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寿光市村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调查


  【摘 要】 本文通过调查寿光市村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现状,分析了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对策建议。要提高农村卫生室的公共服务能力;建立进退有序的人才流动机制;加强乡村医生的相关权益保障。
  【关键词】 寿光市;村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调研报告
  一、寿光市村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现状
  村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作为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体系的网底,在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寿光市坚持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主线,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不断推进村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目前,全市共有975个行政村,按照“1.5公里服务半径设置一处卫生所,每1500名村民配备2-3名乡村医生”的标准,共规划设置村卫生室592个,其中,现有415个村卫生室达到了省标准化要求,即建筑面积80㎡以上和诊断室、药房、治疗室、观察室四室分开,房屋硬件条件较好,并按要求配备了相关医疗设备等设施。在管理上,村卫生室全部与所属镇街卫生院实行以行政、财务、业务、药品、人员、新农合“六统一”为主要内容的一体化管理。在人员上,配备乡村医生1485名,近三年来对1200多名乡村医生进行了在岗培训,乡村医生的业务知识水平有了较大改善,基本能适应农村医疗工作需要。
  二、村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村卫生室房屋陈旧、设施落后。目前,全市仍有177个村卫生室达不到建设标准要求,数量接近卫生室总数的1/3,这些卫生室普遍存在房屋陈旧、面积较小、布局较乱、服务功能不强等问题,其中有74处卫生室房屋为危房,存有安全隐患,村民对尽快改造建设这些卫生室的愿望非常迫切。部分卫生室常用医疗设备落后,设施配备不足。
  二是人才问题成为村级卫生室生存发展的瓶颈。现有的从业人员数量不足。医改后,村级卫生室增加了1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开始由以前的单纯提供基本医疗服务逐步转化为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主、基本医疗服务为辅的工作模式,工作量大幅增加,而人员数量没有随之增加。从业人员学历层次低。目前全部在职乡村医生中,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仅占8.75%,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仅占5.5%,中专及中专以下学历占卫生服务人员中的绝大多数。
  三是乡村医生的劳动权益缺乏保障。目前,寿光市乡村医生的收入主要来自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40%的补助、一般诊疗费的劳务补助和基本药物专项补助三个方面。据统计,2013年全市乡村医生月均收入3339元,但收入很不均衡,有部分乡村医生月收入不足1500元。近两年来,因工资待遇偏低,辞职的乡村医生已达60余人,且均为年纪轻、学历高的人员。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无保障。
  三、推进村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
  农村卫生室承担着实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的重要任务,也是农村居民获得卫生保健和诊疗服务的基层机构,在农村防病治病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加快推进村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刻不容缓,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落实主体责任,加大投入,整合资源,加强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职责,进一步完善村卫生室的服务功能,着力提高村级医疗卫生服务的水平和质量,逐步缩小城乡居民享有公共卫生服务的差距,加快促进医疗卫生的公平性。
  1、提高农村卫生室的公共服务能力
  村卫生室作为距离老百姓最近的医疗机构,也是当前新农合报销的一级单位,成为了老百姓看病拿药的第一选择,因此,必须科学规划布局,严格建设标准,切实方便群众。
  一是搞好村卫生室的规划布局。应结合农村社区改造科学规划村卫生室,有新社区建设计划的村庄应提前为卫生室规划建设留出位置。在规划时要以方便农民就医为出发点,综合考虑服务人口、农村社区、地理条件、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制定村卫生室设置规划和建设计划,并在人员搭配上进行合理配置,确保所有村卫生室人员在两人及以上。对居住集中、人口较多、交通方便的村,可适当扩大村卫生室规模,提高村卫生室建设标准。对人口较少、较为集中的行政村,可根据实际情况联合设置村卫生室,确保农村居民就医方便。
  二是加快对不达标村卫生室的建设改造。村卫生室是农村公益事业的组成部分,必须坚持村卫生室的公益性,突出村卫生室用房的公有性质。凡不达标卫生室的村均属经济困难村,因此,可以采取“村里出地,市、镇出资”的办法建设。经初步匡算,177处不达标村卫生室中需新建的有86处,所需资金约1323万元(每处平均15万元左右);需进行改造的有91处,所需资金约620万元,共计需要资金1943万元。
  三是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管理。继续实施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加强对村卫生室的日常业务指导,严格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绩效考核,确保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等各项医改政策的落实。
  2、建立进退有序的人才流动机制
  尽快形成引进、培养、离岗三位一体的乡村医生流动机制,不断为乡村医生队伍带来新鲜血液。
  一是建立合理的引进机制,吸引优秀卫生人才向农村流动。建立完善多元化的乡村医生招录制度。对新进入的乡村医生实行公开招录和派遣制度。因乡村医生退休、离岗和淘汰等原因出现人员不足时,各镇(街道)卫生院可根据工作需要向卫生行政部门提报乡村医生需求计划,经审核后,由市人社、卫生、财政等部门联合从未就业的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中选拔招聘,对新招录的乡村医生按市特需岗位人员兑现工资待遇、缴纳社会保险,以提高乡村医生岗位的吸引力。
  二是建立合理的人才培养制度,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对村卫生室所有在岗人员提供专业技术培训和进修深造的机会,通过制定乡村医生培养培训规划,采取临床进修、集中培训、专家带教、城乡对口支援等多种方式,选送乡村医生到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或医学院校接受培训、进修,切实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积极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发展农村远程教育、远程医疗,加强市区与农村医疗服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学习交流。
  三是建立合理的离岗制度,加快乡村医生队伍的新老更替。建立起乡村医生离岗制度,参照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制度,乡村医生男年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离岗,从而使乡村医生队伍呈现新老交替的良性循环,使乡村医生队伍的学历水平、整体素质、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不断得到提升。
  3、加强乡村医生的相关权益保障
  切实提高乡村医生待遇水平,将乡村医生的工作性质与工作待遇对等,力争做到“同工同酬”。建立健全相应的保障机制,严格落实乡村医生补偿政策,切实解决乡村医生养老问题,确保乡村医生队伍稳定。
  一是提高乡村医生的社会地位。对那些医术较好、服务水平高、群众公认的乡村医生,建议在乡镇卫生院招聘正式编制人员时为他们降低门槛,逐步吸收这部分人进入乡镇卫生院的事业编制序列。
  二是建立乡村医生补偿性收入正常增长机制。随着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扩大和内容的增加,市财政应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同时,按照每年物价指数上升的程度,对村卫生室的日常运行费用给予政府补贴,以保证村卫生室日常业务的正常运行。
  三是建立健全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机制。为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建议将市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整体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范围,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法缴纳保险费用,享受相关待遇,对由于年龄偏大和已经退休的乡村医生,适当放宽其年龄限制,让每一个乡村医生都享受到充分的社会保障,以便更好地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服务。
  【参考文献】
  [1] 杨宇霞.新农合制度下农村基层医疗服务质量及其治理研究[D].西南大学,2012.
  [2] 李安琪,曹永春,钱东福.乡村卫生服务质量评价的研究回顾与展望[J].中国初级卫生保健,2012(2).
  【作者简介】
  郭 勇(1970.2-)男,山东寿光人,讲师,大学本科学历,研究方向:政治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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