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不住,要缴物业管理费?


  辛辛苦苦买了房。面对想象不到的物业纠纷,你多半是不懂相关法律的门外汉。烦恼袭来,投诉无门,费了时间又影响了心情,本期为你详细解答几个常见的典型纠纷,防患于未然。
  
  新房不住,要有物业费吗?
  
  2007年9月,我购置了一套两居室的期房。去年7月如期拿到新房钥匙。可就在此前半个月,我考上了北京某高校的博士,学业非常繁忙,新房就一直闲置至今。去年10月,我收到了该小区物业公司催缴物管费的通知。我告知物业这个房子两三年内我都不会入住,请求停止缴纳物业费。对方立即予以否定,我极不情愿地缴纳了2008年的物业费。现在,新的缴费通知又来了。我既不愿意接受也未享受物业服务。凭什么年年要我缴物管费?
  现有法律规定,业主入住前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全额承担;业主入住后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全额承担。这里的“入住”是指业主收到入住通知并办理完相应手续:业主收到入住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入住。无论你是否实际入住,或是因种种原因导致房屋闲置都应缴纳物业管理费。物业可以要求长期未缴纳费用的业主尽快旅行缴纳义务,仍不缴纳的,物业有权加收滞纳金。不过,你也可以跟物业商量,有的小区闲置新房的物业费可以打折。
  
  共用水管维修,费用到底谁来买单?
  
  上个月初,我发现厕所的顶棚一直漏水,管理处派维修工上门查看,发现四楼排水总管处有渗漏,并联系四楼业主,业主同意维修,但如果造成其装修损失,要求赔偿。管理处认为维修总管费用可使用专项维修资金,但业主自用部位装修超出了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范围,由管理处承担没有依据的。我觉得排水总管是共用设施,费用要我承担也不合理,请问这笔费用到底应该由谁掏?
  排水总管作为该栋楼全体产权人的共有财产,当侵害某人的利益时(漏水到你家里),全体产权人作为财产的所有者,应该共同承担共有财产所产生的维修责任及侵害赔偿责任。在维修的过程中,因为维修总管,产生了对四楼业主装修的损坏,所以该栋全体产权人必然应该承担维修所带来的对四楼的侵害赔偿责任(即修复四楼业主的装修)。所以修复四楼业主的装修是整个维修工程的一部分,应该由专项维修资金中作为一个整体维修工程而支出。对于你的侵害赔偿,因与维修工程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属于专项维修资金的支出范围,所以应由该栋所有产权人另外支付。
  
  物业能随意贴广告吗?
  
  我家楼梯间安装的视频广告占去了电梯壁面的大半,使小小空间显得更为拥挤。安上广告电视后,从早吵到晚影响休息。电梯间也因粘贴广告弥漫着难闻的胶味,还经常播放一些女性内衣的广告,我觉得对未成年的孩子有视觉污染,我与物业公司交涉多次都不见拆除。请问,物业这么做是否有合理的依据?
  根据我国《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业主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物业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手续,如果业主们不同意,业主委员会应拒绝电梯广告进入小区。
  另外,广告收益也应归业主共同所有,物业公司不应擅自单方支配。因目前尚未有针对“电梯广告”的相应法规出台,在监管力度上也存在一定的缺失,部分广告公司为营利还将些尺度过大的广告海报挂入电梯间,给居民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房产·归属
  
  分红型保险何时退保最划算?
  我和丈夫2003年结婚。一年后,他被派到安徽工作,当时儿子刚出生,一直随我生活。2006年初,我和丈夫全款买下一套小户型,房产证上购房人是儿子的名字,因为两地分居,近期,我们感情急转直下打算离婚,我与丈夫为这套房子的归属争执不休。我认为儿子随自己生活,房子应当归我。丈夫提出房屋实际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请专家解答,这套房子最终到底如何归属?
  以孩子名义买房,离婚时不能分割。父母所购房屋无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实际上是对子女的财产赠与,且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履行,赠与关系成立。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的唯一合法凭证。所以,以未成年人名义购房且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未成年人的,产权人只能是该未成年人。因此,你的儿子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你与丈夫均无权处分。此外,即使将来孩子归你抚养,也并不意味着房子归你所有。
  
  劳资·婚嫁
  
  专家:郁振华
  执业律师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再婚夫妻还能享受婚嫁吗?
  我2008年与前妻协议离婚,今年我与单位一位女同事再婚,并已经领了结婚证,由于我俩都有孩子,为增进一家人的感情,打算筹划一个短途游,我向单位劳资科申请婚假时,却遭到拒绝,单位说我们俩都属于二婚。且均休过婚假,再婚不能再享受婚假。如要请假,只能以事假扣相应的工资。请问,再婚能否享受婚假待遇?
  一部分企业为了本企业的经济利益,经常剥夺职工休息和休假的权利。这样做明显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婚姻法》规定,再婚男女,与初婚者同样,在取得结婚证后,夫妻关系即成立,享有法律赋予初婚夫妻同样的权利和承担同样的义务。职工可享受婚假3天。复婚也可享受3天的带薪婚假。
  根据《上海
  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之规定:男
  年满二十五周岁初次结婚为晚婚,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次结婚为晚婚。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复婚则不能享受晚婚的待遇。
  同时,劳资部门在答复中关于再婚请婚假按事假扣发相应待遇的说法也是违反规定的,劳动部《关于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再婚者享有婚假待遇的规定是明确的。你可以与企业劳资部门协商,根据法规和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好你的婚假。
  
  购物·遗失
  
  专家:徐道圣
  执业律师 江苏东臻律师事务所
  超市储物柜丢东西,我能要求赔偿吗?
  我陪朋友到一家大型超市购物,当时我不想买东西,寄包时没有把钱包拿出来。半小时后,我从超市出来发现寄包箱门开着,里面的包已经遗失,超市只愿意拿出300元现金赔偿。而我的包本身就价值300多元,加上各种损失由谁来补偿?超市辩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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