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教集团内部治理结构的发展路径研究


  摘 要: 职业教育集团是服务于职业教育、区域经济和学生发展的集约化办学行为。随着职业教育集团的不断发展,职业教育集团的治理结构也渐渐由行政权力主导的功能性治理向权责清晰、协调共治、效率优先的结构性治理变革。但仍需要以效率优先、协同合作、利益均衡、适应性及先进性为原则,从科学设置职教集团的组织机构、健全完善职教集团的组织制度、搭建职教集团成员协同合作平台、凝练职教集团治理文化、构建职教集团利益协调与效益共享机制等五方面完善职教集团内部治理结构,促进职业教育集团办学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 职教集团;治理结构;治理能力
  中图分类号: G718.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8153(2018)03-0015-05
  职业教育集团是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为提高办学实力和竞争优势而产生的一种集约化跨越式合作办学形式。在我国,20世纪90年代初期,职业教育集团开始出现,进入90年代中期,职业教育集团在全国各地涌现,发展态势强劲[1]。这一时期职业教育集团的产生与发展主要是出于做强做大、规模扩张的需要,自发性较强,自觉意识略弱。《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从国家层面提出,鼓励多元投资主体共建职业教育集团。此后,山东、安徽等省市积极跟进,先后出台文件鼓励和倡导职业教育集约化、连锁化、规模化办学。因此,进入21世纪的最初10年,基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和政府的政策引导,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层出不穷、蔚为壮观。目前,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仍处在探索、尝试、实验的过程中,需要不断整合资源,谋求创新发展的对策。
  职教集团的治理决定着其教育目标的实现和功能的发挥。职教集团的日常运行以自我管理为主,因此,要实现科学规范、统一的管理,组织决策的高效实施,需要建立和完善职教集团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职教集团约束和保障机制,提升职教集团治理能力,提高职教集团办学效益。本研究将以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内涵、治理结构现状为切入点,探索职教集团的内部治理结构的发展路径。
  一、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内涵分析
  许多研究者对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内涵进行分析,但尚未形成官方统一的界定。虽然关于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各种界定其逻辑侧重点、定性视角不尽相同,但都强调了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以下特点:
  (一)组建主体的多元化
  职业教育集团的成员单位主要有职业院校、企业、行业、政府机构、科研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等,通常职业院校或教育管理机构是核心主体。不同主体在集团整合过程中发挥的效能不同,政府机构在宏观上进行政策设计和操作指导,职业院校负责具体实施人才培养工作,企业参与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与学校共享资源和技术服务,其他社会组织负责提供咨询和信息支持等工作,因此,职业教育集团可以实现各主体的功能互补和整合,提高工作效能。
  (二)利益取向的一致性
  职业教育集团是由不同行为主体组建的跨界协作组织。各主体有不同的利益追求,但在职业教育集团中,各主体可以找到实现利益的契合,这些利益契合点主要有培养符合企业规格的人才,提高毕业生素质,缓解就业压力,提升社会生产率,推动社会经济增长。职业教育集团可以通过资源的协作整合实现各方主体的共同利益。
  (三)价值取向的相同性
  与企业集团不同,职业教育集团是准公益性的社会组织,集团中各主体共同的价值取向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以人才培养为核心[2]。正是由于有共同价值取向,职业教育集团才能在产生后稳固发展。
  (四)联结纽带的多样化
  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能够长久维系,主要靠合作协议、集团章程、行政管理关系、投入的资产等多样化纽带联结集团各主体。不同类别的职教集团内各成员联结纽带不相同,形成的各成员单位之间的组织关系或松散或紧密。
  (五)成员行动的共同性
  基于一致的人才培养目标,职教集团各成员在设置调整专业、开发课程与专业、建设实训基地、进行科技研发、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开展社会服务、管理教育教学等方面会共同行动,这也是职教集团的关键和特色所在。
  (六)定位归属的特性
  职业教育集团本质上是一种集约化办学行为,这一办学行为的宗旨是服务于职业教育、区域经济和学生的发展。目前,关于职业教育集团的性质尚没有统一的界定,现有的定位主要有产教联合体、公益性合作型社会组织、特殊教育集团、教育联合体等几种,这些界定均强调职业教育集团是非法人、非营利组织,是松散的联合体。
  基于上述分析,职业教育集团是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基础,通过整合职业院校、政府机构、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其他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进行的旨在服务于职业教育、区域经济和学生发展的集約化办学行为。
  二、职业教育集团内部治理结构的现状分析
  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教职成﹝2015﹞4号)提出要规范完善职业教育集团治理结构,并对职业教育集团内部和外部治理提出较为具体的要求,这表明对职业教育集团实施科学有效治理具有紧迫性和重要性。据有关调查数据显示,尽管职教集团数量增多、规模扩大,但集团规章制度仍不健全、组织架构亦不合理、治理结构也有待完善,构建适应职业教育集团发展的内部治理结构仍是职教集团各主体面临的主要难题[3]。
  (一)职业教育集团内部治理结构主要类别
  在职业教育集团运行实践中,主要有以下三种内部治理结构:一是理事会主导的多主体共同决策制。职业院校、企业或行业主导的职教集团多采用此种治理结构,其中,理事会负责集团宏观事务,包括制定集团章程、管理制度、工作方案等,理事会负责人一般由牵头单位指派人员担任。二是管理委员会指导下的理事会负责制。职业教育集团设置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和理事会等机构,管理委员会负责指导集团日常工作,统筹人才培养相关事项,理事会负责具体事务的执行。区域型、行业型职业教育集团主要采用这一体制,管理委员会由政府机构和行业协会组建。三是董事会主导的股东会决策制。职业教育集团设置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他内部机构,股东会负责决策集团重大事务,董事会是主要的执行机构。以产权为联结纽带的法人型职业教育集团主要为这一治理结构,此种治理结构也是未来职业教育集团内部治理的发展方向[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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