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引咎辞职反观“自我表扬”_引咎辞职

  金庸先生像他笔下的郭靖,脾气真好。你看,即使数次“被去世”,也从不见金庸发怒。然而,金庸不发怒,并不等于造谣、传谣者无错、无责。   这一次,《中国新闻周刊》带了一个好头。2010年12月9日传出消息,中国新闻周刊副总编辑、新媒体总编刘新宇,新媒体内容总监汤涌和编辑邓丽虹三人引咎辞职。
  引咎辞职,显示了责任担当,也显示了《中国新闻周刊》维护新闻真实性的鲜明态度。刘新宇就说:“这是一种态度,首先错了就要认账,要对此负责。”这种态度,值得称道。
  犯了错,要担责,天经地义。引咎辞职,是国际通行的、简洁明快的一种担责方式,用这种方式来平息事端、平息众怒,往往也是最有效的。《中国新闻周刊》此举,即使不会马上引得众人仿效,起码也算是开了一个好头。如果我们所有的新闻单位、新闻工作者都有这样的责任担当,假新闻泛滥之势,定能遏止。
  当然,犯了错,应该引咎辞职的,不应仅仅限于新闻领域,最应该形成这样一种习惯和机制的,是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可是,同样令人遗憾的是,当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后,也鲜见有官员提出引咎辞职。见得多的,反倒是拼命掩盖责任,企图逃脱问责。最新的一个例子是:河南巨源矿难第二天,在事故调查组成立会上,巨源煤矿所在地渑池县的副县长魏保元竟然介绍起“经验”来,他“自我表扬”道:“一是周密安排部署、二是狠抓隐患排查、三是严格查处生产矿井三超和三危险的行为……”他的发言被河南省纪检委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刘国际打断:“魏县长,自我表扬就不要再说了,说你的问题。”
  出了问题,要勇于担责,要学会引咎辞职。为官者,从登上官位的第一天,就该有这个思想准备。魏式“自我表扬”,免了吧。
  (摘自2010年12月10日《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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