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文件提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印发《关于减少井下作业人数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16〕64号)[2016年6月12日发布]
  【内容提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督促和引导煤矿企业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严防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事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研究制定了《关于减少井下作业人数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会同本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根据《意见》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督促本辖区内各煤矿企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减少井下作业人员的具体措施,督促本辖区内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加强日常监管。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函〔2016〕117号)[2016年6月6日发布]
  【内容提要】
  近年来,夏季高温天气导致的劳动者中暑甚至死亡事件时有发生。目前全国各地即将进入高温酷暑季节,为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高温中暑事件,保障劳动者安全健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明确责任主体,强化措施落实;加强监督执法,查处违规行为。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暑期电梯安全工作的通知(质检办特〔2016〕734号)[2016年6月6日发布]
  【内容提要】
  近期,全国发生多起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上人员受伤害的事件。几起伤害事件,均暴露出电梯使用、维保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施工作业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各地和各单位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针对暑期地铁、车站、机场、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人员密集,设备使用温度高、湿度大、负荷重的情况,继续深入开展电梯安全攻坚战,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2016年6月3日发布]
  【内容提要】
  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见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6〕62号)[2016年6月3日发布]
  【内容提要】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着力解决危险化学品领域和烟花爆竹行业存在的突出安全问题,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6〕3号),制定本工作意见。《意见》提出了六个方面的工作要求:1.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2.准确把握风险、隐患与事故内涵和关系;3.全面排查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风险和隐患;4.严格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5.提高应急处置能力;6.构建标本兼治的综合防控体系。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监总煤监〔2016〕58号)[2016年5月25日发布]
  【内容提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效预防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6〕3号)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研究制定了《标本兼治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就总体要求、工作重点、主要工作措施、工作要求等作出了通知,并要求结合实际细化措施,抓好落实。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推动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厅煤行〔2016〕55号)[2016年5月24日发布]
  【内容提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和《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精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决定,自2016年5月起到年底前,在全国开展钢铁煤炭行业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遏制尾矿库“头顶库”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54号)[2016年5月20日发布]
  【内容提要】
  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尾矿库“头顶库”重特大事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遏制尾矿库“头顶库”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积极推动遏制尾矿库“头顶库”重特大事故各项工作落实。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6〕53号)[2016年5月19日发布]
  【内容提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江苏省靖江市德桥仓储有限公司“4·22”火灾等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事故教训,强化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管理,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发生,结合《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 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安委〔2016〕4号)有关工作要求,报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为期半年的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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