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加强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途径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中图分类号:D6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745(2011)11-0053-01   摘要:近年来,政府加快了对公共服务的改革步伐,在社会实践中探索创新了许多有益的做法,来适应日益增长的复杂化、多样化的公共服务需求。本文从公共服务的内涵以及我国政府公共服务现状出发,提出加强服务型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有效途径,从而来健全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
  关键词:政府 公共服务体系 建设 途径
   一、政府公共服务的内涵
   在中央政府提出进行服务型政府建设中,人们对于公共服务一直有一些不清楚的因素,所以需要对公共服务的内涵加以界定。公共服务就是满足公民生活、生存与发展的某种直接需求,能使公民受益或享受。譬如,国家教育是公民及其被监护人,即他们的子女所需要的,他们可以从受教育中得到某种满足,并有助于他们的人生发展。如果教育过程中使用了公共权力或公共资源,那么就属于教育公共服务。但是,对于执法、监督、税收、登记注册以及处罚等政府行为,虽然也同公民发生关系,也是公民从事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所必需的政府工作,但这些类别的公共活动却并不是在满足公民的某种直接需求,公民也不会从中感到享受,只是公民活动的间接公共需求的满足,所以类似政府行为都不是公共服务。公共服务强调的是直接需求。
   从公共服务提供的角度,公共服务是指那些不以盈利为目的,皆在有效的增进公平,推进合理分配,协调公共利益的调控活动。从公共服务接收者角度看,公共服务是公民表达和实现他们的基本权利、共同利益的基本模式,也是无差别维护公民基本权利、维系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保障。所以,公共服务是建立在一定社会共识基础上,为实现公共利益,一国全体公民无论其居住、年龄、性别、民族等均有权享用的服务。
   二、我国政府公共服务市场化的现状
   公共服务要走市场化,它的基本思路是在公共服务供给领域引进市场机制,将政府权威与市场交换的优势进行结合,从而提高政府功能输出的能力。公共服务市场化的主要形式是合同出租、公私合作、用者付费制和凭单制度。
   通过几年的实践,我国公共服务市场化的正面效应是可以肯定的,但是公共服务市场化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其负面效果。
   (一)社会公共责任的严重缺失。在公共服务市场化进程中,政府和投资者对公共产品上的价值目标的追求是不一致的。作为政府部门不仅要求其有效率,而且更注重社会责任;而私营部门可能忽略社会责任及公共利益。因此,公共服务市场化实践中的“道德风险”的化解,从根本上说是不能寄希望于投资者的良心发现,而行政监管的失范和制度约束的脱离,使道德风险的机会加大。
   (二)社会资源闲置浪费。从私营投入公共服务项目的实际运作情况来看,公共服务项目运作业绩令人堪忧。例如一些私立医院存在着设备闲置、经营亏损的情况。同时,由于业务不足,引进的高档次人才大量闲置,影响了人才队伍的稳定。在现存体制和行政偏好下,政府直接经营公共服务项目的强力扶持也在情理之中。
   (三)公共服务市场化形式单一。在推出公共服务项目市场化过程中,从现实看基本上是采取民营化这一形式。因此,在产权上割断了与政府的联系,从客观上削弱了政府介入这些服务项目的深度和力度。这种做法,看似比较彻底的公共服务的市场化,却反映了我们对市场化认识的不成熟。其实,公共服务项目市场化,不仅可采取民营方式,还可以采取政府项目合同外包及政府与民间合作等模式。
   (四)政府内部机制不键全。在公共服务市场化的过程中,政府只注重公共服务市场化的前期管理,包括规划、建设等,而对其建成后的实际运作,往往缺乏后续管理制度和措施,造成政府和私营部门信息不畅与不对称。事实上,在市场化过程中,政府是不能与之完全脱离的,政府仍然负有绩效管理与评价的责任,这样才能实现公共服务领域的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途径
   (一)加强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加强机制建设,增强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建立健全公共服务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公共服务绩效评价长期化、制度化、规范化机制,建立健全公共服务责任纠错机制。
   (二)加强电子政府的建设力度
   1、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增强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电子政府不仅能够以方便、快捷、多样化、个性化以及“界面友好”等方式满足民众已有的服务需求,还能够通过对制度创新的整合不断创造出新的服务需求,所以建设电子政府使政府能够以前所未有的公信力、回应力和创造力更多、更好地满足民众对其公共服务品质不断增长的需求。
   2、提高政府运作效率,增加社会公共利益。电子政府实现了信息网络技术与政府行政管理的高度融合。一是促使政府调整和革新其组织结构、权力结构、业务流程和运作模式;二是为政府提供新的技术资源、技术能力和技术环境。这两个变化使政府组织获得了倍增的行政效率,极大地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使更多的社会资源进入到公共产品和服务领域,有效增加了民众可以直接或间接享有的社会公共利益。
   3、增加政府透明度,创建平等规范化服务。对于老百姓而言,建设电子政府最可直接体验到的益处之一,就是政府的透明度大大增加,其结构和行为趋向“可视化”。电子政府不仅能以方便、快捷的方式为民众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公共服务,而且也可将人为的不公正、不公平、不廉洁现象降低到最低程度,使合理的制度更平稳、更可靠、更有效地运行。
   4、增强政府竞争力,改善和优化市场环境。电子政府的优质服务还会促进企业运营效率的提高,而这将进一步转化为企业所在地区或城市更高的经济发展水平,其得益者自然首先是该地区或城市的民众。
   (三)加强公共服务体系的责任感
   以公众为服务导向,以人为本,树立服务政府的理念,解决政府职能“越位”的问题,进一步强化政府的政治责任、行政责任、法律责任和道义责任,建立健全政府责任体系,做到政府责任法定化。政府管理模式要从指导思想上实现由政府本位、官本位向社会本位、民本位的转变,在管理内容上,逐步实现由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政府切实履行好宏观调控、监督协调、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
   (四)加强公共服务体系法制建设
   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在建设服务型政府中应该逐渐形成不同部门的法律规范,如社会救济保障法、促进就业法、劳动合同法等。努力做到公平服务、公平管理、公平享用。突出我国政府的科学发展的先进理念,建设小康社会的政府法制保障。
  
  参考文献
  [1]李��.健全公共服务体系研究[J].法制与社会,2006,(9):62.
  [2]张青.关于我国公共服务市场化的思考[J].现代管理科学,2004,(7):117.
  作者简介:尹忠红(1964-),女,汉族,黑龙江木兰县人,白城师范学院经济管理系,副教授,经济学硕士,研究方向政府公共政策研究。
   李洪岩(1971-),女,汉族,吉林省白城人,白城日报社,编辑,研究方向政府政务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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