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人寿保险企业的影响简析


  摘要:营业税改增值税,简称营改增,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在此之前营业税和增值税,是我国税收体制中的两大主体税种,目的是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赋税。营改增在全国推开,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其中第三阶段尤为复杂,即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至此,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标志着我国全面跨入增值税时代,是财税体制的又一次深刻变革。由于金融行业业务性质复杂体量巨大、在国家整体经济构架中影响面广、加之改革没有先例不确定性因素多、准备时间短等诸多困难,因此这次金融行业的营改增对无异于一场“大手术”。包含金融业在内,全部实现“营改增”税制改革,统观世界也属首例。本文写在营改增顺利落地实施一年后,作為一名亲历这场税制变革的普通金融行业财务工作者,围绕人寿保险行业营改增实践中面临的压力、影响和解决办法,从财务管理角度谈一点个人观点。
  关键词:寿险公司;营改增;应对管理
  财务部门是寿险公司的核心管理部门之一,也是保险公司应对营改增税制改革的牵头部门,在营改增中扮演重要角色。
  一、营改增的优点
  首先,营改增后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销售和提供服务的全覆盖,有力地支持了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其次,将不动产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有利于扩大企业投资,增强企业经营活力。第三、营改增税制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为中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打下坚实基础。第四、创造了更加公平中性的税收环境,有效释放市场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和活力。
  二、寿险行业在营改增后面临的影响、挑战和机遇
  营改增对寿险公司的影响是深刻而全面的。寿险公司为了遵照国家税务法规,同时应当以此次政策调整为契机,结合企业的自身特点,进一步提高自身企业的市场占有率,优化自身经营模式,提高利润率,是寿险公司必须思考的更深一次问题。
  首先,寿险公司必须对原有的在售产品形态进行升级转型和更新替换。原因是:一方面,营改增后,短期内保费收入会下降,给公司经发展带来压力:由于寿险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各家保险公司不大可能针对此次营改增直接调高原有产品的售价,因此假设营改增不会直接推动保险企业的当年保费收入增加。考虑到增值税的特性与营业税不同,增值税需要对产品进行价税分离,而营业税是价税合并计算的。这样就导致在保单售价不变的条件下,保险公司从投保人收取的现金,将会分为保费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两部分。保险公司取得的相同现金收入在增值税环境下企业入账的保费收入将会下降接近6%。另一方面,营改增导致保险公司原有的精算假设环境发生改变,导致原有的计算模型失效。营改增后,保险企业的收入、成本费用、公司税收负担都与营业税时不同,寿险公司以销售长期人寿保险产品经营获利的主要途径,销售的产品很多交费期都在10年甚至20年以上,保险公司与客户如此长的合同周期,更要求保险公司的精算模型必须准确。营改增因素引起原有计算模型严重失真,保险公司必须重新调整在售产品的盈利能力,淘汰过时产品是势在必行。因此,营改增直接导致寿险公司必须重新设计新的保险产品。因此,营改增对寿险公司的影响是深刻的。保险公司必须深刻理解税制改革带来的影响,精准把握市场动态和企业定位,不断调整并推出符合国家政策法规,适合市场需求的产品,才会得到更好的发展。预期在营改增之后的一段时间内,国内寿险市场的产品更迭都将会较为频繁。
  其次,营改增推动寿险公司规范自身的采购策略。金融保险企业长期处于营业税主体的纳税环境下,由于不能享受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导致金融企业长期以来缺少对供货商的精确管理。增值税环境下,一家企业对外采购工作的管理能力和执行力度,直接影响到企业能够合法取得多少增值税进项税,进一步延伸影响到企业缴纳增值税多少,从而影响到企业整体税负比例和盈利能力。可以说,营改增是推动企业练好内功强化内部运营管理的一次良机。公司采购制度的重新筹划,财务部门不能仅应作为事后报销的后端部门,还应当作为管理者的身份参与到企业建设的前端,负担起国家税收政策的宣传员角色,影响企业决策层推出对企业有利的采购制度,引导全体员工落实新的采购政策,确保企业享受国家提供的增值税税收红利。在这方面看,营改增改革实质上是检验企业综合管理水平的试金石,也是财务部门从核算会计转向为管理会计,参与经营管理、规划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的有利抓手。寿险企业应同时看到国家政策给企业带来的发展机会。
  第三,税制监管压力推动企业提高运营效率。增值税的监管强度是营业税无法比拟的。这是由两方面引起的:一方面是税种特性决定的,营业税从税金计算、发票管理、会计核算方面简单易行易于管理。增值税从税金计算、发票管理、进项认证到会计核算较为复杂,这点对于一直沿用营业税的保险企业财务人员是一项挑战,同时引发企业的咨询费、培训费和内部管理成本增加。另一方面是两个税种的立法依据不同,增值税犯罪会引发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处罚力度远远高于营业税,这给公司全体员工、公司管理层,特别是财务部门人员带来更大的工作压力。财务部门必须坚守国家税会政策,对公司的财务工作质量负有管理和监督职能,不仅应在事后报销和账务处理时加强管理,而应当将重点放在事前管理和宣传指引,这无疑对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提出更高的岗位要求。
  第四,增值税的不同解读口径增加了企业运营难度。增值税税收政策比营业税复杂的多,具有分类细、更新快的特点。加之保险业的个性化特点,例如各项准备金、再保分入分出保费、万能险初始费用、保单管理手续费、贷款利息费用、赠送保险、境外分出保费代扣税金、理赔环节实物赔偿的进项税、损余物资处理等问题,在税收优惠政策是否平移、代扣代缴义务、纳税地点等许多细节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尚未推出明确意见,导致各地国税局的税政解读口径不尽相同,对于大多全国性经营的金融保险企业,不可避免的面与各地就政策模糊问题的实操口径和尺度产生矛盾,给寿险公司带来困惑。企业疑问如何解决?也许需要国家税务政策部门经过大量调研后发布权威性解读才能予以解决。这种情况将在营改增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持续存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的经营难度。
  第五,寿险公司应当完善增值税票据的管理。公司应当制定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全面规范企业在增值税发票的领用、保管、开具、寄送、作废冲销和留存保管等方面的管理。同时对采购过程中取得的增值税发票的获取、移交、认证、报账、退回等流程进行说明。并在公式运营中严格执行。
  最后,增值税给企业财务员工的工作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寿险公司应当加强财务部员工的专业度培训,以满足新环境下的财税管理要求。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营改增税制改革对人寿保险企业将会产生长远而深刻的改变。公司必须从战略高度严肃对待这一重大变化,正确面对、认真研判、及时调整。营改增从产品形态,到公司运营,到内控合规全方位对寿险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另一方面,寿险公司应当正确对待此次变革,将其作为深化公司改革发展,建立公司核心竞争优势,弥补公司漏洞不足的一次难得的自身检视、内部重塑的机会。如何借此机会提升公司的竞争能力,是摆在所有寿险公司,甚至是所有经历此次营改增改革的各行各业公司管理层面前的一道重要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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