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上的车辙


  [摘 要]2012年6月,呼和浩特公安处在呼铁公安局的领导指挥下仅用6天时间就成功侦破集二线275公里+400米处线路更换下来的50型钢轨被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纵观该案,领导重视、靠前指挥是成功破案的重要保证;刑事技术扎实细致的现勘,准确的分析判断、全程的支持参与为案件的侦破奠定了坚实基础;刑侦、刑事技术、技侦、指挥中心、派出所密切配合,连续作战,锲而不舍是成功破案的关键所在。同时该案也暴露出部分路内单位在路材路料管理、及时报案意识等方面存在问题。
  [关键词]车辙痕迹;案件侦破;经验与启示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12年6月16日18时,齐哈站线路工区工长苗智军书面向二连所报案称:5月31日从线路更换下来的存放于集二线275公里+400米处线路东侧的50型钢轨被盗,其中7.7米尖轨5根、12.5米基本轨2根、7.7米损伤尖轨4根及叉心2个,价值人民币5万余元。案件发生正值全路安全治安大检查和集二国际干线集中修期间,对全局的安全管控工作带来极大压力。此案立即引起公安局、处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简小文局长、刘振全政委、分管刑侦工作副局长朱彦红对案件侦破工作分别作出具体指示。呼和公安处按照局领导部署,迅速成立了由张晓华处长挂帅、分管副处长李东生任组长的专案组,调集刑侦、刑事技术、技侦人员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勘验及案件侦破工作。
  二、侦破过程
  (一)现场勘查情况
  2012年6月17日11时,专案组对集二线275公里+400米线路东侧的中心案发现场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勘验,共发现四种不同花纹的汽车轮胎车辙痕迹,以及装载机铲斗上的铲齿印痕。经对现场车辙痕迹、铲齿印痕及轮距、印痕宽度的分析判断,初步认定出入现场的作案车辆有一台50型装载机、一辆大型货车,车辙痕迹为雨后车辆碾压形成。专案侦查员对现场遗留的车轮印痕进行追踪至208国道消失(208国道往北是二连,往南是赛汉塔拉)。
  (二)案情分析,排兵布阵
  专案组指挥员深知时间拖得越久,案件侦破就会越困难,必须争分夺秒。为此,张晓华处长、李东生副处长依据勘验信息,不断调整侦查思路,实时发布侦查指令。一是抽调警力迅速开展以现场为中心的周边区域的调查走访,寻找目击证人,同时要求二连所对报案人再次进行询问,专案侦查员对齐哈站区各单位开展调查走访,查找知情人,以期准确划定案发时段;二是抽调专案侦查员、刑事技术员,以208国道为重点调取案发现场周边公路视频监控信息,发现可疑车辆,并对案发地二连、赛汉等地区的建筑工地、货场等装载机使用、售卖场所开展调查,查找与案发现场同类型的装载机,以车找人,为案件侦破打开突破口;三是依据现场勘验、调查访问确定案发时段后,技侦对案发现场通讯信息进行模糊分析,发现重点信息,为最后准确定位抓捕嫌犯奠定基础。
  专案组依据现场车辙痕迹为雨后碾压形成这一勘验信息,经核实当地气象部门,确认该地从6月13日凌晨开始降雨,断断续续下了一天,6月14日后再未降雨,这样就推定案发时段应在6月13日夜至6月14日。但前期二连所在调查时,齐哈站一名运转职工称在6月12日21时左右看见案发现场有车辆灯光,一时间案发时段无法准确认定。
  6月17日20时,经再次了解报案人确定发现钢轨被盗时间为6月14日上午。同时专案侦查员在调查走访中,一牧户反映:其每天都到案发现场周边放牧,6月13日上午没有发现那个地方异常,但6月14日早上再去时,发现该地地面被大型车辆产挖、碾压得一片凌乱。据此,专案组确认案发时段为6月13日夜。指挥员迅速指令调取公路监控信息的专案民警,缩小录像视频排查时段,重点调取6月13日夜至14日凌晨的车辆过往信息。
  于此同时,专案民警会同二连所对当地的建筑施工工地、货场、装载机卖场近百辆装载机进行排查比对,没有发现与案发现场轮胎花纹一致、8个铲齿的同类型装载机。
  6月18日,专案组民警对调取的208国道二连收费站、赛汉收费站监控录像及齐哈超速检测站处的照片进行分析检索,排查可疑车辆运行轨迹。数十个小时的录像,专案侦查员一帧一帧的过,功夫不负有心人,在赛汉收费站监控录像中侦查员发现,2012年6月14日1时40分,一台车轮花纹与现场车轮印痕一致的50型装载机,从二连方向驶往赛汉方向(途经齐哈案发现场区段)。6月13日17时48分,此装载机通过赛汉收费站,从赛汉方向驶往二连方向(途经齐哈案发现场区段)。
  经对该装载机前后时间段通过赛汉收费站的大型货车进行重点检索,发现6月14日1时18分有1辆东风牌一拖三大卡车也去往赛汉方向,但录像模糊车牌号无法辨认。通过车辆细节特征,专案侦查员在齐哈超速检测站的车辆照片中发现6月13日20时13分,一辆蓝色东风牌一拖三大卡车通过监测站向赛汉方向行驶,驾驶室有两名男性,车牌号为“J25583”(车牌号汉字模糊,无法辨认)。后对二连收费站监控录像进行查找,由二连向赛汉方向行驶的车辆中发现该车辆,通过时间为2012年6月13日19时55分。侦查员查询该车通过二连、赛汉收费站收费情况,二连按空车收费40元,赛汉按重车收费90元。同时,该车在6月13日20时13分通过齐哈测速站后,按正常车速应在半个小时左右通过赛汉收费站,但实际该车是在6月14日1时18分才通过。中间近5个小时不知去向,此车的疑点极大。
  (三)抓捕犯罪嫌疑人
  初步确定嫌疑车辆后,专案指挥员立即指令公安处指挥中心登录公安信息网对内蒙及周边省市与“J25583”车号同尾号的车牌展开查询。通过查询,蒙J25583大货车的车辆信息与该车辆的车型、颜色相一致,认定该货车的车牌号为蒙J25583,车主为曹义,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屯垦队镇东大井村人,但其所留联系电话已经停机,同时通过与齐哈超速检测站拍摄的嫌疑车辆驾驶员比对,排除了其作案嫌疑。
  就在案件陷入僵局的时候,专案组获知本地有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屯垦队镇东大井村人的打工者。专案侦查员立即请打工人员对齐哈超速检测站拍摄的嫌疑车辆内驾驶人员照片进行辨认,确定车辆驾驶人员为曹艾,是车主曹义的弟弟,并获取了曹艾的电话号码,专案组立即与案发现场通讯信息进行模糊碰撞,确定在案发地点、时段此号码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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