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意见”出台,30条举措推动厦门会展业改革创新科学发展


  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指导厦门市会展业发展的指导性意见的《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动会展业改革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近日出台。
  《意见》包括了总体要求、发展目标、发展路径、发展重点、突出发展特色、优化发展环境、优化发展机制等七大部分,共计30条具体措施。《意见》明确要以“大会展、大旅游、大商贸、大物流”为发展方向,通过建立高效的统筹体制机制和有效的产业融合战略,依托福建省和厦门市产业基础及口岸优势,抓住厦门作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战略支点城市和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建设的机遇,努力推动会展业成为现代服务业的优势产业和旅游、商贸、物流、消费及产业升级的重要带动力量,将厦门打造成为“中国会展典范城市”和“国际会展名城”。
  2015年4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作为指导我国展览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首次全面系统地提出了展览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主要任务,为推动我国从展览业大国向展览业强国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厦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主要领导做了“研究贯彻意见”的重要指示。根据《美丽厦门战略规划》,市会展局结合厦门会展产业升级行动计划的有关工作部署和安排,大力深化会展业体制机制改革,组织专案组调研起草,其间五易其稿,历时九个月,最终形成《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动会展业改革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经厦门市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目标:2018年展览总面积达270万平方米
  《意见》指出,到2018年,全市实现展馆多元化、市场规范化、服务国际化、人才专业化,会展业以较快速度发展,培育并举办一批在行业内居于领先地位和较高知名度的会展项目,年展览总面积达270万平方米,年外来参加会议人数达214万人,会展业总体效益达470亿元,“大会展、大旅游、大商贸、大物流”融合发展初见成效。
  到2020年,厦门市形成统筹协调高效、资源配置合理、市场竞争有序的会展业发展态势,培育并举办一大批全球领先、国内外知名的会展项目,年展览面积达310万平方米,年外来参加会议人数达270万人,会展业总体效益达600亿元,旅游会展产业链达1700亿元,形成“大会展、大旅游、大商贸、大物流”的融合发展格局。
  路径:产业化导向 专业化发展
  《意见》指出,要坚持国际化提升,提高自主品牌展会国际化营运水平,招揽国际知名会展项目和机构落户厦门,建立面向全球的会展营销网络;坚持产业化导向,紧扣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传统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策划培育专业展会,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坚持专业化发展,提升展会专业化运营水平,扶持培育大型专业会展集团和一批专业会展服务主体;坚持市场化运营,培育多元化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坚持品牌化战略,推行城市整合营销理念,大力培育自主品牌展会,主动承接国际知名品牌展会转移;坚持信息化保障,完善会展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和会展业官网功能,提高服务的便捷性和高效性。
  重点:培育龙头企业 推动产业融合
  要以打造品牌项目为重点,以投洽会、石材展、佛事展、文博会等品牌展会为引领和标杆,形成一批生根型的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品牌展会。培育龙头企业,扶持培育重点会展企业向品牌化、集团化、国际化发展,培育和引进会展产业链重点环节龙头企业,积极引入一批境内外知名会展企业,重点争取德国、英国、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知名会展机构在厦门市落户,或者与厦门市合办会展项目。积极引入国际知名机构参与厦门市会展场馆经营管理和展会组织。提升会展环境,推动会展硬件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升级,培育大会展产业集聚区。推动产业融合,助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助力传统产业和都市农业整合提升,助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培育。突出国际特色和对台特色,紧密结合“一带一路”国家发展战略,用好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厦门国际海洋周、中国(厦门)国际休闲旅游博览会等重要国际性展会平台,加强与相关国家(地区)的交流合作,争取引进相关主题会展项目和走出去举办专业展会活动,把厦门打造成为“一带一路”交汇和融合平台。同时,发挥厦门对台区位优势和人员往来便利优势,深挖海峡主题会展题材,联合台湾行业协会、知名企业等,以申办、引进、合作等方式,对接两岸会展资源,合作创办专业会展项目,促进两岸经贸往来和社会交流,助力两岸产业融合和社会发展。
  通过建立会展业诚信体系、标准体系以及统计监测体系等来优化会展发展环境,推动厦门市会展业又好又快发展。

推荐访问:厦门 举措 实施意见 改革创新 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