏性非常强。一些犯罪事件的发生最主要是由犯罪主体的犯罪心理影响所致。因此犯罪的行为是由犯罪人的自主意识和意志的支配产生的,并且犯罪事实随着犯罪心理的变化而变化。也可以说犯罪行为是犯罪心理的外部表现。犯罪心理在实质上分为两种,一种是过失犯罪,及并不是自主意识产生的犯罪心理所导致的。另外一种是故意犯罪,也就是说犯罪主体非常清楚自己的动机及后果的情况下实施犯罪。犯罪动机和目的是犯罪心理的主要影响因素。
  如错误的认识,消极的情绪状态,不良的情感、意志品质,不合理的需要和动机结构,有害的兴趣、意志品质,不合理的需要和动机结构,有害的兴趣,错误的理想、信念、世界观、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和反社会的态度、不成熟的自我意识等有关。在过失犯罪中,不存在犯罪动机与犯罪目的,犯罪心理是指主体的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心理。犯罪心理是主体的头脑对社会生活尤其是社会规范的消极能动的反映。
  (二)什么是刑罚
  刑罚指依照法律对违法者实行的强制处分。对犯罪人的惩罚。刑罚是国家创制的、对犯罪分子适用的特殊制裁方法,是对犯罪分子某种利益的剥夺,并且表现出国家对犯罪分子及其行为的否定评价,并起到改造罪犯、保护社会和警醒世人的作用。刑罚是统治阶级维护其阶级利益和统治秩序的一种重要法律手段。刑罚不同于民事处分,也不同于行政处分和纪律处分。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利益和统治秩序,用以惩罚犯罪的一种强制方法,具有使犯罪人遭受一定痛苦(被剥夺生命、自由、权利或财产)的特征。中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自刑罚产生以来,对于刑罚的探讨就从来没有停止过。刑罚必须具有伦理价值。理想的刑罚应该具备功利、公平、正义三个重要的本质属性。
  在古代,帝王和贵族的权威至高无上,对犯罪的惩罚也极其简单,大约只有两种:处死和奴役。到了20世纪,一些睿智的思想家、慈善家和基督教改革者都在合力寻求对刑罚进行符合人道要求的变革。最终,刑罚的重点被定义为积极改造犯人而不是报复性地惩罚犯人。现今主要的刑罚是监禁和死刑,随着时间的推移,死刑逐渐被大多数国家所禁止。在大多数国家里,以监禁为主的刑罚体系较好地实现了法治的关键目标:改造罪犯,保护社会,警醒世人。
  (三)什么是意识
  意识是物质的一种高级有序组织形式,是指生物由其物理感知系统能够感知的特征总和以及相关的感知处理活动。当大脑空白时,没有想法时,意识依然存在,能感觉到身体的僵硬,思绪的空白。意识,是人类大脑自觉性的思维结果。而自觉性充分体现意识的本质,并反映出人脑与客观世界之间的矛盾,因此一个人的意识可以可以影响自己以后的生活走向,并能影响身边的人。在另外一个角度分析,意识是实践的结果,随着人们对社会认知越来越熟悉,对意识的概念也变得模糊。研究者们还不能给予它一个确切的定义。约翰?希尔勒通俗地将意识解释为:“从无梦的睡眠醒来之后,除非再次入睡或进入无意识状态,否则在白天持续进行的,知觉、感觉或觉察的状态”。
  (四)研究目的和意义
  本研究的目的在于通过对犯罪心理的进行分析,摸清犯罪心理下的意识结构,寻找犯罪人的惩罚心理,以此来提醒犯罪人的意识性。从中发现,提高犯罪的刑罚意识,降低犯罪的几率。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来看,“犯罪”的概念是指:“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行为人,运用社会不认可、不能容忍的方式来满足自己的需要,并严重侵犯了法律所保护的社会主流价值,依法应当受到相应的刑罚惩罚的行为。”由此,依据分析犯罪心理态度的定义、内涵、特征、类型与程度等,论证并揭示出犯罪心理态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而发现犯罪心理态度与刑事责任存在着密切关系。但在我国刑法中,由于立法与司法上存在缺陷,使特殊犯罪心理态度的刑事责任判断出现不少问题,这是需要重视和解决。这样,有利于预防犯罪、保障行为人的人权与刑法的公平正义。为此,特提出研究犯罪心理下刑罚意识的缺乏,提高人们的刑罚意识,可以更好地降低犯罪的发生。
  二、刑罚意识的缺乏分析
  (一)刑罚意识缺乏的后果
  人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人是否具有承担责任的能力,例如,幼儿园内的两名幼儿在打闹,不幸造成伤害,由于幼儿无辨认和控制能力,其不用为行为负责任。因此,犯罪心理反映了犯罪人是否具有构成犯罪的心理素质及其行为,犯罪人由于无辨认心理犯罪能力而作出的犯罪行为,造成刑事责任。这就体现了犯罪心理作用于刑事犯罪。如果犯罪人在犯罪之前有一定的刑罚知识作为铺垫,那么犯罪发生也必会减少,如何提高犯罪人以及广大人类的刑罚意识比非常有必要的,这样方能跟好的控制犯罪。同时也从法律方面让刑罚知识了解的更确切。因此在刑罚意识缺乏下,犯罪人不顾自己后果的冲动行事,在受到了刑罚的惩罚下往往会后悔不已,有必要提高其刑罚意识,这样并能有效的控制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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