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金融市场的风险识别和监管体系设计


  摘要当前,全球碳交易体系分割且从属于不同的政府或区域管辖之下的发展特征,产生出一系列新的问题,例如分散交易体系如何链接、各市场减排效果如何比较等问题。由于国际碳市场相对发展还不成熟、预期寿命不确定、波动性较强,且由于碳市场发展历史较短,缺乏长期的定量数据记录,市场上为参与者提供的风险管理工具很少。而随着2013年中国七省市的区域碳交易试点陆续启动,结合全国层面的自愿减排交易体系,碳交易将成为中国实现减排目标的重要手段。在发展初期,我国碳金融市场至少存在机制设计风险、市场供给风险及违规操作风险等方面的挑战。因此,无论是从市场的可持续发展、相关经济部门和市场稳健发展还是从公共利益出发,我国相关政府部门均应识别碳金融市场的风险,以保证有效的交易和定价机制、避免欺诈和价格操纵、平衡信息透明度及保密程度为基本原则和目标,尽早从监管法律、监管机构及权限、监管范畴及监管内容等多方面全面设计碳金融监管体系。
  关键词碳金融市场,风险识别,监管体系
  中图分类号 F0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2104(2014)03-0025-07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4.03.005
  当前,全球碳交易体系分割且从属于不同的政府或区域管辖之下的发展特征,与《京都议定书》设计之初所构想的全球统一的交易体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样一个“自下而上”的分散型的新体系,通过多种类型的政策措施与碳市场一起推动减排工作,也产生出一系列新的问题,例如各个不同管辖范围内的交易体系何时以及如何相互链接,如何衡量不同政策措施和发展水平之下各市场减排效果可比性等问题。由于碳市场相对发展还不成熟、预期寿命不确定、波动性较强,且由于碳市场发展历史较短,缺乏长期的定量数据记录,市场上几乎没有为参与者提供风险管理工具。全球主要排放交易体系如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EU ETS),美国酸雨计划的二氧化硫(SO2)排放交易体系以及美国东部十州的区域温室气体倡议(RGGI),均是在缺乏系统的监管框架下发展起来的,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和经济、金融市场格局的不断演化,欧美国家的碳金融市场监管也在不断完善之中。2013年中国七省市的区域碳交易试点陆续启动,结合全国层面的自愿减排交易体系,碳交易将成为中国实现减排目标的重要手段。为保护碳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应识别碳金融市场的风险,并尽早设计碳金融监管体系。
  1识别碳金融市场风险
  1.1机制设计风险
  1.1.1配额供给风险
  EU ETS第一阶段配额的超额供给导致配额价值一度趋近于零,使得其市场有效性及可持续性遭到质疑。实践证明,配额过度分配或是分配不足都会打击市场信心。此外,部分金融市场参与者担心,如果未来衍生品的数量迅速增长,以至于金融合约数量超过了发放的配额数量的总和,也会对碳金融衍生品市场产生不利影响。
  1.1.2履约目标偏离风险
  碳市场设计的初衷是应对气候变化,高效的实现经济体的节能减排目标。因此,对于市场主要参与者,即需要履行减排目标的企业、投资者、金融工具的设计者而言,碳市场发展与节能减排总体目标之间的关联度尤为重要。任何来自碳市场的微观市场行为以及宏观发展上与节能减排的总体目标背道而驰的评价都有可能对市场长期、有序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例如,在应对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很多投资机构为了迎合这一主题,向投资者推销新的主题产品,但如果这些产品无法达到其诉求的减排效果,投资者发现这类产品不符合其利益诉求,则会导致大量资本外逃,进而导致市场失调,损害消费者利益和市场信心。
  1.1.3市场链接风险
  “自下而上”分散发展的市场不可避免的要面临各市场之间缺乏联系的问题,这也被认为是限制市场进一步发展的主要障碍。未来,整个碳市场的流动性有望随着在市场间建立有效链接,以及在各地区、各政府间实现更广泛的注册链接而得到提高,这些链接的容量和有效维护对于市场的有序运作至关重要。
  分散交易体系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如何围绕共同的标准发展,以增加整个碳市场的流动性、透明度和市场发展的深度[1]。例如,在我国,哪些类型的项目适用于注册清洁发展机制(CDM)或我国的温室气体自愿交易标准;哪些减排信用能够被不同的体系、渠道(市场)普遍接受;哪类会计标准适合拓展以融入碳交易的企业会计体系,多个市场或多个试点之间何时可以在会计标准上对接或统一等问题都是市场标准的重要方面。如果目前各市场过于分散,各类标准不统一,则未来的市场链接的机会成本将很高。
  王遥等:碳金融市场的风险识别和监管体系设计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4年第3期1.2市场供给风险
  1.2.1参与主体风险
  碳市场发展历史较短,缺乏有规律性的数据积累和成熟的避险工具,对参与企业的风险管理带来了更多的不确定性。同时,对于一个年轻的市场,无论是市场设计者、操作者的经验积累都非常有限,受管制的公司和投资、咨询机构也缺乏相应的人才储备和能力准备。这些因素都可能导致市场操作失误或出现事故的几率较高,从而损害投资者利益。因此,参与企业需要尽快开发和建立完善的碳资产管理体系,控制和管理碳风险,并且仔细考虑碳资产管理工具可能存在的缺陷及其影响。同时,碳金融市场工作人员的从业资格以及能力保障体系也必须在市场建立之初就考虑在监管体系的设计范围之中。
  1.2.2产品供给风险
  目前,全球碳交易包括配额交易和项目信用两种。项目交易包括一级、二级CDM交易和联合履约(JI)交易。CDM和JI二级市场主要是由碳基金的投资行为建立的规模庞大的不受国际法约束的碳金融市场。在不同机制形成了不同产品的同时,又形成了在交易所等平台上完成的场内交易和交易平台之外的场外交易,且衍生出包括远期、互换、期货、期权等产品,呈现出碳货币证券化和发展为套利交易产品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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