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林:职业教育须以大改革推动大发展

刘 林全国政协委员第十二届全国青联常委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城市学院院长刘林在两会之前专门对新发布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进行了调研,他认为应从创新顶层设计入手,发展真正有质量、更加有效益的现代职业教育。
  在职业教育资源上,刘林建议,要通过职普融合、职普并举增加优质职业教育资源。由以现有职业院校为主,转向职、普并举。在基础教育学校(普通中小学)中大力推进职普融合教育,小学、初中要普及初等职业教育,开设劳动教育课、职业技能课,开展早期职业生涯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全面认识职业,广泛认可职业教育。在高等教育层面,要着力推动更多的普通院校参与到职业教育中来,鼓励整体或部分向职业教育转型。相应的政策保障、财政投入也要随着职业教育主体的扩大而拓展。增加优质教育资源是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的重要途径。在这个问题上,必须打破一个观念:只有校名上有“职业”两个字的才是职业院校、只有职教部门主管的院校才是职业教育主体。这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中国职业教育的发展。
  而在办学层次上,刘林认为,一方面在职业学历教育层次体系设计上,要将职业教育的最高学历层次由现有的专科逐步提升至博士研究生层次;另一方面,根据经济发展和社會建设的现实需要,调整招生计划结构,将招生层次重心由中、高职提升至专、本科层次。
  在专业设置与管理上,刘林建议,加快制定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指导性目录,加强对研究生层次职业教育专业目录的前期研究;同时减少高职专科控制性专业种类数,并简化院校设置目录外专业程序,将专业设置权下放给地方和学校,调动学校办学积极性。各高校应进一步放宽专业修业年限限制,建议本科专业最低修业年限为三年,最多可为二十年。
  在管理体制上,建议进一步优化政府机构设置与职能配置,在整合教育部与人保部相关职能基础上,成立国家职业教育署,统筹推进职业教育在基础教育、高等教育阶段的发展,职业学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的政策,打破现有部委间、司局间的壁垒,对职业教育实施统一管理。
  在发展机制上,建议转变管理方式,重点以市场机制推动职业教育发展,建议逐步推行职业学历教育项目、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公开招标机制,鼓励有市场活力的办学主体(大中小学校、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承担职业教育任务,同时加强以结果为导向的督导考核评价,保证教育质量,提高发展效能。
  而在制度保障上,建议加快修订《职业教育法》,进一步明确企业在职工继续教育、技能培训、接收高校学生实习实训等方面的义务和责任,并通过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措施激励企业举办或者参与职业院校、设立专门基金支持职业教育,制定鼓励职业院校积极参与产业发展、经济建设的有关规定,从制度层面进一步巩固、发展产教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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