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西价值比照看民本传统的现代转换】韩国传统服饰介绍

  摘要:由于中国近代化历程是在中西会通的总体格局下发生和进行的,故中西会通的深度与文明转型的进度,足可相互印证。从洋务运动算起,中华文明的现代转型之所以历经一个半世纪而未竟,其中的一个基本原因即在中西文化的深度会通不足。提出中西核心价值优势会通的基本观点,意欲以个人主�与民本主�的双向价值参照为基础,来探讨民本主�价值转型的基本方式。
  关键词:民本主�;个人主�;中西会通;核心会通;优势会通
  中图分类号:G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981(2011)05-0155-03
  
  本文把个人主�与民本主�视为近现代西方和中国古代的核心价值体系。但两者无疑具有本质上的差异:前者的思维路径是从个人到人,后者的思维路径则是从“民”到人;前者张扬个人价值,后者主张集体价值,彼此各执人性之一端。故对照分析=者的基本价值内涵。可以为当代集体主�的价值转型提供双向参照坐标。
  
  一、西方个人主�的核心价值分析
  
  西方个人主�源自文艺复兴,17世纪开始在西欧盛行,并往往以自由主�的面貌出现。鉴于个人主�与自由主�相互兼容、彼此边际模糊,本文所论涉的个人主�,实可谓“自由一个人主�”。事实上,当代西方的新自由主�,也往往被称为“新个人主�”。
  个人主�虽歧�迭出,但至少在18世纪的启蒙时代,就大致形成了有关个人自由、独立、平等、尊严等与奴役、强制、依附、服从相截然对立的基本概念,以及天赋人权神圣性、个人权利无上性与私有财产合法性、市场贸易放任性等基本信条。因此,离开个人主�,既难以理解西方式民主(尤其是政治自由与法权平等),也无从体会市场经济的自由贸易(特别是自由竞争与等价交换)原则。
  如果说,个人主�是近代以来西方资本主�或市场经济的核心价值体系,那么,独立个体意�上的个人及个人兴趣、价值与尊严,一开始就是个人主�的核心价值或哲学原点――出发点和归宿。由此可以说,个人主�及其个体价值,构成了近代以来整个西方文化的思想根基。
  由于个人主�以个人及个人利益为原点,其是非功过几乎相埒。个人主�既是人性、人道、人本与独立、自由、尊严的原创,也是自私自利、厚颜无耻和尔虞我诈、人际隔膜的祸首。通过竞争,个人主�既可以成为创造创新创业的温床,也同样可以成为冰冷算计和巧取豪夺的渊薮。从个人主�出发,既可以通往人性、人本、人道的关怀、援助、解放,也可以走向侵略、颠覆、奴役。
  传统个人主�不仅拒绝社会、人类大同的普世福祉,而且还从伦理学上用个人功利来绑架正�(天赋人权)。正是在利己的功利主�原则驱动下,个人曾长期异化、沉沦为市场经济初级阶段(欧美自由资本主�时期也不例外)的“经济动物”而根本背离了原始人群以来作为“社会动物”所存在的人类社会本性。其“性恶”论底色及其狭隘心胸,不免饱受非议与责难。就连其躯体与共的自由主�,也每每因此要与之划清原本划不清的思想界线。但即使以罗尔斯为代表的新自由主�用“权利优先论”(或“权利基础论”)来超越传统个人主�的“功利优先论”(或“功利基础论”),却又在坚持自我优先(即个人自由平等权利优先于公共利益)原则的同时,将个人权利与社会正�加以牵强重叠,从而激荡出20世纪80年代的新社群主�思潮并招致后者焦点准确的批判和质疑。概言之,由于新旧个人主�的血脉深处都沉淀了个人权利至上原则,故其对各类公共利益即社会公正的内在“钝感”,始终难以自我超越。
  尽管如此,我们应当、也必须承认:对个人权利和个人幸福的追求是天经地�的。包括人本、人格、人权、个性、尊严和自由、自律、自治、平等、民主等关键词及其合理内涵,完全可以被自诩胸怀宽广的集体主�所包容,至少可以在批判性基础上加以有机吸纳。
  毫无疑问,个人主�及其个体价值观是具有合理内核的。否则,以个人主�为理论基石的市场经济和民主法治便不至于从近代西方出发而日渐获得全球化普及。就当今中国大陆而言,正在开启的和谐社会进程,需要围绕每一个公民的个人权利来构建通畅的利益表达机制和公正的利益协调机制;包括集体主�在内的社会主�核心价值体系的重塑过程,也必须经历一系列个人主�核心价值的沉重洗礼。
  
  二、民本主�传统价值分析
  
  民本主�是一种以民众为君国生存利益根本,阐发“固本”以“宁邦”道理的古代政治理论。无论是从哲学、政治学的角度,还是从伦理学的角度来看,民本主�不仅是中国式的集体主�,还堪称古代世界最富人文理性的集体主�。
  植根于中华农业文明土壤的民本主�,贯穿着整个古代思想史。早在中国第一部文字典籍――《尚书》中,就闪烁出诸如“古我前后,罔不惟民之承”,“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等历经数千年传承的经典名句。尤其在春秋战国那个中国思想大创造的黄金岁月,民本思想就已经通过百家争鸣而百虑一致的思想过滤,成为儒、墨、道、法四大显学共同信奉的“元典精神”。其中,尤以儒家最具典型性、完整性和系统性:不仅其全部政治主张均围绕关怀民生、体恤民瘼与关注民情、重视民意而展开,形成了包括国家信仰和人性论、知识论、目的论、生存论在内的理论体系,并且还在汇总、继承一系列先秦关键词术语和基本概念的基础上,先后创立了孔子“仁政”说、孟子“德治”说和荀子“礼治”说(实为“隆礼重法”、援法人儒的“礼法”论)三大民本主�理论形态。从汉武帝立“五经”博士、独尊儒术开始,民本主�又通过“道统”渗透“政统”的形式而被历代经学、理学家所反复发扬,从而在浸润中国思想史文脉的同时,深刻规定了古代政治和国家制度的走向。可以说,民本主�就是体现中国古代农业文明时期的核心价值体系。
  从先秦思想源头开始,对民众普遍利益,特别是生存利益的深切捉摸与关注、关怀,始终是民本主�的思维原点。诸如惠民、利民、养民、生民、富民、恤民、救民、保民、庇民、德民、安民等民生概念和民生思想,在民本主�的话语体系中表现得最为突出和充分。由于民众生存利益被上升到“天道”的绝对高度和为民立君的“天命”之所在,故在整个古代中国,“天赋人权”的实质在于民众普遍的生存权。著名的“横渠四句”中,“为生民立命”既是“为天地立心”、“为往圣继绝学”的核心和要�,也是“为万世开太平”的前提与保障。可以说,民众利益或民生利益就是古代士人共同关注的公共利益,而基于民生安危的天下兴亡,则是其核心聚焦的公共意识所在。
  正是从民生立场出发,以关怀民生、体恤民瘼与关注民情、重视民意为主要内核的民生观,便构成民本主�的核心价值观。相应地,基于民生利益的“公利”内核,则作为“公�”概念,凸显出民本主�的基本价值观。不单儒家阐发“公而无私”、“公而忘私”的集体主�大道理,先秦诸子的其他流派,几乎都在集体与个人即公私关系上持公利-公�的共 同价值取向。
  与西方个人主�先后以个人功利和个人权利来填充社会正�的做法相反,民本主�则以国家和民众的公利来规定道�。这种公利-公�观,从头到尾始终优先考虑国家和民众的集体利益,并绝对排斥危害国家、损害民众利益的一己私利。早在先秦时期,“公”就作为国家和民众利益的会意字,而与指代个人利益的“私”字鲜明对立。古文私字本作“厶”,系个人财富拥有的指事字。其�在《韩非子?五蠢》中有经典定�:“古者仓颉之作书也,自环者谓之厶,背厶谓之公。公厶之相背也,乃仓颉固以知之矣。”正因为公私相背,民本主�便主张个人利益服从国家、民众利益。具体说来,当公私利益发生冲突时,持“重�轻利”、“重�贱利”价值取向,即为公利而看轻、甚至牺牲私利;而对个人利益的正当态度,则提倡“以�喻利”或“以�取利”的行为取向,即个人利益必须取之有道,以不损害集体和他人利益为原则。
  正如个人主�携有天然的“集体盲点”,民本主�式的集体主�也显示出内在的“个体缺环”:虽具有“国(君)民共同体”的斟酌,但缺乏“个人共同体”的把握,故其一般的民生关怀始终不能落实为具体的个人关怀;虽强调国家和民众的公利,但却鄙视个人的私利权益,故其“天下为公”的社会道�往往束之高阁而难以形成具有个人隐私尊重基础的社会公德;虽主张“为民作主”,但又以集权为旨归,故其民本文治终究与民众自主的民主法治隔若天壤。
  显然,个人主�与民本主�既互为片面,又互为真理。前者以个人为本,后者以民为本;前者伸张个体价值,后者强调集体价值。可以说,中西人文主�传统的真髓,尽在其中。由此之故,无论当代新民本主�的思想转换,还是集体主�的价值转型,正在乎个体的人与集体的“民”之间进行相互考量。
  
  三、民本主�价值转型考量
  
  1.转型态度
  转换传统,首先需要强调态度问题。尽管态度并不真的能决定一切,但的确是决定一切的基点,把握胜算的开端。
  其一,仍然要保持学习西方的态度。道理很简单,工业化以及正加速兴起的信息化,均自西方传来,中国闻道在后,舍去拜师,难以掌握技能。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学习西方。不仅需要学技术、学管理,还要学其文化。文化是软件。是所有硬件的创造、设计原理。西方文化是西方所有技术中的“核心技术”。
  其二。要始终坚持鉴别西方的态度。虽堪为工业化、信息化之师,西方的月亮也并不总是圆的。就连个人主�、自由主�、民主法治等西方原创的东西,迄今仍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局限与破绽。从康有为、孙中山到毛泽东,都犯过不少错误,但他们不迷信、盲从西方的一贯态度,值得我们保持并发扬。毕竟存在国情实态的差异,我们学西方,不能不分青红皂白地一概拿来。当然,也不能在倒洗澡水时连同婴儿一起倒掉。
  其三,要普待传统。传统之所以为传统,并不仅仅是一种习惯性的观念或行为方式,更因其还遥宜并实用于某些现实的生活环境。否则,就不至于承传至今而成其为传统。善待传统,极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憎而知其善”。传统是根,是我们民族精神之所出。更为重要的是,善待并尊重传统,也是反省、批判传统的理性前提。否则,批判就成为发泄,反省就流于简单否定。
  其四,要善于反省和鉴别传统,即所谓“爱而知其恶”。传统总是来自于遥远的过去。时过境迁,既往的观念与行为方式,总不能完全适应现实的生存环境,故必须加以扬弃――批判性地继承,或继承性地批判。否则,我们就容易抛弃所不当抛弃,承袭所不宜承袭。所谓转换传统,不过是据转型时代的趋势和要求来改进传统,剔除其中不合时宜的因素。而将其合理因子发扬光大,使之足以与时俱进。
  2.转型方式
  其一,会通中西。从严复以来,“会通中西”早已成为有识者之共识,但其效果至今不可乐观。会通中西之难,关键难在方式与度量把握上,即如何“会”、如何“通”,“会”什么、“通”什么。一方面,宜在批判基础上挖掘民本传统的实用价值,并参照西方价值而赋予新的时代内涵,使之与现代化的文明转型进程相适应;另一方面,应在鉴别基础上吸纳个人主�的合理价值内核,使之在切合本土实态的前提下与民本传统相互调适。以此为基础,方能使民本传统转换为兼具人文理性与实践理性、既富中国特色又不失国际规则的现代化思想理论。
  其二,核心会通。无论“中体西用”还是“西体中用”,均属割裂体用关系的片面之论。中国近代化暨现代化历程之所以曲折、漫长,从理论与实践上即犯了割裂体用关系之大忌。笔者以为,中西会通的核心方式在于,必须把中西双方的体与用加以整合,进行中西体用的双重会通:不仅会中西之体为一体、会中西之用为一用,且务使中西双方之体与用会而通之。就本文而言,转换民本传统的核心方式,实质就是会通中西人文主�之体。
  当今欧美文化的核心(西体),乃“自由―个人主�”。而在政府主导市场经济的前提下,当今我国意识形态的核心成分(中体)仍然是集权―集体主�,民本传统正在其中。从所谓“新权威主�”或“威权主�”的曾经盛行到学界“新民本主�”的提出及其与“和谐社会”理论的相互呼应,均不过验证了民本传统乃历经“五四”、“文革”剧烈冲击之后硕果仅存的民族意识形态文脉。
  因此,整合中西文化之体,就在于会通民本主�与自由―个人主�。单纯的自由―个人主�与单纯的民本主�。都并不构成真理。这不仅因为二者各有利弊,而且在于二者是互为利弊,各自的优点都反映出对方的缺点,反之亦然。因此,对民本主�与个人主�的合理成分加以优势组合或优势会通,就至为关键。核心会通、优势会通,即通过民本传统与个人主�的双重扬弃,最终建构为社会主�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集体主�。这种新集体主�,又可称为个体―集体主�。其重心既不是虚幻的集体,也不是膨胀的个体,而是充满个人权利与个体精神的集体,或者说,是充满集体关怀与集体意志的个体。通过个人主�与民本主�核心价值优势会通所建立的新集体主�,将与马、恩的“自由人联合体”理想呈现高度一致――“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责任编辑:立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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