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氓》之新解


  每次讲到《氓》都感到很沉重,除了对“氓”的谴责与憎恶,大部分是对“弃妇”的同情与悲叹。然而细加思索,在这出悲剧中,“弃妇”有些做法也是欠妥当的。
  笔者该怎样让自己的学生——尤其是女学生,从中受到教育,将来能够维系一段美满的姻缘,而不至于像“弃妇”那样遭遇悲惨的命运呢?笔者决定从《氓》的德育教学方面入手分析。
  笔者所在地教学用的是山东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科书。《氓》被编在必修第三册第三单元“关照女性命运”。《语文教学参考书》第三单元的单元学习目标第2条为:“感受文本塑造的人物形象及其社会意义,对作品中的人物有独立的见解。”第6条为:“通过对女性命运的关照,学会关注人生和社会。”参考书中对《氓》的德育方面的解析也有不少,笔者选取了这些:
  1.第二章是写女主人公热切地盼望婚嫁的情形,进一步刻画了她淳朴热情的性格,另一方面也为以后的婚姻悲剧埋下了伏笔。
  2.而这位“氓”在骗得了爱情和嫁妆之后,逐渐暴露出了他那冷酷的“二三其德”的本性。
  原来那一片“信誓旦旦”的假忠诚,那一脸“蚩蚩”的假厚道,在他“言既遂矣”之后,就慢慢地将她抛弃。
  3.“于嗟女兮,无与士耽。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这是女主人公从自己被遗弃的遭遇中总结出来的血泪教训,她下定决心不再留恋过去,并告诫千万个姐妹,以免再蹈自己的覆辙。
  笔者对上面三条做了深入的分析,重新审视“弃妇”遭遇的悲剧性,从“弃妇”的角度挖掘值得我们深思的悲剧意义。
  首先看第一条,女主人公热切地盼望婚嫁,为以后的婚姻悲剧埋下了伏笔。这个伏笔教参没有作详细说明,笔者个人觉得应该从婚嫁的程序入手分析。周朝的婚嫁习俗为:
  合法合礼的婚礼要经过“六礼”的程序,“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纳采,即议婚,是六礼中的第一礼,在男方选定意中人后,就先请媒人向女方提亲,在女方答应议婚后,男方再备礼前去求婚。以雁为礼,送给女方。[1]
  而《氓》文中说道:“匪我愆期,子无良媒。将子无怒,秋以为期。”显然女子开始不答应婚期是因为“氓”没有良媒,也没带礼物,这六礼的第一礼就不符合程序。可惜的是她可能是太爱“氓”了,没有坚持到底,看见“氓”“怒”就害怕了,在没有良媒的情况下私自答应了婚期。这不合当时礼法的做法为婚姻悲剧的发生埋下了隐患,因为这样的婚姻可能不受当时法律的保护。
  第二礼问名,是指在女方答应议婚后,男方请媒氏问女方名字、出生年月及时辰,然后男方占卜凶吉,从而决定是否成婚,问名也携带礼物,一般用雁。[2]
  第三礼纳吉,是指男方行过纳采、问名礼之后,在家庙卜问凶吉。在卜得吉兆后,男方备礼通知女方,于是双方决定缔结婚姻。纳吉是正式订约,行礼时也须有礼物,作为定婚时的信物,礼物多用大雁。[3]
  而《氓》文中说道:“乘彼垝垣,以望复关。不见复关,泣涕涟涟。既见复关,载笑载言。”见不到“氓”,女子就哭哭啼啼,见到氓就有说有笑,女子对氓的过度依恋使她在婚嫁问题上做出了太大的让步。“尔卜尔筮,体无咎言。以尔车来,以我贿迁。”氓把“问名”“纳吉”合二为一,没带礼物,不在家庙问卜,而是私自问卜。这么不合当时礼法的事情,女子竟然因为热切盼望婚嫁而答应了。婚姻不合当时礼法自然不受当时法律保护,其危险程度可想而知。
  《氓》中女子“盖淫奔从人,不为兄弟所齿……”[4]“淫奔”是指没经过父母答应的婚姻。笔者觉得氓与女子的婚姻是经过女子父母同意的,要不然“以我贿迁”是不现实的。“贿”指财物,此处指嫁妆,嫁妆肯定是父母同意之后由父母置办的。
  从这里我们也得到教训:由恋爱而结婚,不能过于任性或迁就对方,该走的程序还是要走的。
  第二条说“氓”骗得了爱情和嫁妆后露出了“二三其德”的本性。笔者个人觉得这一条是值得商榷的。
  首先说“骗爱情”。“总角之宴,言笑晏晏,信誓旦旦,不思其反。”说的是少年时两人一起玩耍,欢欢乐乐,说说笑笑,很亲切,誓言说得很诚恳,后来却变了心。“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可以理解为“氓”也曾经沉溺于爱情,只是后来能解脱出来。这说明女子也认为是“氓”后来变了心。所以我们倒愿意相信两人是两小无猜,开始的感情是真挚的,后来随着时间的流逝,氓厌倦了,有了二心。所以这谈不上“骗”,也谈不上有人说的“始乱终弃”,说“终弃”倒是对的。人是会变的,不能因为氓的变心就直接否定了开始的真情。这样的爱情观会给现代的女孩子留下心理阴影,甚至使她们产生对婚姻的恐惧。
  再说“骗嫁妆”。周朝婚嫁六礼中第四礼纳征,男方派人送聘礼到女方家。下聘礼之后才可由女方定婚期,而聘礼一般是“凡嫁子娶妻,入币纯帛,无过五两”[5]。西周时没有金属货币,以布帛为通货,称为“币帛”,其数量是以五两为限,就是十匹。这在当时也是一笔不菲的财富。可见没有聘礼女方父母是不会定婚期的。而氓“抱布贸丝”中所用之布应该是下聘礼所用之布,氓有这个聘礼,女方父母自然会根据聘礼的厚薄置办嫁妆。所以“骗嫁妆”一说应该不成立。
  第三条是女主人公从自己被遗弃的遭遇中总结出来的血泪教训,告诫千万姐妹不要沉溺于爱情,否则无法自拔,不可解脱。
  我们厌弃对爱情的背叛,批判对爱情的不忠,但我们也绝不能因为惧怕爱情褪色就不敢投入。我们不反对热恋,只是不要因“痴情”而蒙住了双眼,看不到对方的缺点,一失足成千古恨。
  《氓》中描述的女子所做的,有几个地方值得我们深思:
  “送子涉淇,至于顿丘。”女送男不是什么没面子的事,只是凡事应有度,送了一程又一程,其依依不舍只会让男子生出自骄之心。
  “将子无怒,秋以为期。”一个还没结婚就向恋人发怒的人,婚后还能指望他有什么好脾气吗?不家暴倒是怪事了。女子因“氓”发怒就迁就而失掉原则,只会助长“氓”的嚣张霸道的脾气。
  “自我徂尔,三岁食贫”“三岁为妇,靡室劳矣。夙兴夜寐,靡有朝矣”。嫁入寒门,努力劳动以求过上好日子,想法是好的。但也不能因此缺乏了夫妻间的沟通,每天早起晚睡地干活那是家里的长工,不是妻子。“女为悦己者容”,只知干活却忽视了对容貌的修饰保养,丈夫有可能不愿意看了,就连自己也会失去自信。
  “言既遂矣,至于暴矣。兄弟不知,咥其笑矣。”这一句大部分人认为是兄弟无情,不同情姐妹,以此衬托出女子的悲哀。笔者倒觉得“兄弟不知”这四个字值得玩味。原文没说,我们却可以推想:兄弟不知道姐妹出嫁后干了多少活,受了多少苦,遭到了多少家暴,只知道姐妹被休回家。那么问题来了:兄弟为什么会不知道姐妹的事情呢?答案只有一个:姐妹没有把自己的真实情况告诉兄弟,至少在被休之前没有告诉。不告诉的原因恐怕是碍于面子,“家丑不可外扬”吧。但作为手足的亲弟兄姊妹又有什么可以隐瞒的呢!如果女子在家庭失和的第一时间就告知兄弟,兄弟又比较强势地介入,那么至少“氓”不敢家暴,女子也不会遭这么多罪吧!所以婚姻幸福时要和亲人分享;不幸福时也应该让亲人分担,至少也应该让亲人知情。
  我们分析女子行为的不足,总结女子婚姻失败的教训,目的是引起人们对维系婚姻的一些不良做法的警觉,告诫恋爱中的女子提高警惕,保持清醒的头脑。但绝不是为“氓”的做法开脱,且不说“女也不爽”,就是女子有些小失误,也抵不掉“氓”的道德败坏的事实。我们对“氓”变心、狠心的谴责、鞭挞是不会变的。
  注释:
  [1][2][3][5]叶孝信:《中国法制史(新编本)·西周法律的主要内容·婚姻、家庭和继承》,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4]朱熹:《诗集传》,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1958年版,第38页。
  (王建辉  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实验中学  266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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