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上海“维和”|上海警察工资多少2018

     国家的一块不变,司机的一块要做加法,能够做减法的只有企业了      2008年,出租车行业是我国群体性事件高发领域。上海“的哥”“份儿钱”全国最高,但全年没有发生严重群体性劳动争议。上海市城市交通工会在年底的调研报告中称:司机队伍“有波动但不会骚动,基本是稳定的”。
  据上海市总工会法律部部长吴萌介绍,在2008年11月重庆出租车司机罢运后的“骨牌效应”时期,“上海出租车行业反而出现劳动争议案件骤减的局面”。
  巴士出租的司机张陈培说:“外地人说上海人胆小,但是我想想闹事解决不了问题。”
  老张今年47岁,崇明人。和上海绝大部分出租司机一样,一日工一日休,工作日一般开18-19小时。7月份收入2000多元,平时一般3000多元,“份儿钱”加上油和维修等,日均成本700元。每月600元的房租是他开销的大头。
  老张感觉收入比前几年下降得厉害,但是这一年多来,公司的规定有了一些转变。让他印象深刻的一条是,“以前就算躺在床上开不动,承包指标一分不能少,现在如果住院,公司免指标,还发900多元的病假工资。”
  这条让老张稍感安心的好消息,来自2008年4月签订的上海市出租汽车行业集体合同。作为劳动法专家,上海市总工会法律部的谈育明认为,行业集体合同的签订,对维护上海出租车司机队伍的稳定作用很大。
  
  究竟谁弱势
  
  收入“剪刀差”,是引起上海出租车司机队伍“波动”的主因。
  上海市运管处出租汽车部副部长虞同文,是管理出租行业21年的“老法师”。他告诉记者,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上海出租车司机一度入围“十大高收入行业”;90年代,随着出租车数量的不断增长、轨道交通日益完善,出租车市场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
  他说,1998年出租车司机收入是职工平均工资的1.9倍,2008年为1.15倍(职工平均收入3292元,司机平均收入3800元)。看起来不低,但是我国职工法定月工作日21.75天,全年共2088小时;出租车司机按每日工作17小时、每月工作15日计算,全年工作3060小时,劳动强度远大于普通职工。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学者石磊,把出租车司机称为上海的“人文贫困群体”。由于掌握了出租营运证,出租车公司事实上形成了司机市场的“合谋垄断购买”,单个司机没有与公司讨价还价的能力。
  从2007年6月《劳动合同法》出台到2008年1月正式生效,这个时期内,上海出租车司机逐步了解到新法对于带薪休假、病假工资和解除合同补偿等条款的内容,维权呼声渐高。虹桥、浦东两个机场同时候机的数千司机讨论最多的问题,就是如何依据《劳动合同法》提高收入。
  而出租车企业对贯彻《劳动合同法》顾虑大。几乎每一条新条款的实施,都可能造成企业成本的增加。比如,强生出租车公司反映,有百余名老司机在1995年《劳动法》出台前与公司签订了长期合同,现在不能正常工作,公司仍要给他们内部打折工资。《劳动合同法》又要求在第一轮合同结束后签订长期合同,意味着走回老路,企业可能要养更多人。
  陆家骏说,平时司机相对于公司显得弱势,而出了问题上法院,往往又是公司输。法院依劳动法办事,只看企业与司机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仲裁结果一般是企业给司机一些补偿后解除合同。这样的结果让企业和司机都感到委屈不满。
  
  第一次吃螃蟹的感觉
  
  谁来制定劳动法框架内的行业标准?政府不可能为此下文,由行业工会和行业协会分别代表职工和企业,通过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这个做法让各利益攸关方看到了方向。
  上海市出租车行业的17名行业工会委员和10名协会会长代表,一致同意着手研究行业集体合同。然而,陆家骏和行业工会主席陆剑虹发现一个难题:《劳动合同法》第五章第一节,专门针对集体合同做了如下规定: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
  严格遵循这一条,等于要各区县分别订立合同,操作不现实,而由市行业协会和工会来操作,又似乎与法律文书有所不符。
  究竟能不能做?陆家骏和陆剑虹心里没底。“二陆”马不停蹄地开始走访相关各主管部门。
  时任上海市总工会保障部长的宋震,仔细听取了他们的想法,认为可行。主管副主席要求市总法律部为出租车行业的集体合同把好关。
  市城交局运管处表示“同意”,主管副局长认为,这个做法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有积极作用。
  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也觉得“值得一试”,并要求,劳动工资涉及社会稳定,在行业集体合同的效果没有明确前,不能向社会宣传。
  得到主管部门的默许或鼓励,“二陆”捧起《劳动合同法》,对照出租行业的问题一条条推敲。陆家骏解释说,总营收不变,国家的一块不变,司机的一块要做加法,能够做减法的只有企业了。
  回忆起当时的情景,他们说,那种第一次吃螃蟹的感觉,有点像当年小岗村农民的“密谋”。区别是,彼时小岗村即将走向承包制,“而我们研究的恰好是承包带来的现实问题”。
  
  工会只管发电影票的时代过去了
  
  2008年的第一份集体合同改了6稿,社保局的相关负责人又逐条做了法律文书上的规范。
  表决时,行业工会的 93名工会代表,实到90人,全票通过。协会会长联席会议也一致通过。最后,由工会和协会各派出5名代表正式签订集体合同。
  
  这份集体合同,获得了行业内96%企业的确定执行。
  后来2009年合同拿过去,法院和仲裁机构很高兴,“有这样的标准很多事情都好办了。”
  今年3月,七易其稿的第二次集体合同签订。而此时,上海市贯彻实施劳动法的地方性规定中,也更多地鼓励尝试创新。出租车行业这一市级行业集体合同,终于可以广而告之。
  按照协会要求,每个企业都对集体合同做了宣传张贴,还在上海出租车司机人手一份的行业报上全文刊登。
  “即便如此,如果在马路上抽查,可能还是有不少出租车司机说不晓得,”陆剑虹说,“但毕竟有了一个好的开头。”
  目前,上海市总工会正在牵头成立调研组,重点解剖大众和海博两家出租车公司,调研在现行运价下有无继续提高司机收入的可能。
  虞同文告诉记者,由2000辆车和星级司机组成的“世博车队”要试行新的劳动工资制度,这也是为出租车行业做的一个实验。
  上海市总工会副主席陈国华说,今年上半年,各出租车企业工会的主要任务是动员职工与企业共渡难关。现在经济形势有了一定好转,工会要重点研究进一步建立平等协商机制。让司机参与到权益分配的讨论中来,让分配更公平。
  上海市总工会法律部的谈育明,长期从事劳动法研究和培训。他告诉记者,在很多劳动纠纷中,企业方的做法不违法但不合理,职工方虽明显利益失守,但未必能找出法律依据。集体协商要调整的就是这种合法不合理的劳动关系。企业不愿与职工谈,职工不会和企业谈,企业工会代表不敢和老板谈――上级工会派员成为下级企业集体协商的正式代表,是可行的做法。
  上海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体会是:区域谈保底,行业谈标准,企业谈增长。
  其中“行业谈标准”最重要、最复杂、最难谈,涉及行业管理、行业政策、行业现状,同时要兼顾社会平均工资、物价指数和劳动力市场价位等因素。但是,职工利益无不具有行业特性,只有签订行业性集体合同,才能确定具体的工时定额和岗位工资标准,为企业与职工开展平等协商提供依据。
  谈育明认为,社会各界对集体协商的认识还有偏差,以为协商是手段,签订集体合同是目的。其实,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是并行的,等发生问题再协商属于被动调整,平时建立起长效的协商机制,才能掌握主动。集体协商机制的形成,意义远大于签订几份具体的集体合同。
  虽然工会干部在组织协商和谈判专业技能方面仍缺乏训练,但随着工会代表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保护职工权益的谈判桌上,工会只管组织卡拉OK、发电影票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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